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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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便民服务中心制度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度 一、单位和个人到中心来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给办事人员满意的答复;不得“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遇有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负责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并尽快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
2、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五、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六、违反本制度,依照中心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限时办结,是指窗口单位在申请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窗口人员按照对外公示的时限,及时办结(上报)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和领导效办事项。 二、进驻中心的办事事项须明确窗口办事时限,窗口负责了解该事项上级办结所须时限,经中心审核后公示。 三、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
3、期办结的事项,须向服务群众出个延期办结通知书,并说明延期的理由。 四、延期办结不得超过10天,延期承诺后,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各窗口应建立便民服务登记台帐,详细填写受理时间、受理编号、办结时间、取件人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未按时办结的,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情况严重的,按中心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因过错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办制度 一、群众在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后须到市及以上单位办理、审批、核定的不须本人亲自到场可办理的事项,均可实行代办服务。 二、代办服务坚持群众自愿原则,不违规接件
4、。 三、实行免费代办服务,严禁利用代办收取任何代办费、车船费、招待费以及与办事成本无关的费用。 四、代办服务实行限时办结,须代办的事项,在中心运转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五、代办服务办理程序 (一)窗口受理的上报件属于代办服务范围,应开具上报件告知书,填写中心代办件交接表,中心确认后,由中心统一代办。 (二)项目办结后,中心与窗口办理交接手续。 六、责任追究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心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属代办服务范围的项目,未实行全程代办的。 (二)代办窗口推诿、不积极配合,造成项目办理时限过长的。 (三)项目办结后,窗口向办事群众摊派费用的。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并联审批制度
5、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大冶市行政服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对建设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具体规定如下: 一、并联审批的内容 并联审批是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牵头,统一受理申请,并行或联合审批进行的行政服务方式。 二、并联审批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 并联审批的要求是“一口受理、抄告相关、联合审批、限时完成、超时问责”。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协调,负责有关并联审批事项的受理、抄告、催办、汇兑和咨询工作,各有关业务窗口负责所涉事项的审批或上报和反馈工作。 (一)一口受理 在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并联审批申请。对申请人要求或受理申请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认为
6、有必要进行并联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为其提供并联审批相关事项的咨询服务。 (二)抄告相关 受理窗口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即将写有申请人名称、地址、审批事项、联系人及通信方式等内容通过传真或计算机传送给相关审批部门。 (三)联合审批 1、现场查勘。需现场查勘的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审批部门到现场踏勘。 2、联合会审。相关项目需要联合会审的,由镇便民服务中心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形成会审意见。 (四)限时完成。相关项目审批的各责任窗口,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完成各环节的审查工作。 (五)超时问责。对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完成相关审批工作,影响整个并联审批程序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
7、、建立健全并联审批责任制 (一)政务公开制 凡涉及并联审批的事项,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除印制办事须知,对外公开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外,要对并联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结果特别加以说明。 (二)分工负责制 各责任窗口要按照并联审批要求,各司其职,并按相关的工作程序,确定专人负责,保证并联审批有序实施。并联审批的实施由各部门负责窗口协调上级对应部门进行审批,镇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 (三)服务承诺制 各责任窗口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审批工作;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与申请人联系,解答有关问题;加强各窗口之间的协调,争取对应的上级部门支持,提高办事效率。 (四)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机制 对责任处室及其工作人
8、员违反并联审批要求的,依照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予以追究。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效能评估制度 一、为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提升效能建设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创新型的便民服务中心,特制定本制度。 二、效能考评是根据镇行政效能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实施的具体内容,对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估。考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采用自评、互评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平日和年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效能考评的项目为。组织学习、作风建设、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创新意识和制度执行落实。 四、效能考核评估的具体方案是。根据镇政
9、府与各服务窗口(相关部门)制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制订工作人员效能评估考核评分表。对照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效能评估考核管理办法,对全年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五、考评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评优和服务窗口评优挂钩。考评后,服务窗口及个人必须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考评结果为后位或对相关部门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的,必须查找原因,彻底整改,并将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六、本制度由镇纪委相关部门负责执行。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效能评估考核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制度,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我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建设,确保中心正常、有序运行,争创市级便民服务示范中
10、心,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窗口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应当行为规范,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接电话时或者与当事人交流时未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的每次扣1分;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2、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的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半天)扣5分; 3、因公或因私请假,未按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规定提交请假条的,每次扣1分。 4、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或炒股的每次扣6分。 第三条窗口服务人员应当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热情服务,并依法办理行政服务事项。 1、因业务不熟悉造成行政服务事项不能按期办结的,每次扣5分; 2、因工作态度问题引起投诉或者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扣6分。第四条
11、窗口服务人员应当遵守并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全程代办制等管理制度,细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咨询,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1、对当事人的咨询进行推诿,导致不满意的,每次扣5分; 2、将当事人推到部门去咨询的,每次扣10分; 3、向当事人解答问题不一次性完整地告知应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分别扣2分; 4、窗口服务人员未在3日内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以材料不齐为理由不予办理,并未在本周内(节假日顺延)向部门领导和镇便民服务中心报告的,扣该窗口工作人员和直接责任人2分; 5、未按规定办理行政服务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第五条窗口服务人员应当廉洁自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1、在受理或办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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