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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放管服工作总结2021放管服根据县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积极部署,大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如下:一、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要求1、及时承接落实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对2016年省政府取消下放的1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衔接落实。16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其中:4项为取消的审批事项,省政府发文取消后,我局也不再受理;有12项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其中2项为省直管县直接承接的项目,10项为吉府办字2014123号文件下放到县的项目),有5项已承接到位,有
2、7项因本地没有办理对象或者从未办理过有关业务,经报县政府批准后暂停实施。2、及时组织修改完善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上网公布,进一步精减了行政权力,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由之前的436项精简至329项,具体精简情况如下:行政许可项目由34项精简至10项,行政处罚项目由237项精简至191项,行政强制项目由28项精简至21项,行政征收项目由7项精简至0项,行政确认项目由12项精简至11项,行政奖励由12项精简至6项,行政裁决、行政给付无变动,其他行政权力由104项精简至88项,精减率为25%。并对20余项公共服务事项的要素进行了更新,实行一张清单制度并上网公布。3、按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部署,我局进
3、一步规范了窗口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内容,优化了审批流程和行政服务指南,对一些人员信息等进行了动态调整,规范审批内容和程序,简化审批手续。4、坚决取缔乱收费。我局组织对窗口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坚决执行上级要求,杜绝乱收费。目前,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无收费项目。5、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我局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结”,杜绝办事群众“两头跑”现象,维护行政服务窗口良好形象,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及权力运行透明度。6、对行政许可事项各类证明进行清理,对2项证明进行了清理并统一进行了征求意见和公示,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7、及时回应群众和企业合理诉
4、求,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受理和12345热线受理服务,今年共受理8件,办理了8件,办结率100%,进一步拓宽优化民意诉求渠道,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二、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1、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每年都从律师事务所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我局的重大决策以及规范性文件都要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积极做好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网上公开公示工作。一是强化
5、制度保障,制定了农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84项)、*局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局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二是建立了*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9人),梳理出了包括“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推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农业投入品(包括种子、肥料、兽药、农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土地纠纷、渔业生产渔政、粮食”8个主体名录库。3、积极落实县综治办、县法制办出台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开展行政调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每年我局的行政调解案件有20起左右。4、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以文件形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进行任务分解,召
6、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每年向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或参加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每年组织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组织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普法办文件和记录为准),无一人缺考。设立了专门法制机构并拨付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5、根据县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清理相关政策措施解读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2012-2016年实行的文件进行了评估,同时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进行备案,共评估文件5件,其中废止2件,继续施行的2件,修订后施行的1件。6、我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情况,认真
7、办理了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回复人大代表建议2份,政协委员提案3份。7、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执行,截止目前,我局2017年已公开74条。三、采取的主要措施1、加强领导,组织有力。我局对“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逐项研究,逐项进行认领落实,并要求各单位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大力推进审批改革工作和法治能力建设,实现阳光政务。2、协调配合、稳步推进。各职能单位能够积极配合,按照各自职责,主动沟通衔接,推进各项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3、建章立制,及时总结。对于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并应用到日常管理当中,
8、进一步推动和改进工作,促进各项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四、存在问题及建议因现有执法检查人员对其他专业领域的知识掌握不够,一时跟不上“双随机”工作的需要,需要进一步通过培训补齐短板,以便全面推进此项工作。2021放管服工作总结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X年放管服调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认真对201X年上半年放管服工作认真盘点,现总结如下: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简政放权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服务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大局,服务于“133战略行动,充分发挥在脱贫攻坚、大数据、大山地旅游、市场环境整治等领域,加强转变职能、法治机
9、关建设、科学决策、文体优质服务、体制创新等方面,按照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改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的工作要求,在推进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管理、改进商事制度、力推产业发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保障方面下功夫、出实招。二、简政放权动真格,改善管理和服务方式(一)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强1、行政审批事项减半以上。实现了28项行政审批减少18项,保留10项;将五项便民服务事项转变为其他类。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7%。(二)提出201X年取消、下放、分级管理意见1、下放到县市政府管理的事项的意见一是对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1、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
10、体育总局令第16号)第十四条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批准授予相应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2、省人民政府关于201X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38号)附件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二是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许可。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2
11、、*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设立广播电视台(站),须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逐级上报省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证照。3、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下放管理层级、转变管理方式、合并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129号)附件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04项。三是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验收。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22条(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竣工后,由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2、
12、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取消、下放管理层级、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126号)附件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57项。四是对二级运动员的审批。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1、第十一条在全省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通过专门评审、获得国家确认的等级称号、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人员。2、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十条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二、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五是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建设、施工、设计方
13、案的许可。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被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机构负责管理。根据*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因而,对此三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下放,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使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更能结合实际,依法做好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保护与合理利用
14、工作。六是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修缮的许可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同上(第五项)。七是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所属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其他用途的许可。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同上(第五项)。八是对调取、借用国有二级以下馆藏文物的许可。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县级文物收藏单位根据馆藏文物的保护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后,为更好服务社会,经批准可调取、借用国有二级以下馆藏文物。2、对下列行政管理事项实行分级管理的建议对临时改变体育设施的审批和对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
15、审核(州政府审批事项),我们建议实行分级管理,对县级的临时改变体育设施的审批和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审批事项,由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对临时改变体育设施的审批和对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审核由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体育方面资料及应办理业务事项,报州政府审批行文。分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及理由:一要对临时改变体育设施的审批。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
16、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省体育条例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场地的,须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限期归还;需要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须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不低于原面积、原标准先行择地新建偿还。二要对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审核(州政府审批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
17、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省体育条例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场地的,须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限期归还;需要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须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不低于原面积、原标准先行择地新建偿还。实行分级管理的理由:一是方便县市政府统筹其相关部门管理;二是更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职能,提升服务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坚持一手抓文化市场
18、繁荣,一手抓文化市场管理的方针,全面放开文化市场,用大数据重新定义文化创造方式、扩展文化资源内容;用大平台创造出新的文化生态、改变文化管理方式;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推向数据化,为大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现代化管理与服务基础。文化行政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强全国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积极配合文化部、*省文化厅,全面完成了人才培训、基础数据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用大数据将公共文化服务范围、方式、手段、模式进行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增值,采用大平台管理,转变政府文化部门职能。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推动信息化应用,通过信息化促进行政执法流程规范、业务衔接,通过网络化实现管理协同和信息共享,建
19、立诚信文化市场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平台数据共享,加强部门联动,让所有操作都公开、阳光、透明;所有人都是按一个平台标准操作走流程,到达标准就自动通过,没达到标准就自己补充通过条件,减少了人为干扰,更好服务群众办事,达到公平公正。文化行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文化市场监管用技术对“技术”的手段,将平台建设成集市场准入、综合执法、动态监管、公共服务等核心应用为一体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系统和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形成涵盖部、省、市(州)、县四级,形成面向许可部门、执法机构、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个用户群体的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今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20、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通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等一系列审批便民化工作,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进展及成效(一)开展政务大厅窗口单位事项梳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要求,督促窗口单位落实事项进驻与授权。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3月份我局联合区委编办发函到各进驻单位,开展事项进驻、行政审批股进驻窗口工作情况调查。针对部门提交的事项名称等办事指南与广东政务服务网不一致问题,组织人手进行核对,要求存在问题的部门重新提交,做到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致。目前区政务服务大厅23个进驻窗口单位共进驻事项329项(其中行政
21、审批事项270项,公共服务事项59项)。(二)督促职能部门调整职权事项。机构改革后,联合区府办、区委编办颁发正式文件,督促各职能部门进行职能调整,重新上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截至7月份我区各职能部门的职能调整基本完成,有34个职能部门按要求调整职能并上报了共312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三)开展国家监管事项梳理与录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73号)和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办电子政务办“互联网+监管”系统近期重点工作要求的通知(粤政数函2019189号)文件精神。6月下旬,区政数局召开“国家监管事项系统录入培训班”,牵头组织
22、区38个职能部门开展“国家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事项梳理与录入工作,邀请市政数局工作组人员前来授课。7月中旬,我区共完成668项监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以及其他类权力事项)的梳理与系统录入工作,完成率100%。监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顺利完成,形成了我区监管事项库,我区职能部门的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投诉举报、知识库等相关监管数据资源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四)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成立区标准化梳理工作专项小组,指定专人统筹梳理工作。7月份召开标准化专项工作培训班,邀请市政数局工作组人员前来授课。严格督促区40个职能部门按照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7
23、类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其他类权力事项),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进行纳入与信息补全工作,旧事项系统不再使用。目前,除了个别待省统筹事项,我区全部完成依申请事项共1498项的纳入与补全工作。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部门工作人员系统操作不熟悉,个别单位对各项涉及到的工作重视不够,进度较慢,在推进相关工作的过程中配合力度不足,标准化工作进度与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下步工作计划一是各部门加大配合力度、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定期召开培训,兄弟单位先进做法。建议法制部门和第三方具有资质的单位参与事项梳理、清单编制及系统研发,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二是开展镇村事项梳理与录入系统,将审批便民化工作向基层延伸。三是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以及在线应用,督促部门严格按照标准公开办事指南及办理实际业务,并通过实际应用倒逼部门不断完善事项标准,为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夯实基础。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