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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对于一茬作物的生长期,如何平衡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化学杀菌剂是否会对微生物菌剂产生不利影响?对于一茬作物的生长期,如何平衡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化学杀菌剂是否会对微生物菌剂产生不利影响?这个是属于应用技术的问题,现在还是预防为主,绿色防控。化学防控和化学药剂的使用不是十分完美,但化学防治仍然是现在的主流防治措施,对我们整个农业生产功不可没。但是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有时候也具有互补性。平衡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我觉得是看应用到什么作物上,另一个是防治的靶标病害是什么,把这两个问题明确了之后,就能很好的平衡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总体上来说,尽管我们病害防治还是讲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但是生物防治这个
2、措施,更需要提早用,因为生物防治多为活菌制剂,当然了现在也有些代谢产物类的,好像是属于生物化学类的药剂,有的国家分为化学药剂,所以我今天就没有特别讲代谢产物类的药剂。尽管我们的“十三五”也有这个代谢产物类的课题,现在各国或者各专家观点还不是非常统一,有的说应该归为化学药剂,有的说应该将微生物植物源的药剂归为生物药剂,但是我们国家现在倾向于归为生物药剂,管理上比过去更严格。现在怎么平衡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与我们的靶标,不管怎么说,我们生物防控一定要提早用。化学防治好多药剂,治疗效果比较好,但是生物防治治疗效果,一般来说产物类的药剂治疗效果还是比较好的,但是活菌制剂相对比较慢,它是一个综合表现效果,
3、就是得提早用。化学杀菌剂是否会对微生物菌剂产生不利影响?这个问题我提一个现在的现状,现在的化学杀菌剂多数是杀真菌,因为我们真菌病害还是大头,所以我们开发的化学杀菌剂还是杀真菌的比较多,但是我们现在的活菌制剂,刚才说了,我们大量的微生物杀菌剂或者是微生物生防菌剂主要是芽胞杆菌,属于细菌。所以,从总体来看,杀菌剂对微生物菌剂的影响不太大。但是还有一些木霉,化学杀菌剂可能对木霉的影响就不能简单地从逻辑上来讲来概括。木霉是真菌,有些微生物杀菌剂是木霉加工制备的,这样的话就要考虑化学药剂对它的不利影响,但是这个不复杂,就需要对常用的化学杀菌剂,测定对木霉有没有拮抗抑制作用,如果有抑制作用,那我们用的时候
4、,肯定是不能同时混配在一起;若没有,就可以混配了。即使你不太清楚,把它混配在一起,也不要太担心,对抑制也有限,可能导致微生物杀菌剂芽孢、木霉菌的孢子萌发推迟2-3天,但是不会把微生物杀菌剂里边的活菌杀死。2.2.组学在生防菌研发中的应用前景如何?组学在生防菌研发中的应用前景如何?应用前景是非常好的。通过组学的研究可以分析出来病原菌与病害或者是植物健康的关系,让我们知道哪些类群是跟农作物的健康关系密切,有益微生物的筛选就从这些类群中筛选获得。不像我们过去筛选的时候,把所有的微生物都分离培养出来,然后再筛选。现在我们是通过组学的技术把类群分析清楚,就会知道哪些类群跟植物健康、病害防控有比较密切的关
5、系。把有密切的关系的类群进行分离培养,再进行筛选、评价,筛选效率便会提高。随着组学技术的成熟和完善,对生物杀菌剂的研发、生防菌剂的研发都是有帮助的。3.3.可以介绍一下微生物菌剂和微生物杀菌剂的产品和专利流程吗?可以介绍一下微生物菌剂和微生物杀菌剂的产品和专利流程吗?从专利申报流程上来说,二者没有区别。因为微生物菌剂和微生物杀菌剂专利都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管理。从申报来说,首先你研究的菌株肯定要是有效菌株,防病或者是促生增产的有效菌株,然后就可以申报专利。个人认为微生物菌剂和微生物杀菌剂现在相对比较容易授权,但是麻烦的是,真正报专利的时候,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你反馈的意见,这个菌株已经有人报了,说防效已经把你的涵盖了,就认为你不能报了。因此申报的时候,最好把筛选获得的菌株,除了原来的生物学特性,利用分子生物技术,还有组学技术等,把菌株的遗传背景进行深入的分析。让审查专利的专员知道我们的菌株是区别于原来的菌株,即使说原来的菌株有这些功能,我们的菌株也有这些功效,但是跟以前菌株是不一样的,把这个跟他们说清楚,有利于我们专利的申报成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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