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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盘水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2) 14号)精 神,强力推动节能减排降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 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本实施 方案。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 13%,力争完成14. 5%的激励目标,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 控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 程减排量达到省要求。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 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内平均水平,节能减排体制机制、
2、 配套政策更加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二、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钢铁、水泥、焦化、电解铝等行业为重点,推广应用富 氧强化熔炼、高温高压干熄焦、余热余压发电、SCR脱硝技 术等节能减排技术,打造一批节能减排标杆企业。鼓励钢铁 企业向电弧炉短流程炼钢方向推进,引导重点行业加快生料 粉磨系统、热风炉、余热利用系统等优化改造,鼓励水城海 源污染治理、汽车尾气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治理等专项行动。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 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涉水企业为重点,推动 污染治理设施进一步提升改造。建立水环境重
3、点排污单位 “一企一档”,推进钢铁、矿山开采、煤化工、酿造等工业 污染源达标排放。集中治理工业园区和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强化产业园区水污染防治,“一园一档”建立水环境管理档 案,推进产业园区同步建设污水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按照 “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 分类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有序推进入河排 污口的系统整治。加快实施六盘水市九洞桥污水处理厂二期 工程等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4 + 1”工程。到2025年,干流 和重点支流水质稳定在ni类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 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A)煤
4、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应用先进煤炭洗选加工技术,重 点推进大中型矿井就地配套建设洗选设施,着力提高原煤入 洗率。加大煤矿瓦斯、煤讦石、矿井水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 和多重功能化发展,加快打造煤层气“开采一提纯一输送一 加工利用”产业链。推进矿山储煤场所建设标准化、运输装 卸无尘化,实现煤炭清洁化储装运卸闭环管理。(市能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优化煤电项目建设布局,加快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推进六 盘水煤焦化一体化产业集聚区、盘南工业园区煤制氢等项目 实施。深入推进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 改造“三改联动”,实施煤电机组能量梯级利用改造、汽轮
5、 机通流改造、热电联产改造等工程,加快建设盘南、大湾低 热值煤发电项目,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不高于 318克标准煤/千瓦时。合理控制化工、钢铁、有色金属、 建材等重点用煤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有序淘汰关停能效和大 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达不到国家要求的煤电机组。逐步推进天 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推进煤化工 绿色化发展。适时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究 和示范。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 20%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以化工、医
6、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 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排查、监测,“一企一策”编制重 点排放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方案,加大低挥发性有机 物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力度,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 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 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 治理,积极开展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 物治理等项目研究。持续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推进油气回收 在线监控体系建设,重点区域安装油气处理装置。支持在工 业涂装企业聚集的园区和产业集群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 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技术。(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等按职
7、责分工负责)(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加快构建集污水、生活垃圾、 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 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合理规划建设城市、乡镇、 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面排查整治污水直排溢流,加快 末端收集支管建设改造、老旧破损管道更新改造、雨污合流 管道分流改造,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污水管 网建设改造,消除管网空白区,全面提高污水收集效率。加 快实施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雨污系统改造二期工程、六枝特区 及盘州市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 工程等项目。到2025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300公 里,新增污水处理
8、能力7.5万立方米/日。(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鼓励采用焚烧、水泥窑协同 或其他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处置污泥,实现污泥减量化、稳 定化、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进污水再 生利用设施建设,为城镇生态景观、道路清扫、绿化浇灌、 工业生产等提供符合相关水质要求的生产和生态用水。统筹 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 设短板,布局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利用设施,建立健 全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体系,形成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主、 其他处理方式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到2025年,城市污 泥
9、无害化处置率提至90%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达到 2500吨/日,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全市实 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 综合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三、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一)优化完善能耗双控措施。进一步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 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任务的衔接。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经济水平、发展阶段 等因素,对各市(特区、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 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目标任务按年度进行分解。 落实国家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
10、消费总量考核要求,积极向上争取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加强 节能形势分析预警,全面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 目用能情况,精准研判能耗双控形势,按季度发布能耗“晴 雨表”及时预警提醒,对能耗强度下降严重滞后的地区暂缓 项目节能审查。(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任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 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 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 手,推进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等重点减排工程。完成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
11、标 任务。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与排污许可、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健全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功 能,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 重点核查重复计算、弄虚作假特别是不如实填报削减量和削 减来源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三)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六盘水市“两高”重点项目联评联审工作制度, 根据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 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政策,综 合研判拟建“两高”重点项目对能耗双控、碳排放、水资源、 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定期对拟建、在建、建 成的“两高”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实行清单
12、管理、分类处置、 动态监控。强化节能诊断和产能过剩分析预警,严禁违规“两 高”项目建设、运行。对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 “两高”项目加强工作指导。严肃财经纪律,协调金融机构 执行“两高”项目融资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 管局、六盘水银保监分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市、县两级统筹资金 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支持力度,加快推动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重点项目建设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运维费用多渠道保障机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 加强统筹指导,积极争取
13、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 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用足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碳 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 策工具。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 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通过 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融资。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 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 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按规定将挥 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 减排政策协同,持续完善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 绿色电价机制,落实落后“两高”企业的电价上浮政策。深 化供热体制改革,完善城镇供热
14、价格机制。建立健全城镇污 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节能减排工作标 准制度体系,积极引导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等参与节能减排 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六盘水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 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完善市场化机制。在省统一部署下,积极参与推进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 权交易市场,稳慎探索林业碳汇工作,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 值实现机制。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 发展条件好的区域流动和集聚。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
15、理, 深化配售电改革,有序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推广绿色电力证 书交易。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推行合同能 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评估、检 测、审计、认证、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在产业 园区、产业集聚区及重点企业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整 体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加强能效 标识的监督管理,完善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推 行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市发展 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 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
16、)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和标准,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能 力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提升统计数据 质量。定期组织开展全市规上重点工业企业能源统计培训, 提高企业能源统计分析水平。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 用状况报告制度和能源管理岗位备案制度,指导重点用能单 位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加快重点用能单 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按照省统一部署,健全工 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重点行业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工作 机制和指标体系。严格执行有关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统 计核算和计量制度。优化污染源统计调查范围,调整污染物 统计调查指标和排放计算方法。建设污染物排
17、放智慧监控系 统,提升污染物排放监管水平。推动环境监控数据及电子证 据应用,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自动 监测全覆盖,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排放的重点排污 单位按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 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健全市县节能监察体系,加快推进专业性强、职责明确的 节能执法监察队伍建设。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 岗位和明确具体负责人。加强县级及乡(镇、街道)基层生 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推 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面向市场
18、需求建立专业技术人才队 伍,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工 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方 式提高业务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 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工作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市有关部门要明确工 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 目标任务。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 会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 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将本地区节能减排目 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专项规 划充分
19、衔接。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 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各类 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 工作格局和工作合力。(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国家、省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开展市(特区、区) 人民政府“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工作成 效显著的市(特区、区)加强激励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市(特 区、区)进行通报批评并执行限批,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 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领导 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20、的重要依据。增加能耗强度降 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 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统 筹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 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 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中 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加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市 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 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 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 的奢侈浪费,
21、营造绿色低碳社会新风尚。持续开展世界环境 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贵州生态日等绿色低碳 螺盘江水泥有限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应用、贵州省六盘水双 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电解槽升级改造。推进钢铁、水泥、 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 (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 任公司3X200MW机组供热改造及超低排放改造等重点工程。 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行动,钢铁、电解 铝、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钢铁及煤电行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 负责,
22、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负 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 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开展重点行业涉气产业分类治理,以水污染治理为重点 开展化工、印染、煤炭等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 用改造。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清洁生产标准、清洁生产评价 体系,对贵州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贵州盘江 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 核。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鼓励企业实施节水技术 改造,加快水城海螺盘江水泥有限公司节水型标杆企业创建。 按照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规定持续开展重点监控用水单 位水平衡测试工作。持续推动信息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绿色 化
23、改造,对能耗高、资源利用率低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改造; 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政策、标准、知识。 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鼓励行业协会、学 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参与节能减排公益事业。畅通12369 环保热线等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 导全社会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 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 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老旧高能耗设备退网和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节能模式, 支持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数据中心绿色电能 使用水平,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
24、设。到“十四五”末,规模 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下降22%。(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机关事务服务 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加快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园区总体布局,严控高耗能 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着力引进科技创新 型、生态环保型项目,积极培育创建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 用、循环化改造、节能及绿色发展的示范园区。持续推进六 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果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 支持其他省级以上园区申报循环化改造试点。鼓励园区实施 第三方环境治理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5、,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 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 可再生能源。加快实施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化改 造信息化管理综合平台建设项目等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平台, 推动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治理攻坚专项行动,分类推进污水收 集处理,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 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污水实现达标排放;加快建 设六盘水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大力推进煤 歼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 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
26、,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的 工业园区应当建设集中贮存、处置场。到2025年,示范基地 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大宗固体废弃 物综合利用率提至75%以上,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实施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以城 市建成区为重点,大力实施绿色城镇化建设,提升自然资源 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城市绿色发展。合理规划城镇建筑 面积发展目标,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持续提高新 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 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27、节能改 造,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持续完善六盘水市机关办公建 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的动态监控、数字化和智能 化分析功能,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 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 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适时开展建筑屋顶光伏示范建 设。加快实施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改造工 程,提升市中心城区居民供热能力和范围。因地制宜推行太 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 实施数据中心制冷系统能效提升、商业集聚区制冷改造和冷 链物流绿色
28、改造等示范工程。积极向国家申报六盘水市中心 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到2025年,城镇清洁取暖 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市住房城 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将节能低碳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 护全过程,鼓励老旧高速服务区开展节能环保升级改造。以 进入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布局为契机,依托贵昆线六盘水 段、水红线铁路货运功能,优化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加快纳 水、黄百等铁路境内段建设。对铁路货场进行环保
29、提升改造。 打造衔接畅通、运转高效的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大 宗货物运输“公转铁”,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提高城市公 交、出租(含网约车)、物流配送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等新 能源汽车应用占比。加快推进制氢、储运技术应用和发展, 实施清洁热能示范项目、分布式天然气能源项目,建设加油、 充电、加气、加氢和加甲醇等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站,完善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5年,全市建成充电设施 4500个,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提至45% 以上;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营运车辆和船舶 比例提高到25%,铁路货运量大幅提升。(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
30、源局、成都铁路局 六盘水车务段、贵州水红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 度,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 行动和非标油专项执法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 柴油汽车。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按照 绿色物流指标构成与核算方法(GB/T370992018)建 设绿色物流园区,支持六盘水物流中心等物流项目打造集电 商、快递、仓储、配送为一体的综合绿色物流园区。推进标 准托盘及配套标准化设备在快消品、工业零部件等领域的深 度应用,积极打造城乡高效配送、城市物流标准化试点,提 升绿色物流水平。引导电商企业、邮
31、政快递企业优先选购使 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推动快递包装产品实现标 准化,提高与寄递物的匹配度,禁止使用劣质包装袋及有毒 有害材料制成的填充物。(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探索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路径,鼓励使用适合当 地特点和农民需求的清洁能源,逐步建设以农林废物等生物 质规模化利用为主、太阳能利用为辅的分布式低碳能源网络。 推广原料多元、利用形式多样的“生物质能+”农村地区清 洁用能模式,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灶具、低能耗高效能拖拉机、 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
32、。在农业产业区发展太阳能等节能低碳 农业大棚,推广玻璃温室、立体栽植、喷灌滴灌等集约化生 产技术,因地制宜开展“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水光互 补”工程。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支持引导作用,积极推 广节能低碳型农业设施设备,打造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 范点。支持建设风貌乡土、经济合理、结构安全、绿色环保 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支持新农村屋顶光伏建筑、光热建筑一 体化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技术应用,探索城镇化和新农村建筑 节能模式。(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 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 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鼓励和引导增施农家
33、肥、缓释肥和 有机复合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发展以畜禽粪便、秸秆、 食用菌废菌棒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持续开展 “清园行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快推进农业面源 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区)等建设。加大可降解地膜示范推 广力度,健全废旧农膜、微灌材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 处理体系。到2025年,力争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不低 于43%,农膜回收率达到85%,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 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推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与供 水、改厕、水体整治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聚焦乌江流域、 南北盘江流域等水环境敏感区域,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 臭水体集中
34、区域、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为重点, 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 集成推广“畜一粪(肥)一果(蔬)”模式。加强规模以下 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在散养密集区建立粪污集中处 理中心。“一场一策”实施一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程。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向30户以上自然村寨 延伸,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 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畜禽粪污资源 化综合利用率提至80%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 别达到55%、45%。(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 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
35、建设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公共机构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推行 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深入推进公共机构 数据中心机房、厨房等重点用能区域及供暖设备、照明系统 等重点用能系统的绿色改造,推动医院、学校等重点用能单 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推动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完善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基础设施,增加新能源汽车 专用停车位、充电桩数量。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 效化机制,加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能效领跑者、水 效领跑者创建遴选力度,加大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推广 示范力度。到2025年,推荐1家以上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 领跑者;公共机构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 不低于80%,新建公共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100%。(市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七)重点领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 全面达标排放。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 体系。按照省统一部署对污染物排放量较为显著的火电、水 泥、钢铁、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治理, 对煤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实 施VOCs污染源调查和治理。开展扬尘污染治理、散烧焚烧面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