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股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纪实(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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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北大荒股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纪实 _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日月21年419991录目 页码节章 则.3第一章总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4第三章股份.4第一节股份发行.4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第三节股份转让.5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6第一节股东.6第二节股东大会.810股东大会提案.第三节 11第四节股东大会决议.13第五章董事会.13第一节董事.16第二节董事会.18董事会秘书.第三节 19总经理.第六章 21第七章监事会.21第一节监事.21第二节监事会.22第三节监事会决议.22。2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2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23
2、第二节内部审计.24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4第九章通知和公告.25第一节通知.25第二节公告.25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26合并或分立.第一节 26第二节解散和清算.28第十一章修改章程.29。3则.第十二章附 则总第一章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第二条 下简称公司 号文批准由_阿克苏农垦农工公司经_生产建设兵团新兵函199817商联合总公司独家发起在_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法人 营业执照 公司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第三条 万股全部为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的中文名称_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条 ltd.co.developmentagriculturetalimu公司的英文名称xinjiang公司的法定住址中国_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第五条 邮政编码8433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400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第九条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4、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第十条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 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4第十一条 负责人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国家级商品棉基地为中心第十二条 坚持稳粮增棉发展畜牧抓好造林提高效益的农业工作方针强化科技兴 农意识和农业产业化意识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运用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
5、两 种手段追求股东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第十三条 农业种植牧渔养殖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种子及种 衣剂的生产及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及修理塑料制品皮革制品的销售 汽车运输 股份第三章 股份发行第一节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第十六条 股同利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第十七条 公司的内资股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集中托管第十八条 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9,400第十九条 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9.39%行20,400 万股其
6、中发起人持有20,400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9,400第二十条 万股万股其它内资股股东持有9,000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5第二十一条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节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第二十二条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1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2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3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方式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第二十三条 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7、办理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第二十四条 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1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2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第二十五条 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1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情形3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自完成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该部分第二十六条 股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股份转让第三节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二十七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
8、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转第二十九条 让。6 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 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第三十条 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又买入的 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 前款规定适用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股东的董事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四章 股东第一节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第三十一条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 享有
9、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第三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第三十四条 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 司股东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第三十五条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一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二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三 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五 股份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7六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
10、公司章程1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2本人持股资料1股东大会会议记录2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3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4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七 配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八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第三十六条 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 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第三十七条 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第三十八条 遵守公司章程一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二 除法律
11、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三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四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第三十九条 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第四十条 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本章程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第四十一条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一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二 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三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
12、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四 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 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 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8股东大会第二节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第四十二条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13、作出决议十 修改公司章程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 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十三 的提案 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十四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第四十三条 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第四十四条 时股东大会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一 数的三分之二时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二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三 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董事会认为必要
14、时四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五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六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第四十六条 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 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 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 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9代理人主持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登第四十七条 记公司股东 公司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15、容第四十八条 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一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二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三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四 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五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第四十九条决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 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受第五十条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
16、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 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第五十一条 内容 代理人的姓名一 是否具有表决权二 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三 示 对可能纳人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四 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五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六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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