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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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生态文明村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质量,改善我镇的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按照“抓点促线带面”的思路,在农村经济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村容整洁,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整治的范围及要求(一)路、路由镇建委、市政组织实施,镇政府将根据路、路城区段实际情况设置垃圾箱,配备垃圾清运车,路西至粮所西边村南北公路,东到加油站以东,村南北公路;
2、路南北界以油面18米宽的公路两头为界。所用环卫人员从沿路村中雇用。路城区段之外,归属地村管理,道路两侧有建筑物的到建筑物边,无建筑物,两侧各50米为整治界限。路城区段之外,归属地村管理,道路两侧有建筑物的到建筑物边,无建筑物的两侧各30米为整治界限,整治路段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无任何垃圾。对路两侧“三大堆”乱搭乱建的建筑物进行彻底搬迁、清理,建设高标准沿线路域绿色生态景观带。路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建设不低于50米的宽林带,对沿路房屋墙面由镇政府统一组织进行粉刷,所拆除建筑物由属地村及户负责,拆除标准及范围见附件。(二)生态文明创建工程任务目标:2011年10月15日之前,按照绿化、硬化、净化、美化
3、、亮化“五化”标准完成村共11个村的建设任务。(三)村庄环境整治1、整治由管区和管区所辖村两委组织实施,管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和各村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除路、路城区段以外)各村所属路段由各村负责。2、整治标准(即检查标准,按100分计)村内主要街道(40分)a街道两侧无“三大堆”得30分,每有一处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b街道路面整洁干净得10分,每有一处(石头、砖头、木头、垃圾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扣0.5分,本项扣完为止。本村属地内的主干道路(包括村外公路)(40分)a主干道两侧无违章建筑得10分,每新出现一例扣10分(并拆除干净),下不保底。b主干道路两侧无“三大堆”得10分,
4、每有一处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c主干道路两侧无乱摆乱放广告牌得10分,每有一处(一块)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d路面干净、卫生、无任何垃圾、杂物得10分,每有一处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办公场所(10分)a办公场所内外干净、无杂草、无杂物得5分,每有一处或一件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b办公室内桌椅摆放整齐、干净得5分,桌椅摆放不整齐扣2分,桌椅、微机等设备不干净扣3分,本项扣完为止。、固定垃圾场(5分)有固定的垃圾场,如果填满之后,必须及时另行确定新的垃圾场,不及时更换或采取其他及时有效补救措施的不得分。、长效机制(5分)各村必须建立长效机制,管理到位,与村环卫人员签订协议书,及时撤换工作责任心不
5、强、工作不到位人员,确保长效机制的长期有效,维护农村环境整治成果,提升群众生活质量。3、措施与办法为保证更好地保持好环境卫生,各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找出垃圾场,分片合理设置垃圾池或箱,成立环卫机构(3000人以上的村可设6人6车,2500-3000人的村可设5人5车,2000人-2500人的村可设4人4车,2000人以下的村可设3人3车,1000人左右的村可设2人2车,500人以下的村可设1人1车)。镇政府将根据各村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车,做到户集村处理,同时要对群众进行环卫教育,努力做到人人爱环境,人人讲卫生,从而使村容村貌有一个彻底的改变。4、检查验收镇委、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临时抽调
6、人员对这项工作每月定期检查4次,不定期检查3-5次,以每月的平均考评结果算作本月分数,每村人口基数(以上年统计年鉴数为准),每人每年按8元的标准计数。该村基数乘以每人8元的标准,除以12,为该村每月应发放数额,应发数额乘以本月平均得分,除以100,为奖励该村本月实际数额。其余部分镇政府不再承担。本月平均分数在60分以下的村,不享受奖励,并从村书记、主任、包村干部等人员保证金中各扣20元。并从千分制考核中扣该村5分。对村内存在的乱搭乱建,街内两侧种植小菜园的问题,于今年8-11月份限期整改,在12月份的检查中在街道两侧有乱搭乱建现象的从千分制考核中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扣除5-10分。在明年的检查中街
7、道两侧有种植小菜园与乱搭乱建的,每处扣1分。(四)园区路环境整治由镇经委组织实施,镇政府将根据园区内企业的分布合理设置垃圾桶或垃圾池,并配备运送垃圾车,所有人员从各村中雇用。三、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的环卫管理机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镇委、镇政府将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并由一名副镇长具体分管负责,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建委、市政办公室。同时将建立以建委、市政牵头管理的环卫机构。镇主要道路、园区、各村要成立各单位(村)一把手为组长的环卫机构,逐步形成一个从上到下、从镇到村一体化的环卫管理机构。各单位(村)要把任务细化,切实落实责任
8、,确保此项工作积极向前推进。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体要求,以“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规划建设为动力,以治理村容村貌和开展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为载体,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住房建设为重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的,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二、组织机构成立*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县政府办纪检组长*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县城乡规划局局长成员: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县
9、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农能局、县爱卫办、*镇、*镇、*镇、*乡、*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建设局,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三、工作原则结合灾后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房修缮加固,确保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顺利开展。本着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环境治理与创造灾后农村住房重建条件,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配套设施,保护林盘资源,培育农村支撑产业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引导,节约土地,扎实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四、工作目标通过治
10、理,试点村要达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成为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特色突出、生活舒适,充满活力的村庄。五、治理内容(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结合当地实际,修建符合要求的村内主干道和户通道路,完善供排水、能源、通信、电力等基础,修建村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治安联防室、便民商店等公共配套设施,并配套路灯、绿化、健身等附属设施;广电、通讯、电力安装规范,进村入户。(二)治理农房院落。在开展“两池六改”和“六清四化”工作的基础上,拆除乱搭乱建房屋和残垣断壁,统一围墙、建筑风格,清洁墙壁,整理屋瓦,清理院外林盘,填埋粪坑灰池;柴草农具杂物分类整齐堆放,做到院
11、外风格一致,院内整齐干净,室内清洁卫生。农房重建的设计风格要与川西民居风格一致,与周边建筑协调统一。(三)整治村容村貌。以治理“脏”、“乱”为重点,推行柴草农具入户进屋措施,治理乱堆乱放现象;改变家禽满村放养习惯,改为院内圈养,解决村户院落粪便满地问题;修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清运制度,改变房前屋后堆放垃圾的不良陋习;疏浚沟渠河道,清淘堰塘垃圾淤泥,建设生产、生活污水沉淀过滤和净化设施,实现水流干净清亮,村容整洁清爽。(四)民居建设。对试点村内的木质穿斗结构、小青瓦坡屋面、三合或L型布局为特征的传统农家院落采取维护、修缮措施,对风貌不协调的农居要按照当地民居风格进行调整,要做到与当地的
12、古建筑风貌、人文环境和地域特色相一致,与历史建筑风格一脉相承,充分展示历史的、真实的农耕文化气息。六、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25日在已确定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的基础上,做好试点村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进行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二)实施阶段: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按照治理目标、内容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各试点村的治理工作计划,缓急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2021年11底顺利完成。(三)验收考核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
13、2021年12月15日县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对5个乡镇试点村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七、工作措施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任务重、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在充分尊重农村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使治理试点村的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整合力量,组织专家分析并解决治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试点村乡镇为试点村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
14、工作机构,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治理试点工作的落实,每月底前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四结合”。1.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相结合。以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为切入点,加快试点村道路、沟渠、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鼓励受灾群众在原有宅基地和房屋上重建和维修,避免异址建设,占用耕地。2.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农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建成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要配套完善道路、沟渠、垃圾池、沼气池、通信等基础设施,满足社区功能要求,提高其
15、环境承载能力和居住凝聚力。3.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林盘资源保护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纳入规划保护的林盘,一是要加强聚居型林盘道路、供水、排污、电力、能源、通信和卫生等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改善、提升林盘内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二是要保护生态型林盘的树木和植被,禁止砍伐、移栽和买卖林盘内竹林、树木,挂牌保护古树名木,维护林木树种的多样性,治理林盘周边的河流、沟渠,保护林盘整体的“田园风光”景观和生态系统。4.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各试点村要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立足自身地域条件、资源特点和产业布局等实际,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培育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对地处城镇
16、、风景名胜区周边及河流沿岸等生态环境较好、林盘规模较大、传统民居保存较好的村庄,要充分利用其有利的地理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浓厚的农耕文化资源,通过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环境、卫生、房屋的治理,增强接待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度假场所,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度假,体验农耕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田园风光;对其余村庄要积极探索,整合现有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适宜小型化生产的庭院经济、苗圃园艺、反季节蔬菜、水产牲畜养殖、中药材等特色生态农业,并加以科学规划和引导,不断凝聚产业力量,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使农村经济逐步走向环境污染小,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道路。把握
17、治理重点,突出治理效果。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从灾后农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出发,把握轻重缓急,明确治理重点,由易到难,逐步推进,从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密切的路桥沟渠、拉圾清理、污水治理等方面入手,突出治理成效,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联系的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缺乏问题,使农民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为争取农民积极参与治理打下基础,提供动力。(三)协调部门分工。相关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在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有序推进治理各项工作。县规划和建设局牵头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试点工作,协调试点村乡镇与部门之间相关事宜,为试点村镇房屋建
18、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试点村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的指导协调工作;县城乡规划局负责村庄人居环境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县交通局负责村庄道路修建、路标设置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河沟堰塘等水利设施和农民饮用水水源规划建设工作;县农能局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使用的指导工作;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畜禽、水产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经费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污染源治理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指导监督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绿化树种选择栽培的指导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对试点村卫生院提供业务指导。县旅游局负责试点村内乡村旅游、农家休闲开发规划指导和旅游服务从业人
19、员的培训工作;县爱卫办负责改水、改厕、改圈、改厨的卫生达标和灭“四害”的指导工作;县农办负责对试点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业务指导。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四)加大宣传力度。要运用多种有效的宣传方式,把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目的、意义进行充分的宣传,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宣传,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五)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按照治理的不同阶段确定年度考核目标和内容,实行目标完成情况与年度目标奖励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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