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智慧微菜场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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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智慧微菜场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20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为加快推进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商务厅推进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将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作为巩固、提升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突出“互联网+菜篮子”产业发展新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省市结合、共同推进,试点先行、积极稳妥”的原则,打造便民、惠民、利民的“菜篮子”商品供应生态环境,更好地保障市民买菜需求,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形成对全省的示范引领作用。二、工作目标根据省商务厅有关工作安排
2、,202*年,由*农投惠民生鲜经营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试点,在云岩区(17个)、南明区(17个)、观山湖区(16个)共建成50个社区智慧微菜场。同时,建成与50个社区智慧微菜场相匹配的线上运营平台及分拣加工、物流配送、售后服务体系。三、工作要求(一)完善标准体系。借鉴上海等城市先进经验,制订本市社区智慧微菜场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推进社区智慧微菜场流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标准体系,创建一批社区智慧微菜场示范点,以点带面,打造区域示范。(二)合理布局网点。参照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布点相关要求,社区智慧微菜场按照服务半径300米、每个点服务1万人的标准,优先考虑重
3、点范围、重点区域以及无惠民生鲜超市覆盖、大型居住社区加密、老的薄弱社区等区域,着力解决网点补缺,满足市民日常消费需求。(三)突出大市场带动。引导实施主体加强供应链管理,主动对接我市对口帮扶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社、贫困农户,探索建立社区智慧微菜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贫困农户的扶贫供应链,大力发展基地生产加工、中心物流配送、网点营销经营一体化的供应链模式,精准带动对口帮扶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四)优化精准服务。针对不同小区的需求特点,合理设置自动贩卖机、社区联合经营服务站、恒温自提柜(组)及物流配送线路的组合;通过官网、手机APP、微信等多种途径为社区居民提供生鲜订购服务,采取
4、全程冷链配送,提升社区精准营销水平,实现互联网技术与现代农产品流通的有机结合,满足消费者需求。(五)强化追溯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纳入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范围的食品实现追溯全覆盖,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方便消费者查询,确保其销售的纳入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范围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部实现二维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新模式应用,保障食品安全。四、进度安排(一)前期准备阶段(202*年4月10日前)。下发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资金管理要求和相关验收标准、程序。相关区及承建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于4月10日前上报市商务
5、局。(二)全面推进阶段(202*年9月底前)。202*年3月底前完成10个网点及后台软件、线上平台、分拣加工、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系统的搭建和测试工作,6月底前完成30家社区智慧微菜场布点建设和运营工作,9月底前全面完成50家社区智慧微菜场布点建设和运营工作。(三)总结评估阶段(202*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和管理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组织汇编材料,开展相关宣传。五、保障措施(一)明确责任主体。市商务局负责本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项目全面推进、总体协调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本部门相应职能配合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项目工作;云岩区
6、、南明区、观山湖区负责做好本区域社区智慧微菜场项目选址落地、协调服务等工作,并具体组织推进项目建设;*农投惠民生鲜经营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试点建设实施。(二)加强统筹协调。市商务局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会同相关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密切跟踪相关项目建设,明确工作时限、责任和目标,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任务完成。(三)落实资金安排。市商务局要积极对接省商务厅,用好省商务厅已下拨我市的666万元社区智慧微菜场支持资金,并按照省商务厅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兑现补贴。(四)加强信息报送。市商务局、相关区和承办企业要建立信息员联络机制,每月上报项目建设进度,每季度报送典型案例
7、材料。市商务局要定期编发建设动态简报和情况通报,按时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度。(五)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经验总结,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市政府实事项目的受益面和知晓度。(六)开展验收评估。项目建设结束后,市商务局要积极向省商务厅汇报,并与市财政局等部门共同组成联合验收组,对项目建设的成效进行验收评估,验收合格后,及时申请拨付补贴。同时,市商务局和相关区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承办企业和项目运营进行动态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达到建设目的。附件:1.社区智慧微菜场试点建设评价指南2.社
8、区智慧微菜场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社区智慧微菜场试点建设评价指南1.范围支持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运营管理企业在我市开展社区门店以及社区生鲜智能提货柜建设工作,着力弥补本市菜市场网点缺口。鼓励本市大型居住社区、新建、老旧社区等薄弱地区的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特制定本建设评价指南。2.评价原则2.1客观性实施本建设评价指南时,应采取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2.2全面性应能全面反映202*年*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实施情况。2.3一致性建设评价指南条款应相互对应,具有内在逻辑关系。2.4可操作性建设评价指南条款清晰明了、评价方法简单易行、评价信息易于搜集和整理。3.评价方式项目单位按照本建设评
9、价指南推进202*年*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工作,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将符合要求的社区智慧微菜场名单上报市商务局。4.评价内容4.1设置合理布点设置优先支持大型居住社区、新建、老旧社区等薄弱区域,重点布置在菜市场距离较远或客观原因导致菜市场建设暂时不到位、市民买菜不方便的社区附近,以及楼宇、食堂等固定场所,且选址不影响居民出行、不占用消防通道、城市公共道路。4.2经营模式4.2.1以采用网订柜取或自动售菜机等现场24小时自动服务模式运营;4.2.2项目单位已正常运营10家(含)以上社区智慧微菜场,在全市有一定示范效应。4.3经营品类以经营生鲜主副食品销售为主、品种丰富,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求。4.4包
10、装标识4.4.1销售的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统一标准;4.4.2包装标识上应标明品名、计量单位等;4.4.3实现线上线下信息同步,内容真实,标识醒目;4.4.4标识信息与肉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对接。4.5追溯完备4.5.1实现肉菜等食用农产品二维码信息追溯;4.5.2追溯信息包括产地、配送、零售等完整信息追溯链条,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方便消费者查询;4.5.3有专人负责追溯信息管理,并与本市肉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对接。4.6基地对接4.6.1设有本市(扶贫)基地农产品线上网订专区,线下自动售菜机设有(扶贫)基地农产品专售区;4.6.2销售对口地区精准扶贫农产品。4.7价格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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