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汇报(精选多篇).docx
《2023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汇报(精选多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汇报(精选多篇).docx(2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工作总结 海南大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工作总结 2023年,海南大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省委、省政府,及省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精神和指示,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禽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并结合保护区工作实际,科学部署,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了保护区内无疫情发生。回顾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班子重视,建立健全防控体系。 作为我省和东方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重点地区之一,保护区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通过建立机构,完善制度,加强
2、培训等,确保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1、建立组织。成立了以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许世英为组长,副局长张海为副组长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监测站”,由工会副主席张洪担任站长,并由各股抽调技术骨干担任野外4个监测点成员。 2、技术保障。组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处理预备队,由保护区科研人员、管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安人员为组员;举办3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知识培训班,不断提高防疫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 3、完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要求,分别制定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报告
3、和处理程序、疫源疫病日报表制度、疫源疫病野外监测值 1 班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确保了疫源疫病工作的畅通。 二、狠抓落实,确保控制疫源疫病。 1、疫源疫病监测。我们以现有的监测站为基础,在保护区内设立4个疫源疫病监测点,联合各社区单位动物防疫组织,形成了快捷联通的疫源疫病监测网络。 此外,监测站每个野外监测点每周负责对辖区巡查2次,搜集坡鹿活动地及其他鸟类迁飞通道,停歇地集群活动区、繁殖动态和疫情信息,并及时准确地上报监测数据,认真做好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2、疫源疫病报告。严格执行疫源疫病报告制度,在候鸟迁徙季节实行周报告、零报告制度,在候鸟繁殖季节实行半月报告
4、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如发现可疑情况,各站点于半小时内报保护区疫源疫病监测站。同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严格隔离,防止疫情蔓延。并根据疫情级别,由疫源疫病防治小组上报省林业局野生动物植物自然保护中心,确保对突发事件能快速、有序、安全地应对,避免意外情况发生。报告内容包括疫源疫病发生时间、地点、发病性动物种类和品种、日龄、死亡数量、临床病变、以采取的控制措施、联系方式等。 3、确认疫源疫病和分级。我们与东方市防疫站紧密合作,确定在发生疑似病例时,由该站专家现场诊断,对怀疑为感染疫情的动物,采集病料,送省兽医卫生防疫站实验室进行检测确认。最后,根据疫病传播速度、危害程度、流行范围和趋势确定辖区疫情等级。
5、 4、疫源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疫源疫病发生后,依照“早期发现、快速封锁、严格捕杀,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的原则,做到统一指挥,及时有效,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源疫病,并确保做到: (一)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1、疫点:感染动物及疫鸟类所在地。 2、疫区:以疫点为中心,以3公里为半径范围划定。 3、受威胁区:与疫点、疫区相临的村及其他生产、经营场所。 (二)对疫点采取的措施 1、隔离染疫鸟类分布区,严禁人员、牲畜进入。并对所有病死动物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染疫区动物的排泄物、污染的河湖等水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和场地进行严格彻底的消毒。 (三)对疫区采取
6、的措施 1、由省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中心发布封锁通告,对疫区实施封锁。 2、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林业局批准,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对动物的监督检查任务。 3、建立紧急强制免疫接种易染病动物免疫档案。 4、疫源疫病区内所有感染的动物、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严格消毒,经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的,经省动物防疫机构审验确认后,由保护区管理局解除封锁。 三、加强宣传,实行群防群控。 我们结合和谐社区共管体系,充分依靠群众,建立了广泛宣传网络,今年以来召集周围村庄领导干部,共组织了2期疫源疫病知识培训班;派出
7、宣传队15人次,张贴有关宣传标语200余幅,取得了良好效果,不仅防止了外围疫病对保护区的威胁,同时也起到了稳定群众思想,避免造成不稳定因素的作用 当前,我们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经费严重不足;二是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还有一部分从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的人员未进行系统培训;三是监控设施及物资储备还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我们是利用现有的设施设备,缺少与工作配套的应急装备和防护、防控设施;四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建议从资金支持、 3 技术培训、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检查督导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该项工作,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省林业局和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保护区野生动物疫源疫工作将迈向
8、新的台阶。 海南大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3年6月11日 推荐第2篇: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防范陆生野生动物疫病传播和扩散,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疫源是指携带并有可能向人类、饲养动物传播危险性病原体的陆生野生动物;所称疫病是指在陆生野生动物之间传播、流行,对陆生野生动物种群构成威胁或
9、者可能传染给人类和饲养动物的传染性疾病。 第三条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实行属地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林业局设立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机构,具体承担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及时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情况进行调查与监测,综合分析监测数据,提出防控方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专门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县级林
10、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明确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机构、编制、人员和资金,加强监测防控工作管理。 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护林员、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员应当按照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调查与监测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调查,掌握疫源疫病的基本情况,为制定监测防控发展规划、应急预案提供依据。 第六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预测预报活动,预测流行趋势,评估疫情风险,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进行预警,并向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防控措施和建议。 第七条 县级以上林业
11、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在下列区域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一)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 (二)候鸟迁飞通道; (三)自然疫源地或者曾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 (四)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密集区及其产品集散地; (五)陆生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风险较大的边境地区; (六)其他容易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区域。第八条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县(市)级监测站。 在区位重要的区域应当设立国家级监测站。国家级监测站的设立,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经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批准公布。 国家级监测站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列为省
12、级或者县(市)级监测站。省级监测站的设立,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县(市)级监测站的设立,经所在地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省级和县(市)级监测站名单应当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监测站统一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地名)级(国家级、省级、县(市)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命名。 第九条 监测站应当配备专职监测员,明确监测范围、重点,布设巡查线路、监测样点,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专职监测员应当经过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 监测站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兼职监测员。 第十条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
13、测,分为日常监测和专项监测。 日常监测是指通过巡护、观测等方式,了解陆生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活动状况,发现陆生野生动物异常情况。 专项监测是指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针对特定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种类、特定的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组织开展的监测。 日常监测、专项监测情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第十一条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及其他监测机构,发现陆生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陆生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的,应当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机构反映。 第十二条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获得陆生野生动物异常情况报告或者有关情况反映后,应当及时
14、组织调查核实,并逐级上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上报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并及时上报国家林业局。 第十四条 国家林业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报告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情况,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情况制订应急预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和人员; (二)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和程序; (三)陆生野生动物疫病控制和防控措施; (四)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
15、处置物资保障。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需要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防护装备、消毒物品、野外工作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必要时,应当成立应急预备队,及时处置陆生野生动物疫情。 第十七条 发生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时,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疫情风险评估,做好事发地的封锁、隔离、消毒等防控工作。 第十八条 在处置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大规模猎杀陆生野生动物;特殊情况确需猎杀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禁止在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流行区域,从事采
16、集病料样品的活动,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科学研究。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测防控机构应当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公民防范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一条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应当实行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 第二十二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瞒报、谎报信息,造成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处置延误,疫情传播、蔓延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
17、023年 月 日起施行。 推荐第3篇: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控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根据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迪林发2023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3年度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候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是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赋予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做好监测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监测防控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各项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野生动物 疫病 监测 工作汇报 精选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