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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凉州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为规范全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社 区基础设施和服务管理等公共服务,改善农村社区居住环境,提 高农村社区入住率,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区 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一、基本情况2010年至2018年全区累计建设新型农村社区77个49894套, 涉及32个镇、1个指挥部,已达到入住条件的社区76个,未达 到入住条件的社区1个(黄羊镇金港社区)。止目前,已认购 43370套,认购率86. 9%;已入住34884套,入住率69. 9%。全 区新型农村社区存在诸多短板弱项和遗留问题,主要表现在用地 手续不规范,报建手续不齐全,配套设施不
2、完善,认购入住率低, 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二、工作原则(一)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加强调研和问题起底,针 对新型农村社区用地报批、竣工验收、配套基础设施、入住管理 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稳步化解存 量问题。(二)坚持补齐短板,重点突破。针对基础配套设施、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设施,改善服务,补齐短 板,消除农村社区闲置房,不断提升入住率。确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按照时间节点稳 步有序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附件:凉州区新型农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凉州区新型农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文 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齐加旭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赵玉
3、年 区住建局局长陈彬德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成 员:杨斌生 区财政局局长于海荣 区审计局局长张万平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许永生 区金融办主任张建强 区执法局副局长叶玉高区发改局副局长张乐年 区供排水集团公司董事长相关镇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责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赵 玉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农业资源监测站站长黄成奎同志兼 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区自然资源分局干部张胜年、陈新宙,区 住建局干部孟安华、叶生俊,区农业农村局干部杭洁为专责组工 作人员。(三)坚持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区级层面成立领导小组及 其办公室(专责组)统筹抓总,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 落实责任,镇村落实建设管理主体责任,
4、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工 作落实。(四)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尊 重群众意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引导群众自主选择购买入住。三、工作目标利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新型农村社区闲置房屋清理入住工 作。入住率50%以下的21个社区,2021年底入住率达到70%以 上;入住率50%至70%的16个社区,2021年底入住率达到85% 以上;入住率70%以上的40个社区,2021年底入住率达到90% 以上。力争到2022年底农村社区入住率达到100%。四、推进措施(一)加快社区用地报批。对用地未报批的3个社区由镇政 府负责向区自然资源分局提交报批资料补办农用地转为建设用 地审批手续;对公租房
5、用地未报批的4个社区由镇政府负责向区 自然资源分局提交报批资料补办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及征收审 批手续;对超出批准范围用地的2个社区(公租房)由镇政府负 责向区自然资源分局提交用地报批资料补办农用地转为建设用 地审批手续。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责任单位:相关镇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二)规范完善安置房用地。对位于中心城区在集体建设用 地上建成的6个社区,将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规 范完善用地手续。牵头单位:区安置办责任单位:相关镇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三)加快供地手续办理。对符合划拨目录未供地的7个社 区
6、,由相关镇向区自然资源分局申请办理供地手续。区级无法办 理的,按程序以区政府的名义报请市政府解决土地问题,原则上 土地采取划拨方式进行办理。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责任单位:相关镇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四)规范社区超规划建设项目。对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 行建设的4个社区,由相关镇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向区自然资源分 局申请规划变更。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责任单位:相关镇配合单位:区执法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五)完善社区报建手续。对未办理质量监督书、施工许可 证、人防、消防手续的社区,由区住建局负责,相关镇配合,聘 请第三方质量鉴定机构对全区新型农村社区房屋的
7、质量进行鉴 定,参照市上容缺办理方式对质量鉴定合格的房屋,按照容缺的 方式办理相关手续。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相关镇配合单位:区执法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六)规范公租房报建手续。对已享受中央、省级公租房补 助资金的37个社区,严格按照公租房项目规范报建手续。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相关镇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财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七)加快社区项目竣工验收。对工程完工、符合竣工验收 条件的社区,由镇政府督促建设单位向区住建局申请竣工验收; 对报建手续未办理或办理不全的59个社区,由镇政府督促建设 单位补齐报建手续向区住建局申请验收;对竣工验收资
8、料、施工 技术资料等缺失的21个社区由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将竣工资料、 功能性检测资料、施工质量技术资料和初验时存在问题整改资料 提交齐全,经审查合格后由区住建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 竣工验收;对擅自改变节能设计的14个社区,由项目原设计单 位重新进行节能验算,设计单位出具意见完成整改后向区住建局 申请竣工验收。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相关镇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A)加快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依据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 局等五部门关于对凉州区新型农村社区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 事宜的请示的答复意见,对下列6种情形予以办理:1.项目 建设经相
9、关部门批准,各项审批手续齐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 房屋配售经乡镇或街道同意和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2.符合农村 “一户一宅”规定,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无宅基地或符合分户 建房条件但未分户另行建房的村民,安置在农村新型社区的住房, 可视其为在新型农村社区享受宅基地政策,按照“一户一宅”规 定可予以确权登记办证;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易地扶贫 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拆迁安置、移民安置等原因,购买的社区 房屋,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可予以确权登记办证;4. 新型农村社区使用集体土地进行了补偿且土地转性为建设用地 的,在凉州区范围内跨乡镇、跨村进行安置的住房,新安置住房 可予以确权登记办证;5
10、.在国有土地上安置的农户,在注明土地 权属性质和享受惠农相关政策后,可予以确权登记办证;6.符合 保障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办理产权证书时,落实约定退出机制 要求,并在备注中注明“本房产为公共租赁住房,划拨土地,不 得上市交易”。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责任单位:相关镇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九)完善集中供暖建设管理。对未配套建设供暖设施的3 个社区由相关镇督促建设单位安装符合环保达标的集中供暖设 施;对已完成集中供暖设施建设的社区规范管理。由区住建局牵 头,研究制定凉州区新型农村社区供热管理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相关镇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
11、农村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十)加快污水处理站投入运行。对已建成未运行的17个污 水处理站由区住建局及相关镇督促碧水源公司尽快投入使用;对 未建设污水处理站的20个社区,暂采取拉运方式处理,相关镇 加快污水处理站建设,投入运营。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相关镇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供排水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H一)加快农村社区项目审计。由相关镇负责采取政府购 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农村社区项目竣工决算及 建设资金收支情况全面审计,清理清查农村社区债权债务。牵头单位:区审计局责任单位:相关镇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2、(十二)加快社区认购入住。相关镇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 措施和办法,发挥主体作用,切实解决好社区建设管理、销售入 住方面的问题,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引导群众入住。由区住 建局督促相关镇抓好入住管理,提高入住率,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相关镇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五、保障措施(一)靠实责任主体,明确部门职责。一是相关镇要坚决克 服畏难情绪,主动扛起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根据 全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一社区一方案”,报区新型农村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责组) 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二是区住建局发挥牵头抓总部
13、门职责, 统筹协调全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新型农村社 区供暖、排污、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质量监督、 消防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补办相关工作。三是区自然 资源分局负责制定中心城区涉及失地农民安置住房社区规范意 见,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 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提出可行性办理意见,督 促指导各镇积极办理新型农村社区土地、规划、不动产登记手续。 四是相关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任务落实,把新型 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作为保障群众利益、加快乡村振兴、维护社会 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要解放思想,不能被自己捆住手脚,采取 容缺受理、容错
14、处理、一事一议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加大新型农 村社区水、电、路、暖等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中心、文体广场等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力度,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强化科教 文化、卫生保健、商业网点、日间照料、居家养老等公共服务, 改善社区居住环境。区级层面建立“已建成新型农村社区历史遗 留问题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台账”整合项目和资金统筹解决配 套基础设施。(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社区认购入住率。一是加强农村建房审批管理工作,新型农村社区入住率达不到80%的镇原 则上再不批建农村住宅建设用地。二是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农户 住房贷款的支持,在新型农村社区新购买住
15、房的农户,依据凉 州区农村住房质量提升专项贷款实施方案经承贷银行审核后确 定放款额度(农户可申请15万元以上的贷款),区财政将对农 户贷款金额中10万以下(含10万元)的予以50%贴息,农户 承担50%,贴息期限最长10年。三是农户在农村社区购房居住, 旧宅可存放生产资料及农具,不视为一户多宅。四是利用农村大 喇叭、宣传车等宣传手段,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宣传入住新 型农村社区的优势和相关政策,把政策给农户讲清楚、说明白, 解决好农户入住社区的后顾之忧。五是组织农户到基础设施好、 入住率高的社区观摩,让农户亲身感受入住农村社区带来的便利 和实惠,引导农户购房入住。六是创新工作方式,探索通过发展 民宿乡村旅游、分批付款等方式动员群众搬迁入住,化解农村社 区住房存量。(四)严格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区委、区政 府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入住工作列为对相关部门、镇的重点 考核内容,细化量化指标,加大赋分权重,督促工作落实。成立 凉州区新型农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职工作人员,督促完 善新型农村社区相关手续办理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型农村 社区建设管理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督办,对设障不办理相关手续 的部门,严肃追究部门主要领导责任。相关镇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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