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4069-2020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技术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pdf
《DB65∕T 4069-2020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技术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65∕T 4069-2020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技术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pdf(4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ICS 13.220.01 CCS C 81 新疆维吾尔自 J口日065区地方标准DB 65/丁4069-2020代替DB65/T 40692017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技术规程Technical code for Maintenance ofFire Equipments in buidings 2021-01一01发布2021-02一01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 65/T 4069-2020 目Ij昌本文件按照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与DB65/T406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一增加
2、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一一增加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内容(见4.2);一一修改了消防部门的称谓为消防救援机构(见4.4.6、附录C);一一修改了表2火灾报警系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要求及相关条文内容(见6.2);一一修改了表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要求及相关条文内容(见6.3)一一修改了表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要求及相关条文内容(见6.4);一一修改了表5细水雾灭火系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要求及相关条文内容(见6.5);一一修改了表6水喷雾灭火系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要求及相关条文内容(见6.6);一一修改了表7泡沫灭火系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要求及相
3、关条文内容(见6.7);一一修改了表8气体灭火系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要求及相关条文内容(见6.8);一一修改了表10防烟、排烟系统的检查、测试、维修保养要求及相关条文内容(见6.10)一一修改了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检查、测试、维护保养要求及相关条文内容(见6.11);一一增加了表12防火窗的检查、测试、维修保养要求及相关条文内容(见6.12)一一增加了灭火器定期检验、送修及报废要求及相关条文内容(见6.15);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提出。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克拉玛依秋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
4、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芳芳、李义、于龙、金玉祥、柳晶晶、赵学智、杨毅、孙乐雷、张辉、贺涛、梦娜、汪涛、霍)11。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乌鲁木齐市南湖安居北路1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1-2817197;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4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联系电话:0991-4688313;传真:0991-4688116;邮编:830063。I DB 6
5、5/T 4069-2020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技术规程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一般规定、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用建(构)筑物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907.1 消防词汇第1部分:通用术语GB 29837 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GB 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44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
6、收及检查规范GB 50898-2013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XF 588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XF 1203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规定TSG 2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D000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R0006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 术语和定义GB/T 5907.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建筑消防设施buiIding fire service 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的设施。3.2 检查e
7、xamine对建筑消防设施直观属性查看的过程。3.3 测试testing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和组件进行功能测试的过程。3.4 维护maintaining对建筑消防设施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开展检查、测试的过程。DB 65月4069-20203,5 保养upkeep对建筑消防设施组件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采取润滑、清洁、调试和更换等措施的过程。3,6 维修repair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或组件存在的故障进行排除的过程。3.7 定期维护保养regularmaintenance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每月(季、年)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修、保养及年度检测等工作。3.8 故障trouble建筑消防设施系统或组件出
8、现异常并可能导致消防设施部分或全部丧失功能的情况。不影响系统整体功能的为一般故障,导致系统无法运行的为严重故障。4 基本要求4.1 基本要求4.1.1 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测试、维修和保养的实施应当符合本标准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4.1.2 业主、使用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维护保养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4,2 业主责任4.2.1 业主应当在出租、书面使用授权或管理合同中,约定业主、使用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测试、保养和维修的责任。4.2.2 业主或使用人应熟悉责任区域内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情况,
9、并掌握关停消防设施的程序。4.2.3 业主或使用人应为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提供便利条件。4.2.4 业主或使用人应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维护保养,并不得通过合同约定减少服务项目和内容。4.2.5 业主或者使用人在没有评估消防系统对新用途、新结构和新材料保护能力的情况下,不允许擅自变更建筑用途、结构、工艺以及使用或存放的材料。评估应按规定执行。4.3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要求4.3.1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从业条件,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活动。4.3.2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应持有规定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消防供、配电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的人员还应
10、当具备相应操作能力。4.3.3 根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方案,明确维护保养对象、检查、测试、保养的内容和周期、确定项目负责人、维保人员等内容,报委托方备案后执行。4.3.4 检查、测试、维修、保养应根据建筑的具体情况分区、分项、分批有序进行,一年内测试项目应涵盖所有系统组件。4.3.5 发现故障应及时向委托方书面报告,协助委托方评估故障危害、制定维修方案,按照合同约定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4.3.6 检查、测试、维修、保养需暂时停用消防系统前,应当报经业主或使用人批准,并报被维修单2 DB 65月4069-2020位所在地的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备案内容为:a)系统关闭报告的内
11、容应当包括关闭的目的,相关系统或系统的组件,预计关闭的时间以及关闭系统期间采取的预防措施:b)在系统恢复工作后,应及时告知业主、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单位以及有关部门。4.4作业安全4.4.1 消防设施检查、测试、维修和保养作业应确保安全。4.4.2 在进入水箱、阀门井、管沟等受限空间前,应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法规,采取必要防范措施。4.4.3 高空作业应采取人员防坠落措施。4.4.4 在充满水或其他液体的固堪、水池、水箱及水域上作业时,应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预防淹亡事故发生。4.4.5 在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作业时,应当采取防火防爆措施。4.4.6 在测试或维护电气设备、消防泵电动机时,应
12、采取必要的防触电措施。5 般规定5.1 检查负责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按本标准第6章对检查频次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5.2 测试5.2.1 所有的组件及系统都应当进行测试,以确保功能符合要求。5.2.2 测试的频次应当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5.2.3 消防系统应当在测试后恢复准工作状态。5.2.4 如果消防设施的主要部件或子系统进行了重建或者更换,应当重新对系统进行测试。5.3 保养5.3.1 按照本标准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保养。5.3.2 位于恶劣环境中的消防系统和设备,保养要求必须比本标准的规定更为严格。维护方案应当由维保单位与业主协商之后再确定。恶劣环境可
13、能包含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a)外部暴露于大气环境或者盐雾环境中;b)腐蚀性环境:c)异常的多尘或者水汽(潮湿)环境:d)系统或者设备处于持续或者强烈振动环境中;e)极端温度环境:f)设备所处环境机械损伤风险较高。5.3.3 凡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消防设施所用称重、测压等计量仪器仪表,以及泄压阀,安全阀、可燃气体探测器、压力容器等,业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5.3.4 业主或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单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易损件、耗材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5.3.5 对于使用周期超过产品寿命的易损件、消防设备,以及经检查测试已不能正常使用的火
14、灾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产品设备应及时更换。3 DB 65/T 4069-2020 5.4故障处置5.4.1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人员在检查、测试、保养中,发现任何系统或组件处于故障状态时,必须采取下列措施:a)应该书面告知业主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b)如果是一般故障,则应该告知业主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故障特征,排除故障的方案,以及排除故障的时间:c)如果是严重故障,除按照b)条执行外,还应当由业主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启动消防设施严重故障处置程序。5.4.2 消防设施严重故障处置程序包括以下内容:a)确定故障影响程度和预计的持续时间;b)在受故障影响的建筑物或区域
15、增加临时值班人员:c)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消除潜在的危险源;d)如果故障导致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h的,应当启动4.4.6条关闭消防设施程序。e)对严重设施故障影响的区域采取临时关停措施。5.4.3 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的测试并经业主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5.5 维修5.5.1 业主、使用人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故障,应及时组织维修。5.5.2 维修建筑消防设施,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配件。5.5.3 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对于需要重新编制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逻辑程序,或者更换联动控制设备数量超过安装数量30%的维修项自,
16、维修完毕后,应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系统功能进行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结果。5.6 记录5.6.1 检查、测试、维修和保养的信息应当如实记录,记录的信息足以复现维护保养工作过程,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检查/测试情况应填写附录A,维护保养情况应填写附录B,维修情况应填写附录C。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采用信息化手段每月向业主、使用人递交一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报告。5.6.2 记录应当标明实施工作的内容、结果和日期,并由实施人员签名确认。5.6.3 记录应当由业主和维保单位分别保管。5.6.4 己竣工系统的安装图纸、工程验收测试记录和设备制造商的说明,应当长期保存。维护保养的计划、记录、报告
17、存档时间不应少于5年。6 技术要求6.1 消防供配电设施6.1.1 项目及要求消防供配电设施的检查、测试、维修保养内容和频次应符合表1的规定。4 DB 65/T 4069-2020 表1消防供配电设施检查、测试、维修保养要求项目频次内容高压配电柜每月6.1.2.1 低压配电柜每月6.1.2.2 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每月6.1.2.3 检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箱(含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每月6.1.2.4 消防配电线路最末一级配电箱末端切换装置每月6.1.2.5 查自备发电机每月6.1.2.6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每月6.1.2.7 场所环境每年6.1.2.8 消防配电线路最末一级配电箱末端切换装置每月6.
18、1.3.1 测自备发电机每月6.1.3.2 试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每月6.1.3.3 高压配电柜每半年6.1.4.1 维修低压配电柜每半年/每年6.1.4.2 保养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每=个月6.1.4.3 6.1.2检查6.1.2.1 高压配电柜主、备电源配电柜标识应明显清晰,仪表、指示灯应正常。6.1.2.2 低压自己电柜消防用电设施的低压配电柜标志应明显清晰,柜上的仪表、指示灯显示应正常。6.1.2.3 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应能正常接收、显示其监控的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的实时工作状态信息。6.1.2.4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柜(箱)(含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泵、防排烟风机、双电源、消防设备自动巡
19、检、消防电动开窗机、消防电动开门机、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消防电梯等设备配电柜(箱)上的仪表、指示灯应正常,电气线路应按标准敷设,无漏电和外绝缘皮破损现象,开关及控制按钮操作应灵活可靠,标识应明显清晰。6.1.2.5 消防配电线路最末一级配电箱未端切换装置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控制开关应处于自动位置。6.1.2.6 自备发电机发电机仪表、指示灯及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显示应正常。控制器选择开关应处于自动位置,电池电压在正常范围内;储油箱内的油量应能满足1m3用量,油位显示应正常,燃油标号应正确:自备发电机房、储泊问防火分隔应完整、整洁,未作他用。6.1.2.7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20、5 DB 65/T 4069-2020 观察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主电工作状态、应急工作状态、电池组及各单节电地电压的显示情况应正常。6.1.2.8 场所环境冬季,配电室、发电机房、蓄电池间的门窗通风等开口应关闭,配电室、发电机房、设备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oC,蓄电池间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5.C。6.1.3 测试6.1.3.1 消防配电线路最末一级配电箱末端切换装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和消防电梯、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于自动控制方式,手动切断消防主电源,应能切换为备用电源供电。6.1.3.2 自备发电机在自动控制方式下,切断消防主电源,同时
21、启动秒表计时,观察发电机的运行状况,30 s后核对发电机仪表显示数据;手动控制方式启动发电机,30s后查看输出指标及信号。试验时间不直超过10min。6.1.3.3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确认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断开主电源,同时启动秒表计时,观察5s后是否自动转换到电池组供电。恢复主电源,观察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是否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供电。6.1.4 维修保养6.1.4.1 业主单位应委托供电部门或有资质单位完成高压开关柜、环网柜、变压器的维修保养。6.1.4.2 由供电部门或有资质的单位至少每半年对所有变压器进行一次维护,业主单位负责跟进、监督实施并做好记录。对不同类型的变压器,应根据设备
22、技术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明确操作程序。6.1.4.3 对蓄电池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充放电循环。6.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6.2.1 项目及要求火灾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维修保养内容和频次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火灾报警系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要求项目频次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月6.2.2.1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每月6.2.2.2 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每月6.2.2.3 查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每月6.2.2.4 防火门监控系统每月6.2.2.5 测火灾探测器每三个月6.2.3.1 试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每三个月6.2.3.1 6 DB 65月4069-2020表2火灾报警系统检查、测试、维修保
23、养要求(续表)项目频次内容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每三个月6.2.3.1 试消防电话每三个月6.2.3.1 消防应急广播每三个月6.2.3.1 火灾报警控制器每三个月6.2.3.2 消防联动控制器每三个月6.2.3.2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每三个月6.2.3.2 气体灭火控制器每三个月6.2.3.2 系统备用电源每三个月6.2.3.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每三个月6.2.3.3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液位探测器每=个月6.2.3.4 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每三个月6.2.3.5 消防电梯每三个月6.2.3.5 排烟阀,电动防火阀和空调系统每年6.2.3.6 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每年6.2.3.
24、6 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每年6.2.3.6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每年6.2.3.6 防火门监控系统每年6.2.3.6 对其他有关的消防控制装置进行功能试验每年6.2.3.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6.2.4.1 维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6.2.4.2 保养火灾探测器/6.2.4.3 6.2.2检查6.2.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中火灾报警触发器件、模块、火灾报警控制装置、火灾警报装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手动控制盘表面应清洁、安装牢固、无脱落、无变形、指示灯应正常,标识应清晰明显。6.2.2.2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表面应清洁、安装牢固、无脱落
25、、无变形、指示灯应正常。6.2.2.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探测器模块、电气火灾监控器表面应清洁、安装牢固、无脱落、无损伤、指示灯应正常,实时显示数据应在正常范围内。6.2.2.4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传感器应安装牢固、采取防湖、防腐蚀等措施,金属外壳的传感器应有保护接地措施。6.2.2.5 防火门监控系统7 DB 65/丁4069-2020防火门监控器、监控模块、防火门定位装置和释放装置等现场部件应表面清洁、安装牢固、各部件齐全完好。6.2.3 测试6.2.3.1 火灾探测器、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消防应急广播测试:a)建筑划分多个报警区域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65T 4069-2020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技术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DB65 4069 2020 建筑 消防设施 维护 保养 技术规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