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办法.docx
《区县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区县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区县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办法(202*年5月10日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质量工作,鼓励广大企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和以质取胜战略,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工作,由区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区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第三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区财政给予奖励:(一)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奖励300万元;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奖励200万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每项奖励组织者50万元。(二)对获得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奖励50万元;获得重庆市市长质量
2、管理奖提名奖的企业,奖励30万元。(三)对获得全国优秀质量管理(QC)小组的企业,奖励5万元;获得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的企业,奖励5万元;获得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称号的,奖励5万元;获得重庆市优秀质量管理(QC)小组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四)对作为主要单位完成并申报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项目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0万元的奖励;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组织奖的企业奖励10万元;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个人奖(分为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的人员,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获得“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3、证书的企业,奖励0.5万元。(五)对获得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A、AAAA、AAA级称号的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承担国家级和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并验收评估合格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的资助。(六)对主导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定的企业或社会团体,分别奖励或扶持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定的企业或社会团体,分别奖励或扶持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七)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并规范使用标识的企业,每项奖励3万元;获得绿色食品续展并规范使用标识的企业,每项奖励2万元;获得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奖励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区县 品牌 培育 质量 提升 奖励 扶持 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