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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税务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监管部门监管事项对应的许可事项监管事项子项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名称类别监管形式监管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监管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第一类对纳税人是否按期缴纳税款的监管(行政检查)纳税人专项检查非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二)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检查纳税人是否按期缴纳税款1.未发现问题不作处理;
3、2.对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3.对逾期仍未缴纳的,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4.对逾期仍未缴纳的,可以处罚款。县级对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的行政强制纳税人无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4、、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2.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县级第 1 页,共 3 页对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的行政处罚纳税人无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
5、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1.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的税款,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2.逾期仍未缴纳的,可以处罚款。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监管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第一类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否按期申报的监管(行政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项检查非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6、,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检查纳税人是否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是否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1.未发现问题不作处理;2.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3.可以处罚款。县级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期申报的处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无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7、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罚款。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体工商户纳税定额变更情况的监管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第一类对个体工商户的纳税定额的行政检查个体工商户1.日常检查;2.专项检查1.重点监管;2.非现场监管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
8、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填制有关表格。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以上。具体比例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第九条 定期定额户应当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完整保存有关纳税资料,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第二十条 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1.选定检查对象2.开展检查3.未发
9、现问题不作处理4.发现问题依职权调整定额1.未发现问题不作处理2.发现纳税定额超过或低于个体工商户经营额,依职权调整定额3.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县级监管部门监管事项对应的许可事项监管事项子项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名称类别监管形式监管方式第 2 页,共 3 页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监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第一类对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行政检查纳税人日常检查风险
10、防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六条规定,建立高效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税务机关在做好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的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高效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科学设立风险防控指标,加强日常评估及后续监控管理,提升后续监控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跟踪分析纳税人发票使用及纳税申报情况。对纳税人发票使用异常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重新核定发票限额及领用数量。(一)日常评估及后续监控(二)分析纳税人发票使用及纳税申报情况(三)对纳税人发票使用异常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重新核定发票限额未发现纳税人发票使用异常的,税务机关不作处理;
11、对纳税人发票使用异常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重新核定发票限额。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监管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第一类对企业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行政检查企业日常检查非现场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企业预缴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问题不作处理;发现企业未按规定预缴,造成少缴税款的,按规定补缴并加收滞纳金。1、未发现问题不作处理;2、发现企业未按规定预缴,造成少缴税款的,按规定补缴并加收滞纳金。县级监管部门监管事项对应的许可事项监管事项子项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名称类别监管形式监管方式第 3 页,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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