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处置办法.docx
《依法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处置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依法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处置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依法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规范对依法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处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依法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以下简称“没收建筑物”),是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依法没收的当事人在违法使用的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第四条 没收建筑物的移交、处置,应当遵循房地一体化、有效利用和属地管理的处置原则。第五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做好没收建筑物的没收、移交工作。没收建
2、筑物所在地的镇(街区)负责接收没收建筑物,并组织开展对没收建筑物的处置工作。第六条 没收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履行完毕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没收建筑物移交建筑物所在地镇(街区)。第七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移交没收建筑物时,应当填写非法财物移交书,并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复议、诉讼的相关材料一并移交)、没收非法财物清单。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没收非法财物清单上载明被罚对象、罚没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没收建筑物所在位置、违法用地面积等信息。没收建筑物所在地镇(街区)应当及时接收,并填写非法财物移交书送达回证。没收非法财物清单一式两份,由交接双方核验后盖章。第八条 没收建筑物移交后、依法处置前,
3、没收建筑物所在地镇(街区)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做好没收建筑物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升值和安全完整。第九条 没收建筑物所在地镇(街区)应当在接收没收建筑物后,及时研究制定没收建筑物处置方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后,依法做好处置工作。第十条 没收建筑物所在地镇(街区)可以根据处置方案对没收建筑物依法采取拆除、保留、使用等处置方式。第十一条 经没收建筑物所在地镇(街区)组织相关部门认定,拟处置的没收建筑物存在下列应当拆除情形之一的,报市政府批准后,由没收建筑物所在地镇(街区)组织拆除: (一)违反城乡规划,依法应当拆除的;(二)建筑质量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三)存在不符合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依法 没收 违法 用地 建筑物 及其 设施 移交 处置 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