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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约协议编号(个人社会保险编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编号:劳动合同书(全日制用工使用)合约协议甲方机构(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担负责任人)联系联系电话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劳动者)姓 名 性 别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 邮政编码联系联系电话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签订劳动合同须知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约协议相关的各项 信息真实有效。2、劳动合约协议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约 协议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 期限的劳动合约协议,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2、的劳动合约协议或者劳动合约协议期限不满三个月 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约协议期限内。劳动合约协议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 立,该期限为劳动合约协议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约协议约 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合约协议缔结双方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约协议规定;没有集体合约协议或者集体合约协议未规定劳 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约协议的,除劳动者 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约协议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3、动合约协议:(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约协议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约 协议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约协议,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约协议法 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约协议的。5、除约定相关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 动者承担违约金。使用说明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以及劳动合约协议的变更等相关内容在本 合约协议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但需合约协议缔结双方签字签字盖章。2、本合约协议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
4、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3、本合约协议合约协议缔结双方各持一份,交合约协议乙方机构的不得由合约协议甲方机构代为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约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约 协议缔结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约协议,共同遵守本合约协议所列条款。合 同 期 限第一条本合约协议期限采取下列第一种形式:(一)固定期限,合约协议期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 止。(二)无固定期限,合约协议期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以完成工作为期限,合约协议期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工作
5、相关内 容 和工作 地点第二条 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同意根据合约协议甲方机构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工作地点在0第三条 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应按照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 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第四条 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应执行国家和省、巾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依法建立和完善劳 动规章制度。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应认真履行劳动义务,自觉遵守合约协议甲方机构依法制定并 向职工公示或告知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 时间 和 休息 休假第五条合约协议乙方机构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时制。1、标准工时工作制。合约协议乙方机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
6、小时。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 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3、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第六条 合约协议甲方机构保证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在合约协议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 项休息休假权利。劳 动 报 酬第七条 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合约协议乙方机构的劳动报酬,每月 日为发薪日。第八条 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在试用期工资为元/月。合约协议乙方机构试用期满后,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合 约协议乙方机构实行下列第种工资形式。1、计时工资。合约协议乙万机构工资标准为兀/月,绩
7、效工资(奖金)等按照合约协议甲方机构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实际劳动贡献确定。2、计件工资。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元。3、其它形式。o社会 保险 和 福利 待遇第九条 在合约协议期内,中、乙双方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时足额向 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合约协议乙方机构缴纳的部分,由合约协议 甲方机构从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合约协议乙方机构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其它福 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或本单位集体合约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劳动 保护 劳动 条件 和 职业危 害防护第十条合
8、约协议甲方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 等规定,对合约协议乙方机构进行业务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基础知识的教育,为合约协议乙 方机构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合约协议乙方机构的安 全和健康。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其它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 遇等必须如实告知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劳动合 约协议 履行与 变更第十一条 合约协议缔结双方应按照本合约协议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十二条合约协议缔结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约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变更劳 动合约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约协议变更书由合约协议缔
9、结双方各执一份。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担负责任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 动合约协议的履行。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约协议继续有效,劳动合约协议由 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万 动 合 同 的 解 除第十三条合约协议缔结双方经协商一致,本合约协议可以解除。第十四条 合约协议乙方机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可以解除本 合约协议。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可以解除本合约协 议。第十五条 合约协议甲方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可以解除本合约协议:(-)未按照本合约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
10、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合约协议乙方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合约协议甲方机构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合约协议乙方机构权益 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约协议,致使劳动合约协议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可以解除本合约协议的其他情形。合约协议甲方机构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劳动 的,或者合约协议甲方机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合约协议乙方机构人身安全的,合约 协议乙方机构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约协议,不需事先告知合约协议
11、甲方机构。第十六条合约协议乙方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可以解除本合约协议:(-)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合约协议甲方机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合约协议甲方机构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 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合约协议甲方机构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约协议,致使劳动合约协议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约协议甲方机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合约协议乙
12、方机构或者额外支付合约协议乙方机构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约协议:(-)合约协议乙方机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合约协议乙方机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约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更,致使劳动合约协议无法履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约协议相关内容达成协议的。特 殊 保 护第十八条 合约协议乙方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约协议甲方机构不得依照本合约协议 第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约协议:(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13、,或者疑似职业病病 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甫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力 动 合 同 终 止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约协议终止:(-)劳动合约协议期满的;(二)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合约协议乙方机构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合约协议甲方机构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合约协议甲方机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14、或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决定提前 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约协议期满,有本合约协议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约协议应当延续至相 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同时,本合约协议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 动者的劳动合约协议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经 济 补 偿第一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应当向合约协议乙方机构支付经济补偿:(-)合约协议甲方机构依照本合约协议第十三条规定向合约协议乙方机构提出解除合约 协议并与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协商一致解除合约协议的;(二)合约协议乙方机构依照本合约协议第十五条规定解除合约协议的;(三)合约协议甲方机
15、构依照本合约协议第十七条规定解除合约协议的;(四)除合约协议甲方机构维持或提高劳动合约协议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约协议,合约协 议乙方机构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合约协议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 合约协议的;(五)依照本合约协议第十九条第(四)、(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约协议的。双方 约定 的其 它事 项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约定:争议处理第二十二条 合约协议缔结双方因履行本合约协议发生争议,可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依法 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其它 事项第一十二条 本合约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约协议期内,如 本合约协议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新规定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合约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入合约协议乙方机构 档案。第二十五条 本合约协议是合约协议缔结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办理用工备案、处理劳动争 议、续订合约协议或办理社会保险及流动转移手续的依据,合约协议缔结双方应妥善保管。签章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主要担负责任人)合约协议乙方机构(签字)签章年 月日年 月 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