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449—2021 加氢站氢气取样安全技术规范(山东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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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27.180 CCS F 19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44492021 加氢站氢气取样安全技术规范 Safety and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ydrogen sampling in hydrogen fueling station 2021-12-13 发布 2022-01-13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44492021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取样安全要求.1 5 样品容器.2 6 取样准备.2 7 取样步骤.3 8 样品运输与贮存.5 附录 A
2、(资料性)样品标签信息表.6 参考文献.7 DB37/T 4449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山东省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DB37/T 44492021 1 加氢站氢气取样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加氢站氢气取样的安全要求、样品容器、取样准备、取样步骤、样品运输和贮存等。本文件适用于加氢站外供氢气进行检验前的间接取样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
3、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962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TSG 23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间接取样 indirect sampling 在取样介质与分析单元没有直接相连的情况下进行的取样。3.2 取样口 sample point 能够从其中采集到有代表性样品的接口。3.3 样品容器 sample container 当需要间接取样时,用来收集气体样品的容器。4 取样安全要求 4.1 通则 加氢站氢气取
4、样应在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外界因素干扰、保证样品代表性。4.2 质量控制 应建立详细的加氢站氢气取样操作规程,指导规范加氢站氢气取样操作。4.3 人员安全 4.3.1 取样人员应严格遵守加氢站氢气取样操作规程,并经过技术和安全培训,掌握氢气主要性质及危害因素、取样装置的性能以及使用方法,熟知取样操作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4.3.2 取样人员进入加氢站,应严格遵守加氢站的安全管理规定。DB37/T 44492021 2 4.3.3 取样操作应由 2 名以上(含 2 名)人员同时参加,并安排 1 名安全监护人员(安全员)值守。4.4 个人安全防护 取样人员应穿戴防静电阻燃服装,配备听力
5、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眼镜。4.5 设备安全 4.5.1 取样涉及的装置设备应处于合格使用状态,如压力表应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样品容器应检验合格等。4.5.2 在每次取样操作前,应检查取样装置、样品容器功能是否正常。4.5.3 应检查取样装置中所有密封件的使用情况,有异常时及时更换。4.5.4 取样装置应设置防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小于 10,并在首次连接取样口时进行测试。4.5.5 宜配备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等。4.5.6 应配备应急、消防器具。4.6 操作安全 4.6.1 在取样前,操作人员应消除人体静电。4.6.2 不应将火种带入取样作业区域。4.6.3 取样操作前应对样品容器、取样装置进行
6、处理,排除其中空气等杂质气体。4.6.4 取样操作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操作时站在取样装置的侧后方。4.6.5 操作氢气排放阀门时应缓慢开启。4.6.6 取样操作应使用不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如防爆扳手。4.6.7 通过加氢口采集经过预冷的氢气样品时应注意低温防护,选择满足低温性能要求的装置。4.6.8 样品容器不准许超压、超温操作,一旦发现压力、温度异常,应立即终止取样。4.6.9 雷暴等恶劣天气下不应进行取样工作。4.7 其他安全要求 4.7.1 其他人员不应进入氢气取样、放散周边 8 m 范围内。4.7.2 样品在运输与贮存过程中,应当根据氢气的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
7、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5 样品容器 5.1 承压样品容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应符合 TSG 23 中的有关规定。5.2 承压样品容器宜为有密封功能的金属容器,且在使用前应进行干燥、抽真空处理。5.3 样品容器内壁应进行相应处理,保证样品容器内壁对检测组分呈惰性,如进行硅烷处理以减少样品容器内壁对硫化物的吸附。5.4 样品容器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6 取样准备 6.1 加氢站应分别在压缩机前端和后端设置取样口,压缩机前端取样口位置宜设置在卸气柱附近,压缩机后端取样口宜设置在顺序控制盘和加氢枪附近。DB37/T 44492021 3 6.2 取样口应设置在可以维持恒定气流、温度和压力的管路,管路
8、周围及上方不应有阻碍氢气扩散的遮挡物。6.3 取样前应确认检测所需样品量,根据样品量计算出所需的取样压力、样品容器体积及数量。6.4 根据取样压力选取合适的取样装置元件,从压力大于样品容器工作压力的高压管道取样应配备相应的减压阀或流量调节器。6.5 取样装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件:进气控制阀、压力表、放散支路及放散手阀、转接头等。6.6 取样装置的放散管路宜连接至加氢站放散管路以便集中放散。6.7 取样装置的所有管路材质,包括软管,宜选用 S31603 或其他已试验证实具有良好氢相容性的材料。6.8 取样装置所有管路的连接宜避免死体积的产生。6.9 取样装置阀门内表面及管路内壁应进行惰性处理,
9、减少取样装置对氢气样品中检测组分的吸附。对于实在难以克服的微小吸附,应用待检气体对取样装置进行长时间连续吹扫。6.10 准备样品标签,样品标签信息表参见附录。7 取样步骤 7.1 抽取受检样品和备检样品应满足检验和备检需要。注1:受检样品指用于检验的氢气样品。注2:备检样品与受检样品同时抽取,指用于复检的留存样品。7.2 取样操作应符合 GB 4962 的有关规定。7.3 操作人员可根据加氢站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充气排气法取样、控制流量法取样。一般来说对于吹扫盲区较大的取样装置宜采取充气排气法取样,吹扫盲区较小的取样装置宜采取控制流量法取样。7.4 操作人员开始取样操作前,安全监护人员(安全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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