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1447.4-2021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汽车客运站(陕西省).pdf
《DB61∕T 1447.4-2021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汽车客运站(陕西省).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61∕T 1447.4-2021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汽车客运站(陕西省).pdf(2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ICS 03.220 CCS R 00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1447.42021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 4 部分:汽车客运站 Specification for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 Part4:Road passenger station 2021-03-09 发布 2021-04-09 实施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1/T 1447.4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要求.1 5 机构
2、及职责.1 6 目标.2 7 制度建设.2 8 教育培训.3 9 现场管理.3 10 职业健康.5 11 风险管控与处置.5 12 评价.6 附录 A(规范性)安全生产指标计算方法.7 附录 B(规范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项目与评分细则.9 DB61/T 1447.4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61/T 1447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的第4部分。DB61/T 144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道路旅客运输;第3部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4部分:
3、汽车客运站;第5部分:巡游出租车;第6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本文件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本文件由陕西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SX/TC61063)。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科技大学、长安大学、渭南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党晓旭、周晓东、李冠男、王新平、冯套柱、白芙蓉、李成、王梦莹、王诗慧。本文件首次发布。联系信息如下:单位:西安科技大学 电话:029-83858118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58号 邮编:710054DB61/T 1447.42021 1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 4 部分:汽车客运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等级汽车客运站安全
4、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机构及职责、目标、制度建设、教育培训、现场管理、职业健康、风险管控与处置、评价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等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T 18487.3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GB
5、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966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JT/T 200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JT/T 893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 JT/T 961 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防范基本要求 DB61/T 1447.12021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DB61/T 1447.1202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要求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满足DB61/T 1447.12021的要求。5 机构及职责 5.
6、1 汽车客运站应按照以下方式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DB61/T 1447.42021 2 a)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b)从业人员不足 50 人的,配备不少于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不足300 人的,配备不少于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的,配备不少于 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2 汽车客运站应设立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机构,配备安全例行检查人员,对本站始发的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安全例行检查人员可参照表 1 配备。
7、表1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设施和人员配置 日检车辆数 辆 检查地沟(车辆举升装置)数量 条(台)安全例行检查人员数量 人 100 以下 1 2 100200 1 4 200400 2 6 400600 2 9 600 以上 3 12 注:数字区间含起点不含终点。6 目标 6.1 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在符合 DB61/T 1447.12021 的 5.4 的基础上,还包括:a)旅客进站安全检查率;b)托运物品安全检查率;c)车辆进站检查率;d)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率;e)营运客车出站检查率。6.2 安全生产目标、指标按照附录 A 规定的方法计算。7 制度建设 7.1 安全生产制度在符合
8、DB61/T 1447.12021 的 6.1.3 的基础上,还包括:a)旅客实名乘车管理制度;b)危险品查堵制度;c)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制度;d)报班检查制度;e)出站检查制度;f)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制度;g)站内巡查制度。7.2 安全生产档案和台账在符合 DB61/T 1447.12021 的 6.2.2 的基础上,还包括以下内容,并至少保存 3 个月:a)旅客携带危险品登记和处理台账;b)托运物品登记和检查台账;DB61/T 1447.42021 3 c)进站车辆登记和检查台账;d)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台账;e)营运客车报班记录;f)出站登记表;g)安全巡查记录。8 教育培训
9、 8.1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8.1.1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b)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方法;c)安全生产经验、典型安全突发事件案例。8.1.2 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和安保防范知识;b)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c)应急处置技能;d)违反安全规定的纠正教育。8.1.3 进入汽车客运站检查、参观、学习的人员以及承包商、供应商等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a)企业安全管理规定;b)可能接触的危险因素;c)安全防护措施;d)应急知识。8.2 安全教育培训学
10、时 8.2.1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少于 24 学时;在岗培训,每年不少于 12 学时。8.2.2 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少于 24 学时;在岗培训,每月不少于 1 学时。8.2.3 进入汽车客运站检查、参观、学习的人员以及承包商、供应商等人员的培训时间,根据实际确定,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9 现场管理 9.1 设施设备 9.1.1 汽车客运站的设施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a)防火设计符合 GB 50016 和 GB 50067 的规定;b)上客区与落客区、发车区与停车区分隔;人车分离,车辆分道;c)安保防范设施设备符合 JT/T 200、JT/T 961 和
11、陕西省公共汽车、省际道路客运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陕交发201874 号)的规定;d)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设施与日检车辆规模相适应,配置的检查地沟或车辆举升装置数量可参照表 1,并符合 JT/T 893 的规定;e)设置的电动类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符合 GB/T 18487.3 和 GB 50966 的规定;DB61/T 1447.42021 4 f)加油、加气设施应设置在场站内安全的区域,并符合 GB 50156 的规定;g)自动消防设施至少每年检测 1 次;h)安全标志符合 GB 2894 的规定;i)交通标志、标线参照 GB 5768.2 和 GB 5768.3 设置。9.1.2 汽车客
12、运站宜根据管理需要设置以下设施设备:a)身份证识读器,条码、二维码读取终端,身份证、人脸识别闸机等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信息化设备;b)车牌识别一体机、车辆例检系统、例检结果查询终端等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信息化设备;c)驾驶员识别终端,车辆报班系统,门禁、车场管理系统等车辆调度和管理信息化设备。9.2 生产管理 9.2.1 汽车客运站应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站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协商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9.2.2 汽车客运站应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a)危险品检查操作规程,包括检查程
13、序、检查要求、发现危险品的处理等操作要求;b)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操作规程,包括检查项目、检查程序、检查工艺、检查要求、不合格车辆返修及复检程序等操作要求;c)营运客车出站检查操作规程,包括检查项目、检查要求以及不合格车辆处理等操作要求。9.2.3 汽车客运站应在站内进行安全提示、宣传旅客乘车安全常识。9.2.4 汽车客运站应对拟聘用的售票员、检票员、调度员、危险品检查人员、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人员、出站检查人员等进行安全背景审查,确保相关人员符合安全要求。9.2.5 汽车客运站在排班时应遵守以下关于驾驶员工作与休息时间的规定:a)每日首次出车前休息不少于 6 小时;b)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 4
14、 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 2 小时,每次停车休息不少于 20 分钟;c)24 小时内累计驾驶不超过 8 小时;d)连续 7 日内累计驾驶不超过 44 小时,期间落地休息。9.2.6 汽车客运站应按照营运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售票,实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的,应符合以下规定:a)售票时,购票人提供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客票上记载旅客的身份信息;网络、电话售票的,购票人提供旅客有效身份信息,取票时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b)旅客乘车前,核对客票、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一致性并记录有关信息;c)采集的旅客身份信息、乘车信息予以保密,至少保存 1 年;涉及视频图像信息的,至少保存90 日。9.2.7 营运客车
15、报班时,应符合以下规定:a)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和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齐全、有效;b)单程运行里程超过 400 千米(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 600 千米),或实行接驳运输但接驳距离超过 400 千米(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 600 千米),配备 2 名及以上驾驶员;c)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在动态监控平台在线。9.2.8 汽车客运站应进行进站检查,确保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包括:a)查验进站(发车区)旅客车票;b)检查进站旅客及携带的行李物品;c)检查托运物品;DB61/T 1447.42021 5 d)检查进站车辆。9.2.9
16、 汽车客运站应对出站营运客车进行检查,确保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营运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营运客车在动态监控平台不在线不出站、营运客车未做安全告知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出站检查包括:a)核验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和当班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b)清点载客人数;c)检查旅客安全带系扣情况;d)检查营运客车在动态监控平台在线情况;e)检查安全告知情况;f)填写出站登记表,并经驾驶员签字确认。9.2.10 汽车客运站应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进行值班监看,
17、发现公共安全违法或可疑行为,立即报告公安部门。9.2.11 汽车客运站在营业期间应组织安保巡查,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制止不法行为。重点巡查以下场所:a)站前广场;b)售票厅;c)候车厅;d)停车场。9.2.12 汽车客运站应遵守以下消防规定:a)投入使用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b)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c)营业期间不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d)每日组织防火巡查,并记录巡查情况。9.2.13 汽车客运站设置站外便民上客点的,应满足以下要求:a)配备安全管理人员;b)设置安全检查、安保防范、应急处置设施设备;c)开展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乘车安全检查、安保防范、应
18、急管理等站务工作。10 职业健康 10.1 汽车客运站危险品检查岗位应实行换岗工作制度,危险品检查引导员、值机员、手检员等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轮换。10.2 汽车客运站应设置驾乘休息室,并根据需要设置驾乘公寓。11 风险管控与处置 11.1 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事件包括:a)车辆碰撞;b)火灾、爆炸;c)放射危害暴露;d)袭击旅客等社会公共安全事件;DB61/T 1447.42021 6 e)其他可能涉及的安全风险事件。11.2 安全风险事件的主要致险因素包括:a)站务人员、营运客车驾驶员、旅客、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行为或状态、安全与应急技能;b)场地设施、建筑设施、服务设备、安全
19、设备、信息网络设备、站内其他经营活动的设施设备的 安全性、完备性;c)服务能力与客流规模的匹配性;d)社会风险的可知性和应对措施;e)安全管理活动的合规性。11.3 安全风险辨识应同时考虑以下情形:a)日常客流和大客流两种状态;b)汽车客运站和便民上客点等全部生产经营场所;c)站务活动和其他经营活动。11.4 汽车客运站隐患排查对象包括:a)站务人员、旅客及站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人员;b)场地设施、建筑设施、服务设备、安全设备、站内其他经营活动的设施设备、电气线路;c)站务活动、站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d)管理活动;e)其他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11.5 汽车客运站应在大客流、重大安保活动、国
20、家对安保工作提出要求的特殊时段对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危险品检查、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出站检查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11.6 汽车客运站应针对 11.1 所列的安全风险事件制定应急预案。11.7 汽车客运站应成立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站务人员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11.8 汽车客运站应将旅客应急疏散和袭击旅客事件的处置作为应急训练和应急演练的重要内容。11.9 发生安全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和 JT/T 961 的规定进行处置,并报告事发地和所在地主管部门。11.10 发生以下情形时,汽车客运站应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或安全工作例会进行分析通报,并对照发生原因,排查和治理同
21、类隐患,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a)道路客运行业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袭击旅客等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注:事故等级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确定。b)站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袭击旅客等社会公共安全事件;c)本站发出的营运客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袭击旅客等社会公共安全事件。12 评价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项目和评分细则见附录B。DB61/T 1447.42021 7 A A 附 录 A(规范性)安全生产指标计算方法 A.1 旅客进站安全检查率 统计期,汽车客运站实施安全检查的旅客人次与实际进站旅客人次之比,按式(A.1)计算。11100%BAC(A.1)式中:1
22、A旅客进站安全检查率;1B统计期,汽车客运站实施安全检查的旅客人次;C统计期,实际进站旅客人次。A.2 托运物品安全检查率 统计期,汽车客运站实施进站安全检查的托运物品件数与实际托运物品件数之比,按式(A.2)计算。22100%BAD (A.2)式中:2A托运物品安全检查率;2B统计期,汽车客运站实施进站安全检查的托运物品件数;D 统计期,实际托运物品件数。A.3 车辆进站检查率 统计期,汽车客运站实施进站检查的车辆辆次与实际进站车辆辆次之比,按式(A.3)计算。33100%BAE (A.3)式中:3A车辆进站检查率;3B统计期,汽车客运站实施进站检查的车辆辆次;E 统计期,实际进站车辆辆次。
23、A.4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率 统计期,汽车客运站实施安全例行检查的营运客车辆次与应在站进行安全例行检查的营运客车辆次之比,按式(A.4)计算。DB61/T 1447.42021 8 44100%BAF (A.4)式中:4A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率;4B统计期,汽车客运站实施安全例行检查的营运客车辆次;F 统计期,应在站进行安全例行检查的营运客车辆次。A.5 营运客车出站检查率 统计期,汽车客运站实施出站检查的营运客车辆次与实际出站营运客车辆次之比,按式(A.5)计算。55100%BAG (A.5)式中:5A营运客车出站检查率;5B统计期,汽车客运站实施出站检查的营运客车辆次;G 统计期,实际出
24、站的营运客车辆次。DB61/T 1447.42021 9 B B 附 录 B(规范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项目与评分细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项目、各评价项目的标准分值及其评分细则见表B.1。表B.1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项目和评分细则 评价 类目 评价项目 标准 分值 评分细则 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应:a.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b.形成文件,并得到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c.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d.具有可考核性,体现企业持续改进的承诺;e.便于企业员工及相关方获得 5 1.应制定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目标;2.安全生产目
25、标应正式发布、贯彻和实施;3.企业员工应了解安全生产目标;4.安全生产目标应充分公开,便于员工及相关方获得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可考核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指标应不低于上级下达的目标 5 1.未制定可考核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不得分;2.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低于上级单位下达的安全目标,不得分;3.制定的安全工作指标不合理、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每处扣 1 分 企业应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指标的措施5 1.未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指标的措施,扣 5 分;2.制定的措施不具体、不可行或责任不明确,每项扣 1 分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专项活动方案并严格执行 5 1.未制定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61T 1447.4-2021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汽车客运站陕西省 DB61 1447.4 2021 交通运输 企业 安全生产 标准化 建设 规范 汽车 客运站 陕西省
链接地址:https://www.taowenge.com/p-67536996.html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