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73-2021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技术标准(北京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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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UG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编 号:号:DB11/T 18732021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 结构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lightweight steel frame-composite wall structures of prefabricated low-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s 20210628 发布发布 20211001 实施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DB 联合发布联合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 结构
2、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lightweight steel frame-composite wall structures of prefabricated low-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s 编编 号:号:DB11/T 1873-2021 主编部门:北京工业大学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1 年 10 月 01 日 2021 北京 前 言 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新发布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发201820 号)的要求,本规程编制组过深入调查研究,认
3、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材料;5 结构设计;6 施工;7 质量验收。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工业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工业大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 100 号北京工业大学结构工程研究所北京市地方标准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技术标准管理组,邮编:100124,E-mail:)。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工业大学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4、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重庆大学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唐山冀东发展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华北理工大学 张家口建工集团广建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河北晶通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国瑞集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卉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曹万林 侯建群 周绪红 董宏英 王 伟 李东彬 陈以一 石 宇 乔崎云 张建伟 殷 飞 杨兆源 赵士永 向以川 王建军 刘 斌 李 勇 陈宇军 尹稷华 陈建伟 刘 岩 王如伟 刘宇清 侯 鹏 顾宗堂 姜凯宁 仇多宏 秦海山 张克胜 刘文超 杨秀红 卜登鹏 本标准
5、主要审查人员:刘树屯 钱稼茹 任庆英 崔 琪 黄小坤 王 甦 宋 波 刘 航 万红宇 目目 次次 1 总总 则则.1 2 术术 语语.2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4 4 材料材料.6 41 钢材.6 42 连接材料.6 43 混凝土.7 44 钢筋.7 45 围护材料.8 5 结构设计结构设计.9 51 一般规定.9 52 结构体系.9 53 结构计算.10 54 轻钢框架.11 55 轻钢组合墙.15 56 轻质墙板.22 57 楼 盖.23 58 屋 面.24 59 地基基础.25 510 结构防护.25 6 施施 工工.27 61 一般规定.27 62 轻钢框架施工.27 63 轻钢组合墙
6、施工.28 64 轻质墙板施工.29 65 楼板施工.30 66 屋面施工.30 7 质量验收质量验收.31 71 一般规定.31 72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31 本标准用词说明本标准用词说明.33 引用标准名录引用标准名录.34 条文说明条文说明.3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2 3 General Requirements.4 4 Material.6 41 Steel.6 42 Connection.6 43 Concrete.7 44 Steel Reinforcement.7 45 Enclosure Material.8 5 S
7、tructural Desgin.9 51 General Requirements.9 52 Structural Systems.9 53 Structural Analysis.10 54 Lightweight Steel Frame.11 55 Lightweight Steel Composite Wall.15 56 Lightweight Wallboard.22 57 Floors.23 58 Roofs.24 59 Foundations.25 510 Protection Measures.25 6 Construction.27 61 General Requireme
8、nts.27 62 Lightweight Steel Frame.27 63 Lightweight Steel Composite Wall.28 64 Lightweight Wallboard.29 65 Floors.30 66 Roofs.30 7 Quality Acceptance.31 71 General Requirements.31 72 Divisional works of main structure.31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33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34 Explanat
9、ion of Provisions.37 1 1 总 则 1.0.1 为促进装配式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在城乡低层住宅中的应用,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经济合理、保证质量,制订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设防烈度 8 度及以下地区,层高不大于 4m、檐口高度不大于 10m 的 13 层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的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1.0.3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的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 术 语 2.0.1 低层住宅 low-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s 层高不大
10、于 4m、檐口高度不大于 10m 的 13 层住宅。2.0.2 轻钢框架 lightweight steel frame 由小截面轻型钢管混凝土柱或轻型钢管柱或轻型H型钢柱与轻型H型钢梁构成的框架,包括柱贯通式轻钢框架和梁贯通式轻钢框架。2.0.3 轻钢组合墙 lightweight steel composite wall 组合墙、短肢组合墙、轻钢桁架轻混凝土剪力墙板、轻钢边框混凝土薄板夹芯聚苯剪力墙板的总称。2.0.4 组合墙 composite wall 小截面轻型钢管混凝土或钢管或 H 型钢边框、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大于 10 的混凝土墙;或小截面轻型钢管混凝土或钢管或 H 型钢边框、内
11、置钢筋支撑或轻钢支撑或薄钢板、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大于 10 的混凝土剪力墙。2.0.5 短肢组合墙 short-limb composite wall 小截面轻型钢管混凝土或钢管或 H 型钢边框、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不小于 5 且不大于10 的混凝土剪力墙;或小截面轻型钢管混凝土或钢管或 H 型钢边框、内置轻钢支撑、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不小于 5 且不大于 10 的混凝土剪力墙。2.0.6 轻钢桁架轻混凝土剪力墙板 lightweight steel truss-lightweight concrete wall panel 冷弯薄壁型钢桁架与轻集料混凝土制成芯板并复合钢丝网水泥基纤维砂浆内、外页
12、板构成的结构、围护、保温一体化剪力墙板。2.0.7 轻钢边框混凝土薄板夹芯聚苯剪力墙板 lightweight steel frame-thin concrete plate with sandwich EPS wall panel 由轻钢边框、内外叶钢丝网混凝土薄板及薄板之间的带燕尾槽聚苯板构成的结构、围护、保温一体化墙板。2.0.8 装配式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 prefabricated lightweight steel frame-lightweight steel composite wall structure system 装配式轻钢框架结构和轻钢框架-轻钢组合墙结构的总称,
13、简称装配式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轻钢框架-轻钢组合墙结构包括: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轻钢框架-短肢组合墙结构,轻钢框架-轻钢桁架轻混凝土墙板结构和轻钢框架-轻钢边框混凝土薄板夹芯聚苯墙板结构。2.0.9 装配式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低层住宅 low-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s of prefabricated lightweight steel frame-lightweight steel composite wall structure system 以轻钢框架结构、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轻钢框架-短肢组合墙结构、轻钢框架-轻钢桁架轻混凝土墙板结构、轻钢框架
14、-轻钢边框混凝土薄板夹芯聚苯墙板结构 5 种结构类型中的一种为结构系统,与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一体化设计的装配式低层住宅。3 2.0.10 双 L 形连接件节点 double L-shaped beam-column joint H 型钢梁与焊接在轻型钢管混凝土柱或钢管柱上的双 L 形连接件螺栓连接的节点。2.0.11 形连接件节点-shaped beam-column joint H 型钢梁与焊接在轻型钢管混凝土柱或钢管柱上的 形连接件螺栓连接的节点,或 H型钢梁、组合墙或短肢组合墙边框柱端板同时与焊接在轻型钢管混凝土柱或钢管柱上的 形连接件螺栓连接的节点。2.0.12 纤维
15、水泥复合保温轻质墙板 fiber cement composite insulation lightweight wall panel 轻集料混凝土板为芯板、两侧复合钢丝网水泥基纤维砂浆面层,或复合石墨聚苯与钢丝网纤维水泥砂浆面层构成的围护、保温复合墙板。2.0.13 钢丝网架泡沫混凝土夹芯聚苯复合墙板 wire mesh-foam concrete sandwich polystyrene composite wall panel 带燕尾槽聚苯板为芯板、两侧复合钢丝网泡沫混凝土内叶板和外叶板的围护、保温一体化墙板。2.0.14 钢丝网架珍珠岩复合墙板 wire mesh perlite co
16、mposite wall panel 聚苯板为芯板、两侧复合珍珠岩板、再复合钢丝网水泥基纤维砂浆面层的围护、保温一体化墙板。2.0.15 部(构)件 components 在工厂或现场预制完成,构成建筑结构系统的结构构件、围护构件及其他构件的统称。2.0.16 部品 parts 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2.0.17 企口 tongue-and-groove 用于装配式外围护墙板周边和内隔墙板两侧的榫头、榫槽及连接缝的总称。43 基本规定 3.0.1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
17、建筑规范GB 50368、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标准JGJ/T 398 和现行地方标准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DB11/T 1746、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 的规定。3.0.2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钢结构设计标准 GB 50017、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GB/T 5123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规定。3.0.3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建筑中,应将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采用集成的方法进行一体化设计,应建筑功能完整、结构安全可靠。3.
18、0.4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防腐蚀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 251 的规定执行。3.0.5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防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 51249 的规定,其耐火构件的耐火时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 的规定。3.0.6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建筑设计应符合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的规定,部品部(构)件应少规格、多组合、系列化、生产工厂化。3.0.7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结构、设备和内装等专业的协调,设计、施工、使用与维护宜采用建
19、筑信息化模型技术。3.0.8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建筑的外围护系统,应适应北京市气候条件,并应选用质量可靠、经济适用的材料和部品部(构)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技术标准JGJ/T 469 的规定执行。3.0.9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建筑宜按全寿命期使用与维护的便利性原则进行设计,设备管线与主体结构宜分离,管线更换或装修时不得影响结构的性能。3.0.10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建筑应按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设计与建造,宜采用绿色建材和性能可靠的部品部(构)件。3.0.11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建筑的模
20、数协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 的规定;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的模数协调,应遵循与建筑模数相协调的结构模数网格建立原则,结构构件应按结构模数网格定位。3.0.12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建筑平面设计应与结构体系相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房屋平面几何形状宜规则,其凹凸变化及长宽比例应满足结构对质量、刚度均匀的要求,平面刚度中心与质心宜接近;2 空间布局应有利于结构抗侧力体系的设计和优化;3 房屋平面布置应考虑突出与挑出部分不宜过大,且应满足结构计算要求;4 房屋平面布置除应符合建筑功能及结构设计要求,还应符合建筑节能体型系数的要
21、求。53.0.13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屋面防水等级不应低于级,其材料的选用及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 的规定。3.0.14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预制外墙板与梁、板、柱相连时,其连结处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墙体保温的连续性。3.0.15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带有门窗的整体预制外围护墙板或剪力墙板,其门窗洞口与门窗框间的密闭性不应低于门窗的密闭性。3.0.16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屋面保温隔热系统应与外墙保温隔热系统密实连接。3.0.17 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体系和分层装配式轻钢框
22、架-组合墙结构体系的外围护墙体的墙板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同时作为主体结构抗侧力构件时,宜采用轻钢桁架轻混凝土剪力墙板、混凝土薄板夹芯聚苯剪力墙板等抗震围护保温一体化墙板;2 作为非主体结构构件时,宜采用水泥基纤维复合保温轻质墙板、泡沫混凝土夹芯聚苯复合墙板、钢丝网架珍珠岩复合墙板、复合保温外墙凹槽板等围护保温一体化墙板;3 采用的夹芯聚苯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苯模块保温墙体应用技术规程JGJ/T 420 的规定。64 材料 41 钢材 4.1.1 钢材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装配式轻钢框架、分层装配式轻钢框架、装配式轻钢组合墙的型钢和制备用钢板,宜采用 Q235 级、Q355 级钢材,其质量应
23、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碳素结构钢 GB/T 700 和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 的规定,并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冷弯试验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焊接结构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2 可采用其他牌号的钢材,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设计标准 GB 50017 和 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技术标准JGJ/T 469 的规定;3 可在同一构件中采用两种不同牌号的钢材;4 冷弯薄壁型钢的壁厚不宜大于 3.0mm 且不宜小于 0.7mm,冷弯薄壁型钢的钢带或钢板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 2518 和连续热镀铝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 1497
24、8 的规定。4.1.2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和物理性能指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 的规定采用。42 连接材料 4.2.1 连接螺栓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六角头螺栓 GB/T 5782 和 六角头螺栓 C 级 GB/T 5780 的规定,其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 的规定;2 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 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 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 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
25、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 1231 和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 3632 的规定。4.2.2 连接锚栓材料宜采用 Q235 级、Q355 级钢材,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 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 的规定。4.2.3 螺栓、锚栓连接材料的强度设计值、高强度螺栓的预应力值及高强度螺栓连接的钢材摩擦面抗滑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 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 的规定采用。4.2.4 焊接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GB/T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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