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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食药监食2023101号)及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滁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食药监办2023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
2、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努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餐饮服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构建餐饮服务行业诚信体系,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减少餐饮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实现2023年底前完成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为等重点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
3、逐步实现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 三、实施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鼓励监管部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一)评定范围 对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
4、小吃店、饮品店、食堂(含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 (二)评定依据 评定依据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评分表分别对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进行量化评定。 (三)评定项目 评定项目主要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 (五)等级划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 动态等级为监管部
5、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 年度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 (六)评定标准 1动态等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监管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附件1)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评分,评定总分除以检查内容总分乘以10的所得,为动态等级评定分数。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评定分数在8.9分至7.5
6、分(含7.5分),为良好;评定分数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 2年度等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评定,由监督人员根据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期间的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年度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年度平均分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年度平均分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 3不予评级 对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首次动态等级评定,满一年后根据动态等级评定结果综合判定年度等级。 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
7、位,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6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同时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6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满一年后根据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年度等级。 动态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外行政处罚的,2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2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满一年后根据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年度等级。 (七)评定程序 1等级评定 由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选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按照餐饮
8、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附件1)检查内容,对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定,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2监督频次 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依据餐饮服务单位等级评定结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对我县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频次,但不得低于以下频次。 已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做出年度等级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下一年度监督频次: A级原则上不少于2次/年,6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B级原则上不少于3次/年,4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C级原则上不少于4次/年,3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 对未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的餐饮服务单位
9、按照年度等级评定C级对待确定本年度的监督频次。 3等级公布 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在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用统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附件2),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并将其作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信息进行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餐饮服务单位上年度综合等级和本次检查动态等级,其中以“A”、“B”、“C”分别表示三种年度等级,以“大笑”、“微笑”、“平脸”三种卡通形象分别表示优秀、良好和一般三个动态等级。 对首次进行监督量化分级的,应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对该实施方案出台前已经进行监督量化分级的,应按照要求重新
10、进行监督量化分级评定,使用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予以公示。 对监督量化分级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应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本次检查动态等级”标识处张贴“整改中”字样。对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本次检查动态等级”标识处张贴“待评定”字样。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等级信息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根据动态监督检查的情况予以更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禁止随意摘下或遮挡,方便消费者监督。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对不按要求摆放(或张贴)、遮盖、涂改、毁坏公示牌的餐饮服务单
11、位应在新闻媒体或监管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布,实施重点监管。 4等级调整 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等级评定2个月后向属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调整动态等级。对动态等级评定为较高等级的,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管理滑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除责令整改外,降低其等级级别。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和专题培训 制定方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专题培训:组织对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5月底前完成监管人员专题培训,使监管人员充分认识
12、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要求,统一评定尺度。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促使餐饮服务单位熟悉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一是完成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6月底前); 二是完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7月底前); 三是完成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9月底前); 四是完成大型以上(含大型)餐馆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13、11月底前)。 五是全面开展其他类型餐饮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2023年) 第三阶段:结果报送 及时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于2023年6月27日、9月27日前将我县上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3、4)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科。11月15日前报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年度总结,年度总结包括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要充分认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餐饮服务
14、食品安全监督绩效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本县监督量化分级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方案应明确工作原则、目标、任务、措施、进度,确保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人员培训,统一评定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使监管人员充分认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和要求,统一评定尺度。 (三)严格等级评定,强化监督检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标准公开、尺度统 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
15、保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消费。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大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使公众进一步增强健康消费意识,主动寻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及时将我县年度等级和动态等级结果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附件: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样式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 某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实施方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白水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1.6) 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 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某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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