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794—2020 堤防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程(水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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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27.140 P 59 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T 794-2020 堤防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程Technical code for levee project safety monitoring 2020-04-15发布2020-07-15实施J组是44.、J喝醉t: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等4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2020年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CSL/T 264-2020)等4项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替代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水利水电工1 程岩石试验SL/T
2、 264-2020 SL 264-2001 2020.15 2020.7.15 规程7)(工钢闸门SL 240一19992 和启|消机安全SL/T 722-2020 2020.4.15 2020.7.15 运行规程SL 722-2015 水利水电工3 程过电j王保护SL/T 781-2020 2020.4.15 2020.7.15 及绝缘配合设i十规范堤防工程安4 全监视1)技术SL/T 794-2020 2020.4.15 2020.7.15 规程水利部2020年4月15日前言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1-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标准。本标准共8章,主要技术
3、内容有:一一-监测方式;一一一巡视检查;专项探测;常规监测;监测自动化系统;一一-监测资料整编。;zj立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运行管理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运行管理司本标准主编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水利部堤防安全与病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自力周杨何鲜峰张宝森李娜王润英李蛛里杨j告明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梅锦山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吴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
4、科技司(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00053;电话:010-63204533;电子邮箱)。目次1 总则-2 术语23 监测方式33.1 一般规定33.2 监测原则 34 巡视检查44.1 一般规定44.2 检查分类和频次4 4.3 检查项目和内容.5 1.1 检查方法和要求9 5 专项探测115.1 一般规定11 5.2 隐患探测11 5.3 根石探测.12 6 常规监测u6.1 一般规定14 6.2 设计与实施146.3 环境量监测166.4 变形监测16 6.5 渗流监测17 6.6 土压力与应力应变监测19 7 监测自动化系统m7.1 一般规定20 7.2 系统设计
5、.20 7.3 运行管理.21 8 监测资料整编.22 8.1 一般规定22 8.2 监测基本资料整理228.3 监测数据整编.23 标准用词说明.24 条文说明.25 1 苗,已,、则1.O.1 为做好堤防工程安全监测工作,规范其技术工作的内容、方法及要求,制定本标准。1.O.2 本标准适用于3级及以上江、河、湖、海堤防的安全监测。1.O.3 堤防工程安全监测项目应根据提防级别、结构型式及破坏模式确定o川.4对堤防工程亨 全监测结果应及时产理分析。1.O.5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GB/T 14914(海滨观测规范GB/T刀,101海洋工程地形测量恻GB/T 50138 水在现llJ标准S
6、L 58 水文测量规范SL59 11Ji昂冰情规测现也SL 197 水利水电工平呈测量增l范SL 326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SL 436 堤防隐患探测规程SL 551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595 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SL 601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725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设计规范SL 768 水闸安全监测技术规范1.O.6 堤防工程安全监测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2术语2.0.1 堤防工程安全监测levee project safety monitoring 利用人工或仪器对堤防工程有关安全状态信息进行采集和分析的过程,包括巡视检查、
7、专项探视1、常规监测等。2.0.2 巡视检查routine patrol or visual monitoring 通过现场人工巡查或视频系统等对堤防安全状态及完整性进行检查、记录的工作。2.0.3 专项探测special detectn 采用人工或物探等方法,对堤身和堤基可能存在的隐患或水下根石分布情况进行探测的工作。2.0.4 常规监测regular monitoring by instruments 采用监测仪器,按一定频次对堤防工程固定测点的安全信息进行采集和数据处理的工作。2.0.5 监测断面monitoring section 具有典型水文、地质和结构状态,并集中布置监测仪器的堤防
8、断面。2.0.6 破坏模式potential failure modes 堤防在洪(潮)水等外力作用下发生冲蚀、管涌、失稳等破坏的过程和形式。2.0.7 堤防工程保护范围protection area of lev巴巴project为保护堤防工程,根据堤防的级别、堤基土质条件等,在堤防临水侧、背水侧护堤地边界外延一定范围划定的区域。2.0.8 堤防监测区划levee length division for safety monito-nng 为便于堤防监测方式选择,对不同堤段安全管理风险大小进行划分的工作。2 3监测方式3.1一般规定3.1.1 安全监测应充分考虑堤防工程的特点,合理进行堤防监
9、测区划,选择适宜的监测方式o3.1.2 堤防监测区划应综合考虑堤防重要性和自身安全性,并根据各堤段运行风险大小,将其分为高风险区、中等风险区和低风险区。3.1.3 堤防工程安全监测方式分为巡视检查、专项探测和常规监测三类。3.2监测原则3.2.1 不同风险堤段应选择不同的监测方式:1 低风险区:应以巡视检查为主,专项探测为辅。2 中等风险区:应以巡视检查为主,专项探测和|常规监测为辅。3 高风险区:应做到巡视检查、专项探测、常规监测并重,且互为补充。3.2.2 监测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1 巡视检查应作为堤防安全监测的基本手段,按要求的时间和频次进行,并规范记录。2 专项探测应做到定期探测与应急
10、探测相结合,注意探测位置和探测方法的可比性,并宜结合已有勘探资料和历史险情资料综合分析。3 常规监测应根据堤防工程的级别、规模、结构型式和l地形、地质条件及11伍河水情等因素,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选用适宜的监测方法。其中水位(潮位)、堤顶沉降应列为不同风险堤段的一般监测项目。3 4巡视检查4.1一般规定4.1.1 堤防工程巡视检查范围应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井应编制巡视检查方案o4.1.2 对堤防工程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做好记录,井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问题较严重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应通过堤防隐患探测、钻探检查等手段进一步查明原因。4.1.3 堤防工程巡视检查应以人工巡查T
11、罔j象视频监视为主,并宜采用无人机、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提升堤防工程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绵化、社会化水平。4.2 位查分类和频次4.2.1 堤防工程巡 视检查可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4.2.2 经常检查圭要指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护堤人员应对所管堤段每13天d查1次。2 堤防工程的基层管理组织(班、4站、段)应每10天左右巡查1次。3 堤防工程的管理单位应每12个1月组i织巡查1次。4 具体检查频次应根据堤防的重要性、所处位置及其运行状态等因素综合确定,汛期应根据汛情增加检查次数。4.2.3 定期检查分为汛前检查、汛期检查、汛后检查、凌汛期检查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12、 汛前、汛后宜进行1次堤防工程检查,遇特殊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2 当汛期洪水漫滩、偎堤或达到警戒水位时,应加强对工程的巡视检查。3 凌汛期间,当河面出现淌凌(流凌)或岸冰时,应对流凌密度、流凌速度及岸冰长度、宽度等每天观测12次,当出现封河时,对封河段每天观测应不少于1次。4.2.4 特别检查,应在发生大洪水、大暴雨、台风、热带风暴、地震以及出现封河、开河等工程非常运用情况和发生重大事故后,及时进行。4.3 检查项目和内容4.3.1 经常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和内容:1 堤身外观检查-1)堤顶:是否坚实平整,堤肩与电否顺直;有无凹陷、起伏、裂缝、残缺、积水,扫邻两堤段之间有元错动,是否存在硬化堤顶
13、与土堤或垫层脱离现象。2)堤坡:,是否平)1顶,有元雨淋叶、滑坡、裂缝、塌坑、i同穴,有无杂物垃圾堆放,有无l白 蚁、捷、狐等害堤动物洞穴或活动痕迹,有无渗水;排水沟是否完好、顺畅.排水孔是再)1阪11弱,渗漏水量、水质有无变化等。3)堤脚:有元隆起、下i).有7bi中刷、残缺、洞穴等。4)棍凝土:有无悔蚀、侵蚀、冻害、裂缝、破损等o5)砌石:是否平整、完好、紧密.有无松动、塌陷、脱落、风化、架空等。2 护堤地和堤防工程保护范围检是背水堤脚以外有元管涌、渗水等,有无可能影响堤防安全的涉河建筑或管线施工等,有无可能危害堤防安全的取土、建窑、倾倒和排放污染物等活动。3 堤岸防护工程检查:1)坡式护
14、岸:坡面是否平整、完好,砌体有无松动、塌陷、脱落、架空、垫层淘刷等现象,护坡上有无杂草、杂树和杂物等;浆砌石或泪凝土护坡变形缝和止水是否正常完好,坡面是否发生局部侵蚀剥落、裂缝或破5 6 碎老化,排水孔是否顺畅。2)坝式护岸:砌石护坡坡面是否平整、完好,有无松动、塌陷、脱落、架空等现象,砌缝是否紧密;散抛块石护坡坡面有元浮石、塌陷。土心顶部是否平整、土石接合是否严紧,有无陷坑、脱缝、水沟、动物洞穴等。3)埔式护岸:ii昆凝土l商体相邻段有无错动、变形缝开舍和止水是否正常,墙顶、墙面有无裂缝、j容蚀,:FlF水孔是否正常;浆砌石墙体变形缝内填料有无流失,坡面是否发生侵蚀剥落、裂缝或破碎、老化,排
15、水孔是否顺畅o4)护脚:护脚体表面有无凹陷、明塌,护脚平台及坡面是否平I顷,护脚有无冲动流失。5)河势有元较大改变,滩岸有无I丹塌。4 防渗及排水设施检查:1)防渗设施:保护层是否完整,渗漏量和水质有无变化。2)排水设施:排水沟进口处有无孔洞暗沟,沟身有元沉陷、断裂、接头漏水、阻塞,出口有元rl坑悬空;减压井井口是否完好,有元积水流入井内;减压井、排水沟是否淤堵;排水导渗本或反滤体有无淤塞现象。5 穿堤、跨堤建筑物和管线及其与堤防接合部检查:1)穿堤建筑物、管线与堤防的接合部是否紧密。2)穿堤建筑物、管线与土 质堤防的接合部临水侧截渗设施是否完好,背水侧反滤排水设施有无阻塞现象,穿堤建筑物变形
16、缝有无错动、渗水。3)跨堤建筑物、管线支墩与堤防接合部有无不均匀沉陷、裂缝、空隙等。4)上、下堤道路及其排水设施与堤防的接合部有无裂缝、沉陷、冲沟。5)跨堤建筑物、管线与堤顶之间的净空高度,能否满足堤顶交通、防汛抢险、管理维修等方面的要求。6)穿、跨堤建筑物和管线有无损坏,能否安全运用。6 堤防工程管理设施检查:1)观测(监测)设施检查:各种观测(监测)设施是否完好,能否正常观测(监测);观测(监测)设施的标志、盖锁、围栅或观测房是否损坏;一一观测(监测)设施及其周围有无动物巢穴。2)交通与通信设施检查:堤防工程交通道路的路面是否平整、坚实,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堤防工程道路上有元打场、晒粮等
17、占道现象;堤顶道路交通卡等管护措施是否完好;-一堤顶交通道路所设置的照明等安全、管理设施及路口所设置的安全标志是否完好;一一堤防工程通信网、视频监视系统以及供电线路设施是否完好,能否正常运行;堤防通信网的可通率是否符合要求;堤防通信设施和通信设备及通信网络的配置是否符合要求o3)其他管理设施检查:堤防上的千米里程牌、百米桩、界牌、界标、警示牌、护路杆等有无丢失或损坏;堤岸防护工程的标志牌和护栏有元损坏、丢失;堤防沿线的护堤屋、防汛哨所、管理房等有元损坏、漏雨等情况。7 防汛抢险设施检查:1)重要堤段是否按规定备有土料、砂石料、编织袋等防汛抢险料物。2)重要堤段是否按规定备(配)有防汛抢险的照明
18、设施、7 探测仪器和运载交通工具o3)各种防汛抢险设施是否处于完好待用状态。8 林草防护工程检查:1)防浪林带、护堤林带的树木有元老化和缺损现象;有元人为破坏、病虫害及缺水等现象。2)草皮护坡是否被雨水冲刷,人畜损坏或干枯坏死。3)草皮护坡中有无荆棘、杂草或灌木。4.3.2 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和内容:1 汛前检查:1)堤身断面及堤顶哥程是节、符合设计要求,堤身内部有h w p-、气与=9I 元隐患,外部有无冲沟、rll1J八、1裂缝、陷坑、堤身残缺,防掺铺盖JJt.盖重有无损坏以及有元影响防汛安1同田 全的违二章建筑等。2)重要草叶穿堤建筑物(管线)气堤防接合部,新建、改建和除险加固而未经
19、洪水考验的提段,I及其他可能出现险情的堤段。对观测、监测设施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应重点检查U3)堤岸防护了程应通过查勘河势,/f员估偎水着流部位,检查护脚、护坡完整情况以及历次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4)当穿堤建筑物的底部高程在堤户吁计洪水位以下时,检查为防洪设置的闸门或阀门能否在防洪要求时限内关闭,并能正常挡水。2 汛期检查:应按防汛指挥机构所规定的巡堤查险内容和要求进行。3 汛后检查:应检查堤身损坏情况、险情记录和洪水水印标记管护及施测情况,检查观测设施有无损坏,检查堤岸防护丁程有元发生沉陷、滑坡、崩塌、块石松动、护脚走失等情况。4 凌汛期检查:除应按汛期要求进行巡堤查险外,还应观测淌凌、岸冰
20、、封河、冰盖等,并符合SL59的规定o8 4.3.3 特别检查应包括下列检查项目和内容:1 事前检查:在大洪水、大暴雨、台风、暴潮到来前,应检查防洪、防雨、防台风、防暴潮准备工作和堤防工程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出险的部位和应急预案o2 事后检查:应检查大洪水、大暴雨、台风、暴潮、地震等工程非常运用及发生重大事故后堤防工程及附属设施的损坏情况,并应检查防汛抢险物资及设备动用情况,核查最高潮(洪)水位记录o4.4 检查方法和要求4.4.1 检查应根据年度计划要求进行,检查前应做好准备,检查人员应相对固定、分工明确、各甘j其责.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带领。4.4.2 检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观检奇应
21、采用日视、耳听、于模、ijtlJ踩和检查仪器、工具及视频进行,必要时可采用船只向元人机等平台进行有效巡视。2 臼蚁、才在、弧等害堤动物的检查位悖据其习性因地制宜进行。4.4.3 堤防工程检查应有清晰、完整、准确、规范的检查记录(包括拍照或录像),每次检查完毕后,I应旦时整理资料,并结合观测、监测资料,编写检查报告。4.4.4 检查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应结合所辖工程的具体情况,根据4.3节的规定,参照SL595附表格式制定符合实际的经常检查记录表,必要时可附简图、照片或影像记录。2 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分析,并与历史检查结果对比,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3 重大缺陷部位应设立
22、专项记录,经常检查中发现的较严重问题以及定期检查、特别检查记录表格可参照SL5950 9 4 发生裂缝的堤防工程,应对裂缝详细调查,裂缝调查记录表格可参照SL595。4.4.5 检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 检查基本情况:包括检查目的、参加人员(签名)及职务职称以及检查日期、检查环境条件等。2 检查结果分析:包括检查过程、方法和结果(文字记录、图表、影像资料等),与以往检查结果的对比分析,发现的特殊或异常问题及原因分析。3 检查结论与建议:包括对检查工作的总体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10 5专项探测5.1一般规定5.1.1 专项探测包括堤防隐患探测与水下根石(抛石)探测,其探测方法和探测频次
23、应根据探测对象的类型及其形成发展过程确定。5.1.2 专项探测应根据探测目的和现场条件,选用人工探视IJ、物探方法探测、钻探等方法,必要时可进行不同方法的对比验证。5.1.3 专项探测应由专业人员承担,并宜进行不同时间探测成果的对比分析。5.1.4 堤防隐患探视IJ直定期进行,偎水堤段根石探测应每年汛前或汛后进行1次。在大洪水、大暴雨、风(暴)湖、地震等工程非常运用后可增加1次探测,对重点堤段可根据查险抢险需要适时进行应急探测。5.2隐患探测5.2.1 堤防隐患探测内容宜包括堤身堤基的洞穴、裂缝、松散体、渗水以及护坡脱空、土石接合部渗漏等。5.2.2 采用物探方法进行单次隐患探测时,应根据隐患
24、的导电参数、密实度等选择合适的探测方法,可采用电法、电磁法、弹性波法等物探方法,井直进行多种物探方法比较,必要时宜通过人工探测开挖(钻探)加以验证。仪器性能、单次探测工作组织可参照SL326、SL43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测线应根据堤防工程隐患特点和现场地形布置,可从上界桩号自上而下平行堤轴线布设,或自堤顶向堤Jltll垂直堤轴线布设。2 探测人员应按要求做好现场测试记录,保证位置信息、11 环境量等探测资料的准确与完整。3 同一堤段(部位)的不同次探测,宜保证测线、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装置及参数设置的一致性。4 探测过程中应做好探测数据的解释判断,随时检查和区分各种因素对探测结果的
25、影响,必要时直补充探测。5 探测外业结束后,应及时将探测结果与上次比较,判断隐患的类别及发展趋势,必要时可开挖(钻探)验证。5.2.3 隐患探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 探测基本情况:探测时间、探测位置(桩号)、探测目的、探测过程、探测队伍以及环境条件等。2 探测方法与仪器:隐患类型、探测方法、探测仪器(含参数设置)以及测线布置等。3 探测结果均分析:典型苦。田成果图,与上次探测结果比较分析隐患变化情况,对异常变化的原因分析。4 探测结论与延叹:对探ff!IJ工作的整体评价,隐患变化情况及处理意见。5.3根.石探测5.3.1 根石(抛石探测内容应包括堤防f险工、控导护岸工程的根石(抛石)的平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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