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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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省级试点工作,根据*精神,在总结第一轮实施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特制定第二轮如下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及时间(一)实施范围全县公办中小学(含*中学)在编教职工。(二)实施目标通过本轮县管校聘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使各校(教师)教育资源配置更合理更优化,全县和各校在编在岗教师数与核编数基本匹配,结构性缺编等矛盾得到有效缓解,教师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为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共同富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三)实施时间本轮以三年为周期(从 2021 年 10 月起至 2024 年 7 月止),
2、分年段分目标有序推进三年总目标(目标分类见附件1:在编在岗教师数与核编教师数匹配度不高学校,即:超编数教师总数5%)。二、实施步骤(一)核定编制和岗位(10 月底前)2021 年全县教师编制总数(高中段、义务段按目前实际在校学生数重新核编)10 月底前核定完成,其他按现状保持不变。县教育局在县人力社保局核定的岗位等级总量内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将岗位数分配到各个学校。县教育局每年根据师生比情况,并统筹考虑学校类别、师资结构等实际情况,在核定的全县教职工编制总数内,科学、合理安排确定各学校事业编制数,并报县委编办备案。县教育局在县人力社保局核定的岗位等级总量内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将岗位数分配到各个
3、学校。(目前按 2021 学年实际数操作:岗位跟人)(二)组建机构学校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协调小组。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组员可由学校领导班子提名或教职工推选等方式产生,领导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7 人,成员组成应体现代表性、广泛性、认可度。人事争议协调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收集和反映,对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调解、协调,由工会主席任组长,组员由教职工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 3 人。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成员不得交叉任职。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协调小组人选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备案。(三)制定方案(11
4、月 25 号前)学校根据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制定的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县中小学教师第二轮“县管校聘”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和完善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考核细则和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教师考核细则应包含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要有利于提升教师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同时兼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学年为单位对教师教育教学等工作作出全方面综合性评价。竞聘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在核定范围内根据本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学校工作岗位,明确每一岗位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聘任期限等事项,明确竞聘工作程序,各岗位的竞聘方法、
5、形式,明确以上学年或上一聘期考核为依据开展竞聘工作,要有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投诉救济等渠道。方案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经学校党委(总支委、支委)会通过后向全体教职工宣布,并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四)组织竞聘1宣传动员(11 月 30 日前)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政策知晓率达 100%。2.个人申请(第一批首次跨校竞聘 12 月 3 日前,第二批本校和跨校竞聘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下一年度 10 月份左右另行通知)各类符合条件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和竞岗意愿,凭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向学校提交直接聘用申请、本校竞聘申请和跨校
6、竞聘申请,填写县教职工工作岗位竞聘意愿表,申请跨校竞聘的须符合相关要求和政策规定并由学校审核同意。规定时间内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竞聘人的竞聘资格认定。3开展竞聘(1)跨校赋分竞聘(12 月 15 日前)分城区缺额选调和农村特岗选调两类,11 月 16 日前由县教育局公布岗位数和岗位要求,符合条件教师 12 月 3 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交跨校竞聘申请表。(农村特设岗位主要指城区学校教师自愿到农村学校工作服务一段时间的岗位,其中符合县学科带头人/县名师申报基础条件的教师通过赋分竞聘到农村学校可直接获评下一届县学科带头人/县名师,农村学校服务期至少 3 年)(2
7、)校内直接聘用(义务教育段 7 月 2 日前、高中段 7月 12 前)直接聘用对象指三年内退休人员、工作未满三年新教师,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孕期和哺乳期人员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师。由学校直接聘用,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学校对直接聘用对象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备案。校级领导由县教育局直接聘任。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放弃可直接聘用权利。(3)校内/共同体内首批竞聘(义务教育段 7 月 10 日前、高中段 7 月 14 前)各校/融合型共同体按学校实际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等,组织开展本校教职工对本校/共同体内所有岗位的竞聘
8、。在岗在编教师数与核编教师数匹配度高的学校聘用本校原聘用教师比例三年一般不超过总岗位数的97%(教师基数以2021学年在编在岗教师为准/中职类学校以 2021 学年非职业技能类学科在编在岗教师为准。学校提前做好分年度聘用比例的谋划,但教师总人数在120人及以上的学校每年需完成至少1名教师流动的任务,教师人数在 60 人及以上的学校,前两年需完成至少 1 名教师流动的任务,全部学校三年均需完成 1 名教师及以上的流动任务),匹配度低的学校聘用本校原聘用教师比例三年一般不超过总岗位数的 94%(学校提前做好分年度聘用比例的谋划,建议分学科情况推进;但教师总人数在 120 人及以上的学校每年需完成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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