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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个人写字楼租赁合同5篇个人写字楼租赁合同1出租方(下称甲方):承租方(下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大厦(下称大厦)的单元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租赁合同为证。详细内容如下:第一章定义及释义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
2、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
3、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第二章承租单元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第三章租期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
4、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第四章租金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元计算,乙方以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第五章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
5、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第六章押金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
6、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第七章承租单元用途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乙方不得将承租单
7、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第八章装修或改建乙方须遵守甲
8、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第九章维护与修理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
9、、建筑结构和中央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第十章损坏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重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
10、甲方后终止本合同。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第十一章续约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第十二章法律费用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
11、双方各自支付。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第十三章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甲方向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就其违反本章所述的责任对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赔偿或承担责任:中央空调及单元空气甲方应向乙方按正常办公时间(目前为早八点至晚八点)提供承租单元的中央空调。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时间以外享有中央空调,应预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机构并支付超时空调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检查及维修管理机构负责对大厦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日
12、常维修,使其连续处于良好、适用状态。保安、防火、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及其公共设施的保安、防火、环境、卫生等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大厦配套管理机构应使大厦配套之电力线路、机械设备(含电梯)、水管、通讯及线路、废水排放系统和其他公共设施处于畅通适用状态。大厦水牌和标识甲方承诺并责成管理机构,在广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显位置,以显著字体为乙方制作名称、标识和单元说明,且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但标牌制作费应由乙方承担。大厦转让和纠纷甲方承诺如发生房屋转让或抵押、债务或纠纷等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单元权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项,均应征得乙方同意方为有效。承租单元平静使用
13、权甲方保证并责成管理机构依据公约及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承租单元得以安全、安静和洁净地正常使用。第十四章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机构声明及保证如下: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在承租单元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费、各种设施收费等。转让、分租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进行转让、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使用权,但乙方可将承租单元用于其关联公司办公用途和地址,同时应由乙方向甲方统一承担本合同所述责任。物业管理规定及保安、保险条例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或
14、管理机构就大厦和公共区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险等所制定的规定。遵守防火及安全规则在对承租单元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与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或管理机构所制定的安全规则,并由乙方自费在承租单元配置除甲方按规定已经配置之外的足够有效的便携式灭火器。第十五章交还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承租单元之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清洁、坚固及维修适宜的状态下将承租单元交还甲方。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负责拆除其对承租单元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或改动。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其属于自己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15、承租单元内的留置物品,处理留置物品引致费用将由乙方支付。第十六章违约责任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如因甲方违约或侵权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凭有效裁决从下期应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费中相应扣除作为赔偿且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第十七章终止租约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不正确或不真实,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不予纠正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讨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第十八章通知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
16、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单元或附件一第1条所述的地址。第十九章仲裁愚笨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进行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解决争议的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第二十章其他规定双方可经协商后修订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变更适用于民法房
17、屋买卖合同不破租赁原则。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若本合同的规定与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个人写字楼租赁合同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
18、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出租房屋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实际使用面积)。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改房屋用于合法经营。2、该房屋初始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初始租赁期以物业交付该商铺给甲方的时间为准,截止日期随之正常变更。)3、以上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乙方未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并有意续
19、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叁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重新商定租赁金额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第五条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1、该房屋起始第一年,月租金为¥元,季度租金为¥元,年租金为¥元。2、第二年,月租金为¥元,季度租金为¥元,年租金为¥元。3、第二年,月租金为¥元,季度租金为¥元,年租金为¥元。4、房屋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条。(以上租金为不含税金额)银行转账的,乙方保存好银行转账条,每个季度末提前十天将下个季度的租金付清。5、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押金人民币¥14000元,(合同期满,房屋设施在没有损坏及其他费用都结清的情况下,押金全额退还)。6、在租赁期间,乙方
20、承担物业产生的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1、乙方在物业租赁期间,应按时交付负担的费用(物业费、电费等)。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3、对乙方的装修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义务。第八条房屋的转让、转租与买卖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的产权进行买卖交易,买卖交易完成后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产权变更后相关文件及身份证明
21、文件的复印件按合同份数加钉与此合同一起保存,并将收款方式及共同达成的其他条款写进合同备注,以方便乙方缴纳房租,如无特殊情况无需更换合同。2、甲方如对该房屋进行买卖交易时,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不得在乙方未同意的情况下,影响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该房屋的正常使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3、甲方出售该房屋产权的,在等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间内将该房屋的租赁权转让给第三方用于正常经营。5、乙方转让第三方经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与甲方无关。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2、甲方有以下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
22、约定条件,严重影响经营的。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相关经济补偿。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该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原始结构。(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5)拖欠房租累计达1个月以上的。(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
23、判断的,应于10天内向对方说明具体情况。(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1、在租赁期内,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凭证。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当年的年租金的向乙方支付约金,并额外支付乙方房屋装修费用,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装修的所有支出
24、证明(收据或发票)。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没收押金未使用的租金部分。(1)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2)拖欠房租累计达个月以上的。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协议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05_%支付甲方滞纳金。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当年总租金的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
25、损失。第十三条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及战争”。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如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可以申请当地仲裁机构裁决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七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
26、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方:证件号:证件号:电话:电话:地址:地址:代理人:代理人:证件号:证件号:电话: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个人写字楼租赁合同3出租方或出租单位(甲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承租方或承租单位(乙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区项目区栋层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买卖合同编
27、号:,房屋所有权人姓名:,共有人姓名:。第二条租赁期限(一)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租赁期限内,乙方自行承担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甲、乙双方对该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三条租金及押金(一)第一年租金元/月/平方,第二年租金元/月/平方,第三年租金元/月/平方,第
28、四年起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支付方式:按/季/半年/年支付。付款方式:(现金/银行汇款/转账支票),签约当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首次房租、房屋租金从房屋实际交付时起算,乙方需提前15日向甲方支付下一次/季/半年/年的房租。(二)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行该合同的保证金(相当于个月租金)人民币元(大写元)。保证金不能充抵房租,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房屋租赁保证金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甲方应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四条房屋维护及维修(一)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
29、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老化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转租乙方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转租人的租赁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第六
30、条合同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个月房租做为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2、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4、其他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5、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第七条乙方可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在不破坏建筑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整合改造。但不得违反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也不得侵害任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租赁期满,装修残值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乙方拆除装修,将房屋恢复原状
31、后交还甲方。2、乙方不拆除装修,装修残值归甲方所有。3、乙方不拆除装修,甲方补偿乙方装修残值款后,装修残值归甲方所有。乙方违反甲方意愿或违反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装修的,除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外,甲方可以不退乙方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样,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指“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业主规约、装修管理手册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第八条违约责任1、租赁期内,甲方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2、租赁期内,乙方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
32、退还乙方保证金。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及附件)共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理人:代理人:证件号码: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通讯地址:签约日期:签约日期:个人写字楼租赁合同4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于年
33、月日立此租约,并就乙方租用甲方的大楼房屋的事宜达成下列各项协议:一.租赁单位租用单位楼层房间租用面积平方米。二.租凭期1.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租的全部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三.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为元,总计元(不包括内装修、办公用水、电、冷暖气、通讯、清洁等费用)。租赁期内第年起租金每年递增百分之。乙方必须在每月日前预付当月租金。逾期未付,则按日缴纳租金的千分之,作为滞纳金。四.押金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付清三个月租金额的押金元。2.在乙方全部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和条件
34、的情况下,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应在两个月之内,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3.合同期间,乙方如违反合同规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到租金,因而蒙受损失或发生费用开支,甲方可以扣留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其蒙受的实际损失或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开支,并向乙方出示其蒙受损失的合理证据以及实际费用开支的发票。4.发生上述第3款情况后,押金不足以抵付损失或有关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天内补足。五.水、电和空调费1.水、电和空调费由甲方负责将大楼每月水、电和空调支出的总数(或另加百分之手续费),按各租户的租用面积计算分摊。乙方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单后,必须在指定的日期内一次付清上述各款,逾
35、期将按日加收水、电和空调费支出总额的百分之的滞纳金。六.管理费及其他费用1.管理体制费以每月租金的百分之随租金及水、电、空调费同时缴纳。2.乙方如需室内清洁或其他特殊服务,可委托大楼管理处办理,费用标准另定。七.付款办法1.乙方向甲方所付租金、押金、水、电和空调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可以用币缴付(用人民币时,均按当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总局规定的美元售出牌价计算。)2.甲方银行账号:美元账号:人民币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八.甲方责任1.甲方应确保大楼的设备正常运行,并对房屋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2.甲方应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在合理的时间内进入乙方所租房屋进行必要的安装、维修设备等工作。3.
36、做好大楼的安全和管理工作。4.保持大楼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5.由于不可抗力(如遭遇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的袭击)或非甲方过失而致使大楼内任何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电、空调的正常供应中断时,甲方概不承担赔偿乙方损失的责任。同时,本合同的规定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亦不应因此受到任何影响,但是这种暂时中断一次不能超过7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4天。否则甲乙双方将举行友好协商,决定是继续履行本合同,还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6.星期一至星期(0.0000:00),提供冷暖气服务,星期与国家法定假日不提供。九.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付租金、押金、水、电和空调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2.未
37、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给第三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内各种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设或拆除。4.乙方应爱护所租房屋及设备,如因使用不当而导致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5.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规则,若违反规则,除非在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予以自行纠正,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纠正,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还应从纠正期14天后起交付罚款,每天元。6.乙方如对所租房屋内的装修认为不合适而需要改造或拆除时,要委托甲方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7.合同期满,乙方必须保持所租房屋完整无缺(除正常自然损耗外),恢复承租房屋原样,经甲方验收认可后归还甲方。8.乙如需提前终止合
38、同、期满延续合同或按期终止合同,均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必要的手续。9.租约期间,乙方如需扩大租用面积(包括调换房屋),租金应按甲方当时执行的租金标准计算。10乙方如违反合同中的任何规定,除非在甲方提出后天内予以纠正,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收回出租房屋的要求,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蒙受的实际损失。11.乙方所租房屋只限作商业性质使用。十.退租1.乙方签约后,未使用即撤约,则扣除全部押金。2.乙方如在租期内提前退租,又找不到甲方满意的,至少能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的新租客,致使甲方蒙受房租及其他损失,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并保留追索赔偿之权利。3.租约未满,乙方要求缩小承租面积,缩小部
39、分按本条第2款处理。十一.其他甲方委托大楼管理处负责处理本合同,收缴租金和大楼管理等工作。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代表机构:代表机构:地址:地址:电话:个人写字楼租赁合同5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郑州市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第二条租赁用途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40、办公使用。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3.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4.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4.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季度月度;先付后用;第1期租金签定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日支付。第五条其他费用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费电话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租金税费,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5.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
41、押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结清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如乙方结清,甲方得全额退还押金。第六条房屋修缮责任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6.3室内现有设施:电器如下:家具如下:第七条转租的约定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
42、他人。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第八条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7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43、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05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运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第九条乙方的责任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
44、偿。(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4)拖欠租金累计半个月以上的。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第十条甲方的责任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1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7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
45、,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10.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10.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10.4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第十一条其他条款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其他补充约定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电话:电话:日期:日期: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