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暨小餐饮用户瓶装燃气五重防护改造实施方案.docx
《燃气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暨小餐饮用户瓶装燃气五重防护改造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燃气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暨小餐饮用户瓶装燃气五重防护改造实施方案.docx(1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燃气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暨小餐饮用户瓶装燃气五重防护改造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着力消除燃气使用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等文件要求,决定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并在小餐饮行业推广使用瓶装燃气五重防护改造,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迎接建党百年安全生产攻坚行动,聚力推进城市运行领域“遏重大”攻坚战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细排查、重整治、促提升”的要求,通过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整治一批安全事故隐患,整治一批严重违法违规餐饮场所,努力推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落实,建
2、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居民用户、餐饮场所等安全用气水平,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小餐饮用户瓶装燃气五重防护改造,促进我街道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整治范围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居民用户、餐饮场所。三、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钱震华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银炎、丁国锋任副组长,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分队、派出所等部门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四、整治要求(一)基本要求1.燃气经营企业应向用户持续、稳定和安全的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并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定期对燃气用户开展燃气安
3、全宣传和入户安全检查,其中管道燃气检查频次应满足:居民用户(不少于1次/2年),非居民用户(不少于1次/年);瓶装燃气检查频次应满足:居民用户(不少于1次/半年),非居民用户(不少于1次/月);瓶装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用户基本信息、用气地址等必须与实名登记信息相一致。2.燃气用户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燃气用户应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主动接受燃气企业的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宣传指导,对燃气企业安检中发现的安全
4、隐患应立即落实整改。餐饮用户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要建立健全安全用气责任制、用气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燃气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二)气瓶存放要求1.液化石油气液相钢瓶、气液两相钢瓶不得进入居民用户、餐饮场所。餐饮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储存量不应超过100kg,超过100kg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置专用气瓶间, 放气瓶的房间严禁有明火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
5、全警示标志;房间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于室外。3.居民生活用气设备应当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严禁设置在卧室内;餐饮场所用气设备应当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严禁将液化石油气及设备设置于地下、半地下空间。4.餐饮用户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厨房为地上暗厨房(无直通室外的门或窗)时,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应与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连锁。(三)燃气设备设施要求1.燃气灶应当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不得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以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热水器。2.积极推广不锈钢波纹管
6、,逐步淘汰橡胶软管,严禁使用非燃气专用管。3.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当使用橡胶软管时,两端应当用卡箍紧固,长度不得超过2米;软管中间不得有接口,严禁私接三通,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到期或发现有老化、龟裂、腐蚀等现象时应及时更换。4.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或发现有问题时应当立即更换。5.积极推广小餐饮用户瓶装燃气“五重防护”改造,通过瓶装燃气管道化、接口连接丝口化、检查漏气常态化、软管连接可靠化、报警切断自动化,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源头。(四)严格禁止行为1.禁止在高层建筑、地下、半
7、地下空间以及消防“三合一”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2.禁止在同一房间内同时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3.禁止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4.禁止加热、摔砸、倒置、曝晒燃气钢瓶;禁止私自排放钢瓶内燃气、残液或者利用钢瓶互相倒灌。5.禁止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禁止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管道设施等燃气设施;禁止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6.禁止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禁止第三方占压燃气管道。五、职责分工(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1.燃气企业。燃气经营企业是燃气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燃气用户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安全
8、宣传及安全技术指导;要与餐饮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要遵守供气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非法充装或使用报废、超期和不合规的钢瓶。在小餐饮用户瓶装燃气五重防护改造中提供技术支撑,协助街道、小餐饮用户完成瓶装燃气五重防护改造。2.燃气用户。燃气用户是燃气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对用气场所的用气安全承担主体责任。燃气用户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及配件。餐饮燃气用户要与本地正规的燃气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自觉接受供气企业的技术指导和相关部门的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用气场所的安全。使用瓶装燃气
9、的小餐饮用户在街道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及时完成瓶装燃气五重防护改造,消除安全隐患。(二)压实属地监管职责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督促燃气企业定期开展对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培训,签订供用气合同;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督促燃气用户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使用合格的灶具及燃气配件,积极落实各项隐患整改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内违反实名制登记、跨区域经营、违法违规使用燃气的典型燃气违法案件的查处,确保辖区内各燃气企业落实实名登记、安全生产、规范经营,燃气用户规范用气。组织使用瓶装燃气的小餐饮用户、燃气经营企业完成瓶装燃气五重防护改造。六、时间安排(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23日)街道相关部门要立即召开燃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燃气 使用 安全 排查 整治 餐饮 用户 瓶装 防护 改造 实施方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