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054-2018 磷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环境保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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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2054-2018磷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磷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wastewater treatmentof phosphate fertilizer industry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8-04-08发布2018-06-01 实施生 态 环 境 部生 态 环 境 部发布HJ 2054-2018I目 录前 言.II1 适用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3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35 总体要求.56 工艺设计.87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
2、料.128 检测与过程控制.139 主要辅助工程.1410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411 施工与验收.1512 运行与维护.15附录 A(资料性附录)内部循环工艺.18HJ 2054-2018II前前 言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磷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磷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及运行管理等过程中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东华环境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六
3、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8日批准。本标准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HJ 2054-20181磷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磷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磷肥主要产品的企业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可作为磷肥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其他磷肥工业产品的废水治理工程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2348工业企业厂
4、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556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GB15580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7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4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
5、规范GB5005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规范GB50069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1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2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HJ 2054-20182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50335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684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GB/T 50934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50963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J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141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
6、工及验收规范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CJJ60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6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1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248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多层滤料过滤器HJ/T251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罗茨鼓风机HJ/T253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微孔过滤装置HJ/T262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格栅除污机HJ/T265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刮泥机HJ/T270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7、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HJ/T271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滤装置HJ/T283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厢式压滤机和板框压滤机HJ/T33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潜水排污泵HJ/T369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水处理用加药设备HJ/T37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493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579膜分离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6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8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G20504化工废渣填埋场设计规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国家环境保护局 环监1996470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8、第28号)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计建设19901215号)HJ 2054-20183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磷肥工业phosphate fertilizer industry指生产磷肥产品的工业。磷肥产品包括过磷酸钙(简称普钙)、钙镁磷肥、磷酸铵、重过磷酸钙(简称重钙)、复混肥料(包括复合肥料和掺混肥料)、硝酸磷肥和其他副产品(如氟加工产品等),以及生产磷肥所需的中间产品湿法磷酸。3.2 磷肥工业废水 wastewater from phosphate fertilizer industry指生产磷肥产品的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3.3 初期污染雨水
9、initial polluted rainwater指可能受物料污染的污染区地面的初期雨水。3.4 磷石膏渣场排水 drainage of phosphogypsum slag field指湿法排渣的磷石膏渣场的渗滤排水和雨水。3.5 含硅含氟废水 wastewater containing silicon and fluoride指以磷肥生产的副产品氟硅酸为原料生产氟硅酸钠、氟硅酸铵、氟化铝、氟化氢等产品时生产工艺过程排放的废水。3.6 含磷含氟废水wastewater containing phosphate and fluoride指磷肥产品生产过程中,在尾气洗涤、磷酸过滤、磷酸浓缩工段
10、中产生的废水,无组织排放污水,初期污染雨水,以及磷石膏渣场回水和磷酸循环水站排污产生的含磷含氟废水。3.7 含氨氮废水wastewater containing ammonia nitrogen指复混肥、硝酸磷肥、磷酸铵等生产过程产生的含有氨氮污染物的废水,也包括含氨氮的雨水。3.8 工艺水 process water指在磷肥生产工艺中,用来制造、加工产品以及与制造、加工工艺过程有关的一次用水,包括产品用水、洗涤用水、直接冷却水和其他用水。3.9 内部循环工艺 internal circulation process指生产单元产生的废水在车间进行处理,达到内部回用水标准后直接进入该车间进行循环
11、使用而不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统一处理的工艺流程。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污染物与污染负荷4.1 废水主要来源与分类4.1.1 磷肥工业废水主要包括生产污水、初期污染雨水及磷石膏渣场的排水等。磷肥工业主要产品的生产污水来源、特征与去向见表1所示。HJ 2054-20184表1 磷肥工业主要产品的生产污水来源、特征与去向产品废水产生工段排水主要污染物去向普通过磷酸钙(SSP)混合、化成工段含氟尾气洗涤液及冲洗设备、地坪水1.含F量2400 mg/L4500mg/L2.水质水量变化大回收利用或去污水处理站钙镁磷肥(FMP)水淬工段水淬水含F量10 mg/L1000 mg/L循环使用高炉熔融工段高炉煤气
12、洗涤水含F量50 mg/L3000 mg/L部分煤气洗涤水处理后回收利用湿法磷酸反应工段废气洗涤水主要含氟和磷作为反应废气循环洗涤水以及过滤系统滤布冲洗水和滤饼洗涤水最终进入产品稀磷酸浓缩工段酸性循环水站产生少量排污水含 F 量 3000mg/L 5000mg/L送往污水处理站磷石膏渣场磷 石 膏 渣场 渗 滤水、回水池的废水pH:1.22.1含F量:1200 mg/L7000mg/LPO43-(以P计):4000 mg/L35000 mg/L可返回湿法磷酸装置系统循环使用,未能循环使用的废水需要排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回收和处理,达标排放。重过磷酸钙(GTSP)混合、化成工段(化成法工艺)废气洗涤
13、液主要含氟及悬浮物洗涤液回收利用,多余部分送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干燥、筛分破碎和冷却工段(化成法及料浆法工艺)废气洗涤液主要含氟及悬浮物洗涤液回收利用复混肥造粒干燥、筛分破碎、冷却、包裹工段(硫基复合肥、尿基/硝基复合肥、掺合肥)废气洗涤液主要含氟及悬浮物洗涤液回收利用硝酸磷肥(NP)酸解、中和、造粒、干燥、冷却、筛分破碎工段废气洗涤液主要含磷、氟、硝基氮及氨氮部分返回利用外,多余部分需送污水处 理 站 处理 后 排放。磷酸铵(DAP/MAP)正常生产无生产废水排放装置运行发生事故时排放少量废水主要含磷与氨氮可设地槽收集,待正常生产时返回工艺系统。氟硅酸钠生产工艺过程生产氟硅酸钠产生的母液含
14、F量为2000 mg/L8000mg/L单独处理回收利用或去污水处理站4.1.2 按照污染物特征,磷肥工业废水主要有以下几类:(a)含磷含氟废水其特征污染物氟化物和磷酸盐浓度可高达上万毫克/升,且废水酸性大,pH为12。(b)含硅含氟废水其特征污染物包括氟离子、硅酸盐、硅胶等物质。氟加工废水,不但含氟量高,同时还含有大量的盐酸和硅胶,有些还含有磷酸、硫酸等,胶体颗粒很细(10 nm20 nm),相对密度小,附着在氟、磷难溶盐类上不易下沉,固液分离效果差。HJ 2054-20185(c)含氨氮废水其特征污染物为氨氮,一般氨氮浓度20 mg/L。4.2 废水水量4.2.1 工艺计算磷肥工业废水排放
15、量通常考虑以下几项水量:动设备密封水的外排水;循环水的排污水;地坪及设备冲洗水;工艺洗涤外排水;初期污染雨水;磷石膏渣场多余回水(雨季、渣场渗滤水);未预见水量。4.2.2 现有磷肥企业废水排放量应根据全厂水平衡图和实测数据确定,考虑 10%15%裕量。如不具备现场测量条件,可类比采用同原材料、同规模、同工艺生产线的实际排水量数据。4.3 废水水质4.3.1 废水水质可采取实测数据来确定,实测应在车间排水口取得。实测数据应通过连续 3 d5d、每天不少于 4 h 的连续采样获得。4.3.2 新建或扩建项目的废水水质可参考同类企业的数据确定。4.3.3 没有实测条件或无法获得类比数据时,可参考表
16、 2 给出的磷肥工业主要产品典型废水的水质指标数据。表2 磷肥工业主要产品典型废水水质指标产品名称污染物浓度/(mg/L)pH氟化物(以F计)PO43-(以P计)SiO2过磷酸钙(SSP)、400200010004000-磷酸铵(DAP/MAP)、以磷酸为原料生产的复合肥(NPK)及H3PO44002000400600-钙镁磷肥(FMP)70200100300-2.02.6重过磷酸钙(GTSP)3000513040006500-1复混肥(NPK)7040160-57磷石膏渣场回水20008000500010000-13氟加工(Na2SiF6)3000450020070050020000.431
17、.10氟加工(冰晶石)10005400342651280132012氟加工(AlF3)7000900040-25 总体要求总体要求5.1 一般规定HJ 2054-201865.1.1 磷肥生产企业应以国家法规为依据,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清洁生产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各类有关标准规范。5.1.2 磷肥工业废水处理站设计、施工,应遵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5.1.3磷肥工业废水收集、处理、回用应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治、分质回用的原则。5.1.4磷肥工业废水处理站构筑物、管道和地坪的防渗要求参照GB/T 5093
18、4进行。5.1.5 磷肥工业废水处理后排放应符合 GB15580 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并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要求。5.1.6 废水处理站应配套建设预防二次污染的技术措施。污泥的处理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其贮存、处置的污染控制应满足 GB18599;恶臭等污染物排放应满足 GB14554;厂界环境噪声应符合 GB12348 的要求。5.1.7 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设置规范化排污口,设置符合 GB/T15562.1 要求的废水排放口标志,并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5.2 源头控制及清洁生产5.2.1 磷肥生产企业应从源头控制磷肥工业废水的产生。采
19、用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工艺,提高水的利用率;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全过程控制废水的产生、处理、回用和排放;注重源头处理措施,降低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5.2.2 磷肥生产企业应积极采用能源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技术。废水在排至处理站之前应回收能量、化学品和其他副产物。废水处理站在处理高浓度废水时应尽量从资源回收的角度选择处理工艺。5.2.3 硝酸磷肥生产装置排出的含少量磷、氟、硝基氮及氨氮的废水宜回收返回湿线生产系统利用;磷铵生产装置排出的氨氮污水宜采用回收利用方式,返回磷铵生产系统。5.2.4 以废水中的氟硅酸生产氟硅酸钠时,宜优先采用硫酸钠为原料生产氟硅酸钠,氟硅酸钠生产污水宜单独处理回收利用
20、。5.3 建设规模5.3.1 磷肥工业废水处理站的建设规模应以实测数据为依据。没有实测数据的,可参考同类型企业的情况类比确定,同时考虑一定的安全系数和企业发展规划。5.3.2 磷肥工业废水处理站建设各单元设计流量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调节池前废水处理构筑物和管网按最大日最大时流量计算;b)调节池及其后废水处理构筑物和管网按最大日平均时流量计算;c)回用水处理系统设计流量可根据回用要求,经水量平衡和技术经济分析后确定;d)污泥处理与处置系统设计小时处理量按每日操作小时数的时间计算,非连续运行操作时,需考虑污泥的调节措施。HJ 2054-201875.4 项目构成5.4.1 磷肥工业废水处理工程主
21、要由废水收集管网、废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污泥处理处置系统、外排口、辅助工程和配套设施等构成。5.4.2 废水收集管网包括:管网、初期污染雨水切换设施、提升泵站等。5.4.3 废水处理系统包括:格栅、调节池、加药、混凝反应、中和、沉淀、过滤、清水池、事故池等。5.4.4 深度处理系统包括:过滤、吸附、超滤和反渗透等处理系统。5.4.5 污泥处理处置系统包括:沉淀、调节、浓缩、脱水、堆放、外运、最终处置(包括综合利用、填埋)等;5.4.6 外排口包括:管网、监测水池、提升泵等。5.4.7 辅助工程包括:供电、化验、控制、仓库维修、站区道路、围墙、绿化、给排水消防等。5.4.8 配套设施包括:
22、办公等生活设施。5.5 总体布置5.5.1磷肥工业废水处理站的总体布置应纳入磷肥企业总体规划中,并应与其相关的工艺布置统一考虑,合理布局。总体布置应符合GB50187和GB50014的规定。5.5.2磷肥工业废水处理站应布置在厂区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宜在全厂地面标高较低处,废水宜自流进入废水处理站。5.5.3 废水处理站构筑物的布置宜顺应流程、集中紧凑,并满足施工、设备安装、维修方便的要求。5.5.4 如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在满足工艺流程的前提下,废水处理站各构筑物的布置宜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做到土方平衡和降低能耗。5.5.5 构筑物高程布置应顺应地面坡度,主流程宜顺直、避免迂回曲折以防止
23、管道堵塞,便于运行管理;污水高程布置和污泥高程布置应相互协调配合,减少提升的次数;站区地面标高应高出设计洪水水位,处理后的废水有良好的排放条件。5.5.6 提升泵站宜设在处理站附近,便于管理控制。5.5.7 污泥处理构筑物宜考虑单独布置,废水处理站应设污泥临时堆放场,并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防雨淋等措施。5.5.8 除设置在各处理构筑物之间的贯通、连接的管、渠外,还应设置能够使各处理构筑物独立运行的管、渠,当某一处构筑物因故停止工作时,其后续处理构筑物仍能够保持正常的运行;应设置超越全部处理构筑物将废水排至事故池的超越管。5.5.9 操作值班室宜布置在便于观察各处理构筑物和运行情况的位置。5.
24、5.10 废水处理站应设置分析化验设施,配置必要的检测分析仪器,既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以利用全厂中央化验室或对外委托检测。5.5.11 寒冷地区的废水处理站,其室外管道和装置应采取保温措施。HJ 2054-201886 工艺设计工艺设计6.1 一般规定6.1.1 磷肥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应根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要求,选择相应的处理工艺。依据各自磷肥企业水质特性及处理出水要求,优先采用先进成熟高效的处理工艺。新工艺应取得试验数据后方可使用,确保废水处理站稳定、可靠、安全、达标运行。6.1.2 磷肥工业废水应优先考虑分级回用,提高废水重复利用率,按照回
25、用水的水质要求确定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工艺装置内部循环工艺可参见附录 A。6.1.3 含有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监测的污染物浓度,应达到GB15580 的标准后方可排入废水收集管网;达不到 GB15580 标准的,应就地处理达标。6.1.4 处理后出水可根据回用要求或排放要求进行深度处理。6.1.5 废水处理站宜设计成平行的两条线,每条线可以独立运行。废水处理工艺设计应符合GB50014、GB50684、GB50963 中的相关规定。6.2 废水收集和贮存6.2.1 生产车间废水宜按下列要求收集:车间地面冲冼水、设备密封水及其它废水应采用排水管或地沟引到车间底层集水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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