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63.5-2021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5部分:通信与信号工程(浙江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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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3.100 CCS P 6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363.52021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 5 部分:通信与信号工程 Code for quality acceptance of suburban railway engineering Part 5:Communication and signal engineering 2021-09-22 发布 2021-10-22 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T 2363.52021 I 目 次 前 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1 4 缩略语.2 5 基本要
2、求.3 5.1 一般规定.3 5.2 验收单元的划分.4 5.3 验收内容和要求.4 5.4 验收程序与组织.4 6 通用部分.5 6.1 支架、吊架安装.5 6.2 桥架安装.5 6.3 保护管安装.5 6.4 管道安装.6 6.5 缆线布放.6 6.6 线路施工.6 6.7 设备安装和配线.9 7 通信.10 7.1 传输系统.10 7.2 无线通信系统.12 7.3 电话交换系统.13 7.4 专用有线调度通信系统.13 7.5 视频监视系统.13 7.6 广播系统.13 7.7 时间同步系统.14 7.8 办公自动化系统.15 7.9 综合显示系统.15 7.10 集中录音系统.16
3、7.11 通信集中告警系统.17 7.12 电源系统及接地.17 7.13 民用通信引入.18 7.14 公安通信.18 8 信号.18 DB33/T 2363.52021 II 8.1 固定信号机、发车指示器及按钮装置.18 8.2 转辙设备安装.19 8.3 列车检测与车地通信设备.20 8.4 室内设备.21 8.5 防雷及接地.22 8.6 设备标识及硬面化.23 8.7 联锁.23 8.8 数据通信.24 8.9 列车自动防护.24 8.10 列车自动监控.24 8.11 列车自动运行.24 8.12 列车自动控制.24 8.13 试车线设备.25 8.14 车载设备.25 8.15
4、 维护监测.25 9 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26 9.1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26 9.2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核查.26 9.3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26 附录 A(资料性)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7 附录 B(规范性)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检验项目.29 附录 C (资料性)质量验收记录表.39 附录 D(资料性)单位工程综合质量核查记录.43 DB33/T 2363.52021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33/T 2363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分为7个部分
5、:第1部分:路基工程;第2部分:桥涵工程;第3部分:隧道工程;第4部分:轨道工程;第5部分:通信与信号工程;第6部分:牵引供电与电力工程;第7部分: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本标准为DB33/T 2363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的第5部分。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高速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房地产发展研究中心、温州市交通工程管理
6、中心、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正祥、吕聪儒、刘明、张圣、戴文可、徐连军、周海伟、陈怀伟、张绍波、刘建瑞、杜时勇、韦征、王哲、熊栋宇、涂荣辉、邵勇、常德功、轩小博、陈哲宇、黄斐、言建标、周逊泉、沈永峰、郑赟、韩刚、边浩毅。本标准为首次制定。DB33/T 2363.52021 1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 5 部分:通信与信号工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域(郊)铁路通信与信号工程的基本规定、通用部分、通信、信号和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等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设计速度为100km/h160km/h的市域(郊)铁路通信与信号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设
7、计速度100km/h以下的市域(郊)铁路工程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50157 地铁设计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82-2016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578-2018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 10006 铁路通信设计规范 TB 10624-2020 市域(郊)铁路设计规范 YD/T 1274 光波分复用系统(WD
8、M)技术要求-16010Gb/s、8010Gb/s部分 YD/T 1299 同步数字体系(SDH)网络性能技术要求抖动和漂移 YD/T 1420 基于2048kbit/s系列的数字网抖动和漂移技术要求 YD/T 1990 光传送网(OTN)网络总体技术要求 YD/T 2485 N 100Gbit/s 光波分复用(WDM)系统技术要求 YD 5092 波分复用(WDM)光纤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YD/T 3391-2018 光波分复用(WDM)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3 术语 GB 50382-2016和GB/T 50578-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3.1 市域(郊)铁路 suburb
9、an railway 为都市圈中心城市城区联接周边城镇组团及其城镇组团之间提供公交化、大运量、快速便捷轨道交通系统,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源:TB 10624-2020,2.1.1。DB33/T 2363.52021 2 3.2 验收 acceptance 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来源:GB 50300-2013,2.0.7,有修改 3.3 传输系统 transmission system 为各专用通信子系统和其他专
10、业提供语言、数据、图像信息传输通道的系统设备。来源:GB 50382-2016,2.1.1 3.4 电话交换系统 official telephone system 一般公务通信和内部用户与公用电话网用户电话联络的系统设备。3.5 无线通信系统 radio system 为运营及管理部门的移动人员之间、移动人员与固定人员之间提供无线通信手段的系统设备。来源:GB 50382-2016,2.1.4 3.6 综合显示系统 passenger information system(PIS)依托多媒体技术,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以车站和车载显示终端为媒介,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务的系统。3.7 时间同步系统
11、clock system 为运营线路的各系统及相关人员、乘客提供统一标准时间的系统设备。3.8 设备限界 equipment gauge 基准坐标系中,在车辆限界外,考虑其未计及因素。包括一系或二系悬挂故障状态和安全间距的动态包络线,是限制轨旁设备安装的控制线。来源:GB 50382-2016,2.1.11 4 缩略语 GB 50382-2016和GB/T 50578-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ACL 访问控制列表(Access Control List)ATC 列车自动控制(Automatic Train Control)ATO 列车自动运行(Automatic Train
12、Operation)DB33/T 2363.52021 3 ATPM 列车自动防护模式(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 Mode)ATS 列车自动监控(Automatic Train Supervision)BBU 基带处理单元(Building Base band Unit)BHCA 忙时呼叫尝试次数(Busy Hour Call Attempts)CBTC 基于通信的列车控制(Communication Based Train Control)ID 身份证明(Identification)IP 互联网协议(Internet Protocol)LPZ 雷电防护区(Lig
13、htning Protection Zone)LTE-M 地铁长期演进系统(Long Term Evolution-Metro)MAC 媒体控制访问(Media Access Control)MPLS 多协议标签交换(Multi Protocol Label Switching)MSTP 多业务传送平台(Multi-Service Transmission Platfrom)NAT 网络地址转化(Network Address Translation)NTP 网络时间协议(Network Time Protocol)OTDR 光时域反射仪(Potical Time Domain Reflect
14、or)OTN 光传送网(Optical Transport Network)OUT 光通路传送单元(Optical Channel Transport Unit)ODU 光通路数据单元(Optical Channel Data Unit)OPU 光通路净荷单元(Optical Channel Payload Unit)PDH 准同步数字系列(Plesiochronous Digital Hierarchy)PRBS 伪随机二进制序列(Pseudo-Random Binary Sequence)QoS 系统服务质量(Quality of Service)RRU 射频拉远单元(Radio Remo
15、te Unit)SDH 同步数字序列(Synchronous Digital Hierarchy)STM-N 同步传输模块n级(Synchronous Transport Module level n)UPS 不间断电源(Uninterruptable Power Supply)VLAN 虚拟局域网(Virtual Local Area Network)VPN 虚拟专用网(Virtual Private Network)5 基本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b)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c)
16、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质量验收记录见附录 A,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5.1.2 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要求对项目首次施做的具有代表性且有一定规模的工程单元实行首件工程施工管理。5.1.3 工程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的仪器仪表应具有检验合格证,计量器具应在标定有效期内使用。5.1.4 基本要求的一般规定除应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 GB 50382-2016 中 3.1 的规定以及 GB/T 50578-2018 中 3.1 的规定,且对附录的引用以本标准为主。DB33/T 2363.52021 4 5.2 验收单元的划分 5.2.1 市域(郊)铁路通信
17、与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5.2.2 市域(郊)铁路通信与信号工程应划分为专用通信、民用通信引入、公安通信、正线信号工程、车辆基地信号工程五个单位工程。5.2.3 市域(郊)铁路通信与信号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和检验项目按附录 B 中表 B.1 和表 B.2。5.3 验收内容和要求 5.3.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见附录 C 的表 C.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b)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除本标准有专门规定外,其合格点率应达到 80%及以上,不
18、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应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 1.5 倍,不合格点不应集中,且不应有严重缺陷;c)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完整;应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还应有完整的施工记录。5.3.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见附录 C 的表 C.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所含检验批均验收合格;b)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资料应完整;c)所含检验批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5.3.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见附录 C 的表 C.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所含分项工程均验收合格;b)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应完整;c)所含分项工程安全和功能检
19、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5.3.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见附录 C 的表 C.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所含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b)所含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应完整;c)所含分部工程中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的检验资料应完整;d)所含分部工程工程实体观感质量应验收合格。5.4 验收程序与组织 5.4.1 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符合下列规定:a)施工单位应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验,检验数量应按本标准规定执行。本标准无规定的,施工单位应全数检查;b)监理单位应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
20、行检验,检验数量应按本标准规定执行。本标准无规定的,主控项目检验数量为监理单位全数检验,一般项目检验数量为监理单位全数见证检验。5.4.2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5.4.3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5.4.4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宜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验收。DB33/T 2363.52021 5 5.4.5 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验收申请后,应由建设单位项
21、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6 通用部分 6.1 支架、吊架安装 6.1.1 主控项目 6.1.1.1 支架安装固定应避开在盾构管片的边缘的 100mm 范围内。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6.1.1.2 当支架在带有坡度的隧道内安装时,支架应与隧道的坡度相平行;当支架在带有弧度的隧道壁上安装时,支架应与隧道壁的弧度吻合密贴。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1.1.3 支架之间应按设计要求采用镀锌扁钢或贯通地线连接,并在站端与综合接地体连接,连接处应进行防腐处理。检验
22、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6.1.1.4 支架、吊架安装的主控项目除应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 GB 50382-2016 中 4.2.1-4.2.4的规定。6.1.2 一般项目 6.1.2.1 安装用膨胀螺栓应垂直于安装切面,胀管应全部在切面下。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1.2.2 支架在安装前应经热镀锌、涂漆等防腐处理。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1.2.3 当采用混凝土线槽时,槽内应光洁,不应有水泥掉块、缺损或
23、钢筋外露现象;当采用金属线槽时,应经热镀锌等防腐处理,切口处应光滑、无卷边、无毛刺,宜在线槽外宜喷涂防火涂料,金属槽盒之间应进行电气联通,并进行电气接地。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1.2.4 支架、吊架安装的一般项目除应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 GB 50382-2016 中 4.2.5-4.2.9的规定。6.2 桥架安装 桥架安装应符合GB 50382-2016中4.3的规定。6.3 保护管安装 保护管安装应符合GB 50382-2016中4.4的规定。DB33/T 2363.52021 6 6.4 管道安装 管道安装应符
24、合GB 50382-2016中4.5的规定。6.5 缆线布放 6.5.1 主控项目 缆线布放的主控项目除应符合 GB 50382-2016 中 4.6.1-4.6.7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当采用屏蔽电缆或穿金属保护管以及在线槽内敷设时,缆线与具有强磁场和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应满足设计要求;b)屏蔽线应单端接地。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6.5.2 一般项目 缆线布放的一般项目应符合GB 50382-2016中4.6.8-4.6.13的规定。6.6 线路施工 6.6.1 一般规定 线路施工的一般项目应符合GB 50382-2016
25、中5.1的规定。6.6.2 光缆、电缆敷设 6.6.2.1 主控项目 6.6.2.1.1 光缆、电缆敷设的主控项目应符合 GB 50382-2016 中 5.2.1-5.2.8 的规定。6.6.2.2 一般项目 6.6.2.2.1 光缆、电缆在电缆支架上应分层敷设,并应排列整齐、自然松弛,同层架设时不应扭绞、交叉。弱电电缆支架专业间分层应满足设计要求及现场定测。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6.2.2.2 光缆、电缆敷设余留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引至室内的光缆、电缆余留量不应小于 5m;b)室外设备端光缆、电缆余留量不应小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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