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耕地保护奖惩制度.docx
《福州市长乐区耕地保护奖惩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州市长乐区耕地保护奖惩制度.docx(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福州市长乐区耕地保护奖惩制度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 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 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严格耕地用途管制,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结合“田长制”管理,特制定我区耕地保护奖惩制度。一、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搭荒1 .抛荒摞荒一年以上,未按时复耕复种的,村集体负责追回 该承包户已发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收缴的资金上交乡镇 (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专户。2 .抛荒摞荒连续两年以上的,经书面催告后未按时复耕复种 的,村集体依法依规收回经营权,并组织流转或代耕代种。3 .建立耕
2、地抛荒摞荒责任追究机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乡镇 (街道)、村(居)工作落实不到位、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整 治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约谈、效能问责。4 .落实抛荒博荒整治激励机制。对抛荒摞荒耕地复耕后种植 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 种植5亩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当年度在享受福州市“粮八条” 补助400元/亩的基础上,次年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的,我区 再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亩。5 .对基础设施差、集中连片达30亩以上的揖荒地,复耕后 用于种植水稻的,优先列入区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二、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1 .各乡镇(街道)要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福州市 长乐 耕地 保护 奖惩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