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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山林承包合同(山林承包合同书范本)山林承包合同1发包方:_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_村_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_年,即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_年共计金额为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
2、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七、其它事项_八、违约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的违约金。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存档_份,公证机关_份。甲方:_单位名称(
3、加盖公章)乙方:_签字日期:_年_月_日日期:_年_月_日山林承包合同2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其土地亩(分)、每亩承包费元承包给乙方用于种植果树和相关的农业产品开发。二、合同期限从x年 x月 x日起到,x年x月x日止。为期x年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 x元、一年一结,一次性结清。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乙方在承包期
4、内聘请的务工人员优先考虑乙方,费用按当地实际价格结算。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七、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土地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八、甲方保证该土地(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
5、方承担。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退还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十三、甲乙双方如因
6、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十五、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山林承包合同3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儿湾。四至:东至田公路;南至湾(罗家湾山交界);西至岭(罗家湾交界);北至公路
7、面积12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二、承包方式、期限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25年,即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1日止。三、分成方式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四、责任和义务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
8、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 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
9、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七、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八、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山林承包合同4出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的山岭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条款如下:(共计三页)一、承包地点:经双方现场实测面积 亩(其中包括荒田面积 亩), 甲方林权证号:二、山林权属:山岭权属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
10、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三、承包时间:年。从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续租, 乙方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五、租金交付方式:签订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时预交 年租金,租金每年元。以后每年租金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付清,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合同终止。六、其他:1、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壹2、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岭内开设林区公路, 及在承包的山岭外开设的原有道路应无偿给乙方使用,不另作补偿。以及乙方在本村水库用水(无定量用水)都为无偿使用,不另作补偿。3、如发现有人
11、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4、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5、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6、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七、违约责任: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12、赔偿给乙方。2、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贰八、山岭承包给乙方只能作种植,养殖,或另类开发、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九、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 原则协商解决。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
13、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公证人:年 月 日附件:1、租赁林地的山林权证复印件2、租赁林地的平面图。3、租赁林地村民签名单。山林承包合同5发包方:单位名称承包方:,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琢,山林承包合同样本。(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承包金额
14、及结算办法年共计金额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七、(其它事项)。八、违约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
15、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合同范本山林承包合同样本。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乙方:签字法人代表:签字二0X年月日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山林管理,盘活集体资产,美化、绿化家园,现将集体有所有权的山林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一、承包地名:王英垴。四至为:面积:二、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计 年三、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四
16、、交款方式及时间:租赁款人民币 万元整,一次付清现金 万元,下欠两万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时间为每年5月1日。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山林改造种植需报公司同意见;2、 2、 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农场规划使用,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后,乙方损失由乙方与开发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可进行协调。3、 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无权拒绝本族人在王英垴葬坟,但葬坟对山林造成的损失因协调处理,适当补偿。4、 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应由生产队控制,确保承包期结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变。5、 乙方在以后续包中有优先承包权。6、 乙方获得承包合同权后,如不按时上交年费、乱砍乱伐、任意改
17、变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退还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经营权,其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7、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六、本合同1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执1份,报果茶公司备案1份。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章):20xx年 月 日山林承包合同6甲 方:襄樊市襄城区凤凰村村委会负责人: ,身份证号:乙 方: ,身份证号: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经甲方村民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由乙方一次性承包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70年。甲、乙双方
18、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范围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山林年经营权卖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 70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承包金额 承包费为 元,共计 元整(小写:¥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山林树木、杂树补偿款等一切费用。四、结算办法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7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六、甲方保证该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
19、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七、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八、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岭林地,甲方保证所有山岭林地、树木不是生态公益林地,如果林业部门出于需要规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九、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法定人数的村民代表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2、乙方
20、取得山林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山林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期间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3、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4、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5、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
21、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6、乙方一次性承包山岭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为70年。山岭权属仍为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租金。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十二、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山岭
22、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评估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费用,并且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仍然享有对林地的所有权;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经营使用保护该林地;3、制止乙方损害该林地的行为;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租赁合同;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3、负责协调山林周围村民的各种关系,处理突发事件,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安定的社会环境;4、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
23、础设施能正常使用;5、甲方为乙方提供政策、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
24、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_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年 月 日年 月 日山林承包合同7发包方:*村*组 简称甲方承包方: 简称乙方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同时提高本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根据本组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研究决定,现将本组现有
25、的松山、林地(约300亩)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一、四至边界:东至: 路 ;西至: 水库南至: 路 ;北至: 东庄组二、承包时间为20年,即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0日。三、乙方的义务。在承包的林区里护林防火,坚决制止盗伐林木,滥占用林地等行为。四、利益分成。乙方当年不支付承包金,待来年有采伐计划后,伐树出售所得现金甲乙双方各得50%。如国家在林业发展上有优惠政策,有乙方享受。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继续承包,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优先权。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修订。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主管领导存一份。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山林承包合
26、同8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林地所有人:甲方林权证号:坐落:林地类型:面积: 亩,共一宗。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
27、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3、转让承包
28、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乙方的权利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29、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四)乙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
30、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五、违法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六、争议的解决
31、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七、其他事项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名)年 月 日山林承包合同9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
32、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xxx年,即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xxx年共计金额为xx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
33、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七、其它事项八、违约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xx%的违约金。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十、合同一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x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甲方:乙方:法人代表:20xx年xx月xx日山林承包合同10出包方: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的山岭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条款
34、如下:一、承包地点:经双方现场实测面积_亩,其中林地四至:东_南_西_北_,林权证号_。二、山林权属:山岭权属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租金。三、承包时间:_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五、租金交付方式:签订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时预交_年租金,租金每年_元。以后每年租金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付清,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合同终止。六、其他1、乙方造林地是指离开田边_米,坟墓边_
35、米的林地。2、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3、在合同期内,乙方垦荒、种植、开路所损农民农田作物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解决。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岭内开设林区公路及在村民自留山内的原路在不扩大的前提下无偿给乙方使用,不另作补偿。5、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岭林地,甲方保证所有山岭林地、树木不是生态公益林地,如果林业部门出于需要规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归乙方所有。6、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要积
36、极协助乙方做好林区治安、防火工作。7、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8、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9、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七、违约责任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2、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八、山岭承包给乙方只能作种植开发、不能作其他用途。乙方在承包期
37、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九、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甲方代表:_乙方代表:_公证处:_年_月_日山林承
38、包合同11发包方:_乡(镇)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住址:_村_组(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一、基本情况甲方将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二、乙方的权利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三、乙方的义务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
39、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四、甲方的权利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五、甲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法律、行政法规
40、规定的其他义务。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_份,申办林权证_份。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日期:_年_月_日日期
41、:_年_月_日山林承包合同12甲方:乙方:甲方将所属山林的空闲地发包给乙方耕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签订如下合同:一:承包方位甲方将所属山林的空闲地发包给乙方耕种,其座落方位:东与冯家望旱地相邻,南与水沟交界,西与冯友元林地的交界沟相邻,北与路交界。二:承包面积面积100亩左右,以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四至界线为准。 三:承包期限:共5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1日止。四:承包金额及上交方式合计承包金额伍万元,分五年付清,即每年的1月1日付给甲方现金1万元。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从乙方签定合同之日起将山林空闲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所有权属甲方。2.乙方在经营期内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相邻之间的关系。3.合同到期后,乙方若继续耕种,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耕种至乙方自动放弃为准。六:违约责任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非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付违约金1万元给对方。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山林承包合同13订立合同双方:委托单位:_县_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护林单位:_县_乡_村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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