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doc
《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doc(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开选拔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 本规定所称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第四条公开选拔适用于选拔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
2、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关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以及其他适用于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 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 第五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选拔: (一)为了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二)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无合适人选; (四)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紧缺专业职位的领导干部; (五)其他需要进行公开选拔的情形。 第六条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布公告; (二)报名
3、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办理任职手续。 第七条公开选拔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有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工作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提高科学化,降低成本。 第二章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八条公开选拔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以及职位说明、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等。 第九条公开选拔应当在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根据选拔职位的层次、人才分布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合理确定报名人员的范围。 第十条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
4、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对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以附加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选拔职位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可以对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但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 第十二条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等,其报名调剂和资格有组织实施公开选拔的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部门政策确定。 第十三条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
5、表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第三章考试 第十五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第十六条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命题前应当进行职位分析,增强命题的针对性。试题一般从全国领导干部考试通用题库以及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党政领导干部 工作 暂行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