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docx
《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我区中小微企业发展,有效预防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断链风险,帮助中小微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续贷支持,根据*精神,经区政府同意,设立“X市X区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以下简称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为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小微企业是指在本区依法设立,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双百”大型民营企业按要求纳入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支持范围。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是指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款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按期还
2、贷、续贷提供的短期周转的资金。第二章 机构和管理第四条成立X区中小微企业转贷周转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农业、工业、商贸物流的区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资局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具体负责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由区政府授权指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负责转贷资金周转日常管理。第五条设立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资金规模为30000万元,由区财政局筹集,将根据需求情况逐步到位。第六条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滚动使用、确保安全”的原则。第七条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支持的企业应符合本办法第二
3、条规定但不限于第二条规定,在X区内依法设立,依法按时缴纳税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还贷出现暂时困难且经合作银行同意续贷、具备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的中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使用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第八条合作银行。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只与同意本资金管理办法,且自愿与区财政局签订X区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合作银行)开展转贷资金业务。第九条申请额度。申请额度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内,中小微企业单笔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双百”企业中的大型民营企业单笔额度原则上不超过8000万元;借款主体为企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小 企业 应急 周转 资金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