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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集中为原则、不集中为例外”,推进涉改单位(承担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区直和驻区有关部门、单位)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即涉改单位审批服务工作向一个股室集中、审批服务股室向区政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区政务中心和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集中,涉改单位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区政务中心到位、涉改单位对区政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到位,加快实现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上一张网”。二、工作任务(一)推进审批职能集中。涉改单位明确一个牵头股室,将
2、内部审批服务职能向牵头股室集中。设立审批服务办公室的(含加挂“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审批服务办公室是牵头股室;没有设立审批服务办公室的,指定一个股室为牵头股室。牵头股室统筹协调本单位审批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中心入驻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股室协同机制,形成“审批服务股室牵头、多个股室支撑、协同审批服务”的运行模式。(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前)(二)配强审批服务人员。各涉改单位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审批服务工作,任命1名股级以上干部担任首席审批员(设立审批服务办公室的,由审批服务办公室主任担任首席审批员),精心挑选入驻区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入驻人数按“人随事定、人随事走”的
3、原则,根据入驻事项的工作量确定,要求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熟悉行政审批流程,原则上要求在编在岗。涉改单位单独设立的审批服务办公室须成建制入驻区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前)(三)梳理审批服务事项。各涉改单位对照区政务服务事项库,梳理本单位直接面向企业群众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确定入驻事项清单(因对场地有特殊要求,区政务服务大厅不能满足,且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不进驻的事项除外),并向社会公布。要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和“一网通办”的要求,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持续推进精细化、标准化梳理。(完成时限:2021年9月10日前)(四)确保
4、审批授权到位。通过审查书面资料或现场勘查记录、检验检测结果、专家论证评审意见即可作出审批决定的事项, 授予首席审批员审批决定权;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集体研究作出决定以及专业性较强且无法进行专业把关的事项,授予首席审批员初审权;各类审批文书,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一律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授予首席审批员使用;根据审批需要,可赋予首席审批员其他相关权限。凡能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结的事项,不得流转本单位审批。(完成时限:2021年9月10日前)(五)优化服务窗口设置。事项较多、办件量大的单位,设置部门窗口,相关单位事项全部进驻,原则上要求窗口现场办结,不能现场办结的转后台办理,统一窗口出件;事项较少、
5、办件量少的单位,设置综合窗口,相关单位事项委托进驻,实行前台综合受理, 转相关单位办结,统一窗口出件;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窗,统一受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转相关单位办结,统一窗口出件。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由入驻单位派驻,综合窗口和“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工作人员由区政务中心派驻。部门原有办事大厅按要求取消。条件成熟的部门窗口,推进综合窗口服务和窗口去部门化改革。(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六)创新审批服务机制。全面推行集成服务,着力构建审批服务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等审批新机制。以业务协同和场景应用为切入点,推进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采取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集成优化等方式,建立审批服务事项协同
6、审批机制,着力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依托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好差评”系统和12345热线,建立健全审批服务电子监察机制,确保电子监察到位。(完成时限:2021年10月20日前)三、配套措施(一)完善派驻工作人员管理机制。各单位派驻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保留在派出单位,在派出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由区政务中心负责。审批服务牵头股室和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入驻人员原则上2年内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报区政务中心按程序办理。(二)完善审批服务事项管理机制。单位集中入驻事项,未经区政府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撤窗或撤回,不得在窗口之外受理。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政府权责清
7、单制度,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要按照“一网通办”的要求,持续推进事项业务办理项设置规范化、实施清单要素标准化、线上线下办理便利化。(三)完善“三集中三到位”运行机制。推广“一件事一次办”等审批业务运行模式,全面落实首问负责、清单管理、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首席审批员审批、AB岗服务、限时办结、“好差评”监督、帮代办服务等审批服务工作制度,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估考核,确保审批服务规范高效。(四)完善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机制。企业群众的办事申请,统一由窗口受理、初审,启动办理程序。部门窗口能即时办结的,首席审批员即时办结;需转回相关单位办理的,首席审批员审核后转相关单位按时办结。综合窗口
8、、“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受理的事项,经窗口人员初审后,转相关单位按时办结。即办件由申请人现场领取结果;非即办件办理结果通过线上或线下转回窗口,根据自愿原则,可由申请人到窗口领取,也可由窗口免费邮寄给申请人。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行政审批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统筹管理、调度协调、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各涉改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落实好各项具体任务,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机制到位、监察到位。(二)落实责任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督促各涉改单位清理规范入驻事项;区委编办指导、督促区直部门实现审批服
9、务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场地改造、设施添置经费;区机关事务中心负责保障审批服务用房;区政务中心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三)严格考核问责。将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作为政务服务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年底统一组织评估验收。区政府督查室、区优化办和区行政审批局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改革中有令不行、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附件: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单位入驻方案一、部门窗口入驻单位5家(人员进驻、事项进驻)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公安分局二、综合窗口入驻单位19家(一)审批人员进驻、事项进驻(6家)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城管局(二)审批人员不进驻、事项进驻(13家)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侨办)、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残联、区消防救援大队、生态环境分局三、“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入驻单位(人员不进、事项进驻)纳入“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事项所涉及的单位四、暂保留外部办事大厅单位6家(人员和事项不进区政务中心,事项向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集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区司法局(含法律援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区税务局、住房公积金区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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