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T 0110—2020 长城维修工程施工规程(文物保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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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行 业 标 准WW/T 01102020WW长城维修工程施工规程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the maintenance engineering of the Great Wall2021-06-02 发布2021-06-02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 发 布ICS 91.040.01CCS P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长城维修工程施工规程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the maintenance engineering of the Great Wall
2、WW/T 01102020文物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 2 号楼http:/宝蕾元仁浩(天津)印刷有限公司新华书店经销开本:880 毫米 1230 毫米 1/16印张:22021 年 6 月第 1 版 2021 年 6 月第 1 次印刷统一书号:1150102018 定价:48.00 元目次前言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原则35 阶段划分及各阶段管理工作要求35.1 准备阶段35.2 施工阶段55.3 验收阶段86 长城结构分类87 工程材料技术要求87.1 总体要求87.2 石材97.3 砖97.4 木材97.5 土料97.6 石灰97.7 土坯9
3、7.8 其他材料98 施工工艺技术要求108.1 总体要求108.2 清理108.3 归安108.4 砌筑108.5 夯筑118.6 裂隙灌浆128.7 砖墙剔补138.8 锚固13附录 A(资料性)长城主体结构分类14附录 B(资料性)分项砌筑措施工序、工艺要求19WW/T 01102020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提出。本文件由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9)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言、李宏松、李大伟、张金风、李春玲
4、、于冰、乔云飞、次立新、张景科、张依萌。WW/T 01102020引言2012 年全国长城资源调查和认定后,国家文物局向社会发布了我国境内的长城资源名录,我国加大了长城保护力度。由于长城分布地区广泛,建造材料和工艺各异,维修工程涉及的技术要求差异较大。为规范长城维修工程中的施工管理工作及技术行为,根据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长城保护条例 及 长城保护维修工作指导意见,特编制本文件。WW/T 01102020长城维修工程施工规程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长城维修工程施工基本原则、阶段划分和各阶段管理工作要求、工程材料技术要求及施工工艺技术要求。本文件仅适用于设计方案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经核准实施的工
5、程项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165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17412(所有部分)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GB/T 50123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JGJ 5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123 既有建筑地基加固技术规范WW/T 00242010
6、 文物保护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WW/T 00342012 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监理规范WW/T 00392012 土遗址保护试验技术规范WW/T 00492014 文物建筑维修基本材料(青砖)WW/T 00512014 文物建筑维修基本材料(木材)WW/T 00522014 文物建筑维修基本材料(石材)CECS 22 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 239 岩石和岩体鉴定和描述标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2016 年)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长城维修工程 maintenance engineering of the Great Wall针对长城结
7、构安全问题所实施的抢险加固和修缮项目。1WW/T 011020203.2设计交底 design closure施工前由业主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审计部门参加,由勘察、设计单位针对设计内容、施工图纸内容向施工单位进行说明的技术活动。3.3技术交底 technical closure在某一单位或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针对具体技术措施向施工人员进行说明的技术活动。3.4清理 cleaning施工中对坍塌后的原构件和原材料实施整理,对覆盖在长城结构或施工作业面上的覆盖物实施清除工程措施的统称。3.5归安 reconcile将可明确原位置的松动和掉
8、落构件归位至原位置工程措施的统称。3.6砌筑 masonry使用粘结材料(灰浆等)将砖、石等块体材料连结成整体结构的工艺技术。3.7重砌 re-masonry用塌落的旧材料(石料、城砖等)按原状重新砌筑恢复原有结构的工程措施。3.8拆砌 separating and re-masonry将不稳定状态的砌筑结构拆落后,按原状砌筑至稳定状态的工程措施。3.9补砌 rebuilding of masonry为保证结构的稳定,将缺失部分结构用原砌筑方式使结构达到稳定状态的工程措施。3.10夯筑 ram用特制工具将土、灰等松散材料分层均匀夯砸密实的工艺技术。3.11素土夯筑 plain soil ram
9、用未经改性的原土料实施的夯筑。2WW/T 011020203.12灰土夯筑 lime-treated soil ram用土和石灰按比例混合材料实施的夯筑。3.13裂隙灌浆 fissure grouting将浆液注入张开裂隙中的加固措施。3.14砖墙剔补 ticking up the brick wall对砖筑墙体破坏严重的面层砖实施剔凿挖补的工程措施。3.15锚固 anchoring运用锚杆将不稳定部分与稳定结构相连结的加固措施。4 基本原则长城维修工程施工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a)尊重和符合设计要求。工程做法应以核准实施的设计方案为基本的施工依据,经核准实施的设计方案不得擅自改动;b)遵循原形
10、制、原结构、原工艺、原材料。应加强对长城原形制、建造材料及工艺的研究,优先采用传统手工操作工艺,新材料新工艺应先试验后实施;c)最小干预。维修以保证长城安全稳定为基本目标,尽量减少干预;d)保护历史风貌。施工中不得对长城现状及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施工效果应与长城现状及环境风貌相协调。5 阶段划分及各阶段管理工作要求5.1 准备阶段5.1.1 组织准备5.1.1.1 施工单位按施工需要及相关规定应设置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5.1.1.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人员入场教育培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a)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场施工;
11、b)应进行文物保护原则、知识与措施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场施工;c)应建立相应的培训档案。5.1.1.3 施工单位应建立文物保护、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绿色施工、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规章和应急预案等制度。5.1.1.4 施工单位配合业主单位与施工过程可能影响的相关单位、部门、集体进行充分沟通协商。3WW/T 011020205.1.2 技术准备5.1.2.1 设计交底5.1.2.1.1 设计交底应包括项目概况、工程性质、设计依据及原则、审批文件及要求、工程重点与难点、工艺技术与要求、图纸会审答疑等内容。5.1.2.1.2 设计交底内容应形成设计交底记录,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
12、各项目负责人均应签字确认,其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签署具体意见。5.1.2.1.3 设计交底应在施工现场完成。5.1.2.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施工前应仔细研读设计文件,对维修段长城开展进一步探查,结合工程具体特点,在设计单位的配合下进一步明确拟维修段原形制、原工艺。业主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考古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细化工艺流程及做法。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主要资源用量计划、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主要项目施工方法、文物保护措施、技术管理措施、质量管理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消防管理措施、环境管理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文明施
13、工措施、绿色施工措施等内容。5.1.2.3 专项方案5.1.2.3.1 施工控制专项方案下列项目应编制施工控制专项方案:a)工艺复杂或综合性强的结构加固项目;b)难度大或专业性强的非结构性保护项目;c)地基基础加固及边坡加固项目;d)难度大或工艺复杂的其他修缮项目。5.1.2.3.2 安全控制专项方案下列项目应编制安全控制专项方案:a)施工用电;b)脚手架支搭与拆除;c)垂直运输设施安装;d)施工保护防护搭设;e)施工场地排水方案;f)结构安全监测方案;g)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h)其他安全控制专项(防雷、消防、安防等)。5.1.3 材料设备准备5.1.3.1 工程材料进场工程材料进场应符合以下
14、要求:a)施工单位应编制材料进场计划,采购合格的工程材料;4WW/T 01102020b)工程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交验产品合格证或材料质量证明文件;c)工程材料进场后,应分类存放指定地点,明确标识;d)库外材料存放应下垫上盖,有防雨、防潮要求的材料应入库保管;e)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5.1.3.2 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应符合以下要求:a)应按计划位置、技术要求就位,进行试运转并做试运转记录;b)应设置操作棚,挂牌明示操作规程和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c)应实行专人管理。5.2 施工阶段5.2.1 施工控制管理5.2.1.1 基本要求施工单位施工控制
15、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a)长城维修工程施工前期应组织专业考古机构或人员对施工区域进行必要的考古清理;b)施工应注重维修工程对施工季节的要求,避开影响施工质量的季节;c)施工所用石、砖、土、石灰等主要工程材料应现场报验,按 WW/T 0034 有关规定,在现场取样,监理单位封签后送第三方复试检测,具体检测项目及要求应按国家、行业及本文件第7 章有关规定执行,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行业及本文件有关规定的不得用于施工;d)施工过程中,发现某些节点部位实际情况与设计方案不一致或原勘察未见或发现有价值的遗迹、遗物等时,不得继续施工,应保护现场,做好测绘、记录,并及时通知文物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按程
16、序办理;e)施工过程应做好结构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应及时通知业主单位,并做好应急支护工作,避免对长城结构造成新的破坏;f)分项工程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验;g)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做好记录,并按 WW/T 0034 有关规定,进行分项检查、验收;h)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建立,具体要求应按 WW/T 0024 有关规定执行。5.2.1.2 施工安全控制施工安全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a)作业高度在 2m 以上(含 2m)的施工人员,若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应使用安全带;b)单、双排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应采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防护,密目安全网应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与架体绑扎牢固。安全网应采用
17、符合国家标准的阻燃型密目网;c)脚手架与文物本体接触部位应设置软垫;d)复杂、异形、悬挑的脚手架专项方案应进行论证;e)脚手架主体应使用同一材质搭设;f)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在文物本体上的,应安装底座或铺设垫板,并有排水措施;g)脚手架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h)脚手架必要时应安装临时避雷设施;i)搭设完毕的脚手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5WW/T 01102020j)维修前和维修中应对维修段和相连段长城进行必要的防护,以保证维修过程中结构安全,防护结构不得与操作脚手架连接;k)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配料房应使用防爆型灯具;l)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明火,确需使用明火时,应按有关规定
18、履行报批手续;m)其他要求应按照 JGJ 59 有关规定执行。5.2.1.3 绿色施工绿色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a)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合理围挡。如确需照常对外开放,应合理设置安全通道;b)施工现场在大门明显处应设置工程项目基本信息板、安全生产板、消防保卫板、环境保护板和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等;c)现场应有排水措施,主要道路应进行保护;d)现场因施工导致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e)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等应按照施工平面图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整齐,标识清楚;f)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g)应减少扬尘污染,砖
19、、木料、石料等加工时应采取密闭、防尘、排烟等处理措施;h)化学材料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防渗漏,废弃的化学材料应集中处理;i)搅拌机等强噪音设备应搭设封闭机棚,应设置在远离居民区、游览区的一侧。5.2.1.4 文物保护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a)开工前应对维修范围内的其他文物、古树、既有设施等进行全面勘查、定位,详细记录,勘查结果与文物档案核对,确认无误;b)施工中应对拟维修段长城本体、受施工影响的长城段、其他文物、园路、古树等进行保护和防护,在易损和危险文物周边应设置警示标志;c)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巡视检查、记录;d)不在维修范围内,影响施工的文物,需暂时移动时,应向业
20、主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审,批准后方可实施。应定位拍照、分件登记,安全保存,工程结束经业主单位许可后,妥善归安。5.2.2 施工技术管理5.2.2.1 工程洽商工程洽商应符合以下要求:a)工程洽商变更内容应更有利于原设计技术路线的实施,洽商内容不能超越设计方案确定的工程性质、设计原则、工程范围,不能影响结构安全;b)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可提出洽商要求,施工单位负责洽商记录;c)工程洽商记录应按专业分别填写;d)工程洽商记录应由业主、设计、监理和施工四方单位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各单位相关部门章;e)工程洽商应及时履行签认程序,签认后的洽商记录方可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5.2.2.2 补充设计及设
21、计变更补充设计及设计变更应符合以下要求:6WW/T 01102020a)补充设计内容应包括补充现状勘察报告、补充设计说明、补充设计图纸和补充工程预算,由设计单位出具技术文件;b)设计变更内容应包括原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及做法、变更原因、变更后内容和做法,由设计单位出具技术文件;c)设计变更申请应由监理单位核准后,向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单位不得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d)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应由业主、设计、监理和施工四方单位签字确认,并加盖各单位相关部门章,签认后的设计变更方可作为工程实施依据;e)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量、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补充设计和设计变更应经原申报部门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
22、实施。5.2.2.3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应符合以下要求:a)技术交底应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完成;b)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把设计要求、规范规定、执行的技术文件、施工措施向施工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并辅以口头讲解;c)交底人与交接人代表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d)技术交底的技术文件应包括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补充设计、设计变更以及工程洽商等。5.2.2.4 分项工程自检与验收程序分项工程自检与验收程序应符合以下要求:a)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b)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提出质量检查点清单及检验方法,对
23、施工质量进行核检;c)由业主单位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单位会签;d)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记录进行整改。5.2.2.5 施工记录及施工资料建档5.2.2.5.1 基本规定5.2.2.5.1.1 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5.2.2.5.1.2 施工资料应当实行报验、报审管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履行报验、报审程序,施工单位审核盖章后,方可报业主(监理)单位。5.2.2.5.2 施工记录5.2.2.5.2.1 施工记录内容应按分项工程分项编录。5.2.2.5.2.2 施工记录应随施工过程同步编
24、录,由专人负责,并对记录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事后补充或随意涂改。5.2.2.5.2.3 施工记录内容可包括以下内容:a)施工前现状记录。可包括维修部位的形制特征、工艺特征、残损情况等,并与业主单位的记7WW/T 01102020录进行对照。如果需要,业主单位可委托具有资质的考古机构配合完成;b)施工过程记录。应包括各分项工程工程材料报验记录及主要材料、器具、设备消耗情况,参与施工的人员情况等;c)施工技术及维修对象的信息记录。可包括各分项工程施工具体工艺措施、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施工中新发现的重要构造、信息或揭露的重要部位(如基础)等,如需要,可由考古人员配合完成或由业主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
25、考古机构配合完成,并由考古机构负责补充相关资料;d)实际发生工程量、施工质量及效果记录。可包括各分项工程实际实施区域及工程量,施工质量检验结果,施工后的外观效果,对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详细记录工程部位、工程内容、工艺及隐蔽做法。5.2.2.5.2.4 施工记录方法可包括文字、表格、测绘图、音影录像等。5.2.2.5.3 施工资料建档要求施工资料应分卷、分类、分项建档。施工资料立卷建档的具体要求可按照 WW/T 0024 有关规定执行。5.3 验收阶段5.3.1 业主单位应于工程竣工一年后 3 个月内向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5.3.2 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a)已完成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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