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docx
《县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县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时期加强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和社区治理的需要,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高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水平,根据*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纳入职业化管理的城市社区工作者的配备、选拔、培养、使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成立市级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隶属市民政局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负责牵头实施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指导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工作。社区工作者由街道(乡镇)统一实施日常管理,社区统筹使用。第二章 基本职责、职数设置及选拔任用第四条社区工作者履行
2、下列基本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的决定,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三)做好党的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调推动驻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社区公益项目、慈善活动和志愿互助服务;(四)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精心做好服务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五)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六)组织社区居民对进入社区的部门(单位)
3、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服务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物业等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七)按照社区事务准入规定,完成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五条纳入职业化管理的社区工作者职数核定应当以社区规模、人口数量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管理幅度、居民构成、辖区单位数量等因素,遵循精简高效、合理设置,实施总量调控,保持适度规模的原则,按照下列要求核定、配备:(一)2500户及以下的,配备6名;2500户以上的,每增加500户,增加配备1名,人员配备以12人为限;(二)社区党委(党总支)设委员5至7人,社区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人。社区居委会设委员5至9人。鼓励社区党组
4、织和社区居委会委员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会主任一般应当“一肩挑”;实行专兼职相结合,党组织和居委会兼职委员不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三)社区一般按照1名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兼任居委会主任),2名专职副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会主任分设的只配1名),1名居委会专职副主任,若干名普通社区工作者的“4 +N”模式设置社区工作者岗位。纳入职业化管理的社区工作者职数由市组织、民政部门具体核定,核定总职数和实际数量每年1月份报市民政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街道(乡镇)、社区一律不得超职数配备。社区工作者队伍应当形成比较合理的年龄与能力结构。第六条纳入职业化管理的社区工作者以公开招聘、选任、转聘的方式
5、配备。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政治素质好、学历层次高、创新社会治理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人员吸收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来。(一)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一般应当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街道(乡镇)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民政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制定招聘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备案后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各街道(乡镇)、社区不得自行聘用;(二)选任。依法选举或者任命产生的社区“两委”委员,报市组织、民政部门备案后纳入职业化管理。(三)转聘。转聘实施范围:社区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
6、员、街道(乡镇)所属部门聘用的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满两个聘期且考核合格的、其他职能部门下派社区的专职工作人员、政策性安置对象。街道(乡镇)摸排梳理现有社区工作者岗位人员基本情况,拟定转聘方案,报市民政局备案。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向街道(乡镇),提出转聘申请。经街道(乡镇)考核考察后,拟定转聘人员。转聘人员由所在街道(乡镇)批准同意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围,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民政局备案。对不符合转聘的人员妥善做好分流。第七条经市组织、民政部门审核同意,街道(乡镇)可以视情推荐部分社会退休人员,依法定程序选举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委员,人员数额不超过“两委”委员总数的25%。第三章 教育培养第
7、八条构建社区工作者教育培养体系。将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纳入人才培养规划,健全市、街道(乡镇)分级负责、联动实施的培养体系,实施新聘用人员的初任培训、全体社区工作者的在职培训、优秀负责人的进修培训等3类培训。培训要注重实用有效,突出现代城市社区工作理念、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培养,做到学以致用、学以致新、学以致远。社区工作者每年培训累计不得少于7天。第九条大力推进职业资格培训。适应社区工作者职业化需求,逐步建立健全职业资格培训与聘任制度。凡年龄45周岁以下的社区工作者,原则上应当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新招聘的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必须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第十条积极开展服务能力培训
8、。按照“全科社工”和“全能社工”培养的要求,组织开展服务技能培训、多岗位轮岗锻炼、服务技能大比武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全方位提高社区工作者服务群众的技能本领,培养“一专多能”的社区工作“全科人才”。第十一条畅通多元挂职锻炼渠道。有计划选派综合素质好、有培养潜力的优秀社区工作者,到上级机关部门“上挂”或者先进发达地区“外挂”,学习先进经验,开阔工作视野,提升管理服务能力。第四章待遇保障第十二条薪酬待遇。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的人员实行结构化薪酬制,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和职称工资四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与本人岗位等级相对应,职务工资与本人职务层次及任职年限相对应,绩效工资依据绩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城市 社区 工作者 职业化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