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0∕T 1091-2021 县级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扬州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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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080 A 90 DB3210 扬州市地方标准 DB 3210/T 10912021 县级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建设与管理规范 Setting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mmand center of modernization of county-level social governance 2021-09-01 发布 2021-09-01 实施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10/T 1091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
2、扬州市市域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共扬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扬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扬州市标准化研究所。本文件起草人:许林灿、徐志刚、胡春风、成勇、焦立群、杨卫东、汤慧芳、周婷、杨川、李红安、杨阳、吴杰、张光桃、沈君、吴晶晶、姚建、詹伟、吴京扬。DB3210/T 10912021 II 引 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的“根基”,提升复杂条件下综合指挥、
3、调度和治理等实战能力,扬州市积极探索县级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本文件旨在为县级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供指导和规范,以期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整合社会治理资源,提升综合指挥、系统治理和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DB3210/T 10912021 1 县级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县级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建设与管理的总体原则、功能定位、运行模式、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设施要求、管理要求和监督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扬州市行政区域内县级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县级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
4、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31000-201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 GB 50174-201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总体原则 4.1 合理设置原则。按需整合现有资源、人员、设施等,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设规模合理、定位明确的指挥调度机构。4.2 集成整合原则。依托信息技术,建设全口径数据归集、全天候指挥研判、全链
5、条处置事件的指挥调度机构。4.3 有序高效原则。明确中心职责,建立管理制度,加强运行维护,完善值班制度,严守保密规定,确保有序高效运转。4.4 多元联动原则。在纵向上,对上实现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有序衔接,对下实现对乡镇(街道)指挥调度中心高效指挥;在横向上,实现本辖区全部社会治理主体及相关信息资源在中心汇聚共享、实时分析、统筹协调和预测预警。5 功能定位 5.1 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指挥中心的指导,负责辖区内社会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联动指挥,以及乡镇(街道)指挥调度中心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紧急情况下直接执行上级指挥中心指令,并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DB321
6、0/T 10912021 2 5.2 对本级党委政府交办、上级指挥中心下派、网格员上报及群众反映的等各类事项进行受理、处置、督办、反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5.3 具备应急指挥能力,调度各分中心以及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处置辖区内重大突发事件。5.4 指导辖区内乡镇(街道)网格化工作和网格员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网格化治理专业水平。6 运行模式 中心在县(市、区)党(工)委领导下实体化运行,制定中心日常管理、工作例会、会商会办、分析研判、联动处置、情况报告、督查督办、安全保密、考核评价等制度,明确中心和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建立指挥调度、分析研判
7、、联动处置、处置反馈、处置回访、审核确认等机制,依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管理平台,发挥主战功能,实现上下贯通、横向互通、工作联动,整体推进社会治理工作。7 人员配置 7.1 领导人员 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3名。7.2 工作人员 7.2.1 科室人员 根据职能划分,设置(35)个科室,并配备科室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7.2.2 值班人员 实行24h值班值守制度,每班次设置指挥长1名、值班长1名和坐席员若干名,指挥长由本级党委政府领导或中心领导担任,值班长由中心领导或科室负责人担任。8 工作职责 8.1 中心工作职责 8.1.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社会治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8、、规章制度等,负责研究制定社会治理管理事项清单,指挥协调、监督考核社会治理相关工作。8.1.2 指导网格化日常工作运转,督促网格员完成巡查走访、信息采集、处置反馈等工作任务。8.1.3 受理和处置各类平台流转信息,加强数据分析、情况研判、预测预警,按规定发布内部工作信息,实现工作信息、指令的实时互通。8.1.4 处置本级受理的工作事项,按规定完成立案、派遣、处理、反馈、核查、结案、考核的闭环流程,推动任务高效完成。8.1.5 负责指挥平台信息和社会治理大数据的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工作指引。8.1.6 统筹指导社会治理领域基础和信息化建设,牵头做好中
9、心和网格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8.1.7 完成上级指挥中心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8.2 指挥长工作职责 8.2.1 负责全面掌握社会治理工作日常动态,牵头组织中心每日情报信息研判,有针对性地部署相关工作措施。DB3210/T 10912021 3 8.2.2 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协调,推动重大疑难或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事项的快速高效联动处置,视情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指挥中心报告。8.2.3 负责跟踪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展,审核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指挥中心要求限时报送的重大紧急情况信息。8.2.4 负责处理非工作时间中心接报的重要敏感情报信息和各类紧急文件,以及本级党委政府
10、和上级指挥中心部署的紧急任务。8.2.5 负责检查下级指挥中心值班备勤情况,参加上级紧急视频调度会议,落实相关紧急任务,视情对下视频调度、部署相关工作。8.2.6 按规定参与、组织交班换班。8.2.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8.3 值班长工作职责 8.3.1 负责当值期间指挥中心的运行管理,组织具体情报信息研判,全面掌握社会治理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部署相关工作措施。8.3.2 负责先期指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视情向指挥长、中心主要领导以及其他相关领导报告,协助指挥长开展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协调,负责跟踪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展。8.3.3 负责协助指挥长处理非工作时间内中心接报的重要敏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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