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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兴宁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编制依据1.2 适用范围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2. 1城区防汛抗旱组织机构2. 2洪涝灾害前方指挥部2.3各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3预防和预警机制预防预警信息1.1 工程信息预防预警行动1.2 预警支持系统4应急响应4. 1总体要求2应急响应5. 3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4信息报送和处理6. 5抢险救援在第一时间向下游地区发出预警,并按防洪抢险预案果断处置, 以确保大坝安全。(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可 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 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4)各水库必须在每日8
2、:30时前将水库水情、雨情、工情 报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并上报城区防汛办汇总;城区防汛办在每 日9时前将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报告市防汛办。1.2.2 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 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 施等方面的损失。洪涝灾情发生后,各级防汛部门应积极收集灾情信息并及时 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 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及时处置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 指挥机构报告。对重特大灾情,各级防汛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 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城区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进行核实后及 时报告详细灾情,为抗灾救灾提
3、供准确依据。1.2.3 各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 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3预防预警行动2 . 3. 1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 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 防汛抢险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 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 作、反应迅速的应急管理机制。(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 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 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做好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 道
4、、交通路口和排水沟的各种准备,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 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加强防洪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及时 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防洪工程度汛安全。(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等防洪预案方案。研 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对江河堤 防险工险段及水库病险部位,要同时制订工程抢险方案,并由同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5)抢险物资和队伍准备。按照定点储备和定向储备相结 合,统一调度、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原则,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 防汛预案要定期盘点、及时补充、维修保养各类防汛物资设备, 确保一
5、旦需要能调得出、用得上。加强防汛抗洪抢险队伍的建设, 配备完善相关装备物资器材;加强培训演练,确保一旦需要能招 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6)督查检查。加强对防汛准备工作、安全度汛措施、防 洪工程建设、防御工作落实等方面的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 问题,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7)依法管理。加强防洪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依法防 洪。特别是对在河道、水库、滩涂内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 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未经 审批擅自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应责令限期清除,或依法 强行清障,确保行洪安全。建立健全洪水风险管理机制,实行动 态管理,
6、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和当地社会经济建 设提供依法管理依据。3.3.2 江河洪水预警行动(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城区农业农村局做好洪水预 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 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2)当主要江河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由城区防汛指挥 机构组织向社会公布有关汛情、工情、灾情以及抢险情况等;发生 超标准洪水时,城区防汛指挥机构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3)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 当地防汛指挥机构或工程管理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组织抢 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同时向城区政府和城区指挥部报告,向下 游可能受灾区域的地方政府预警
7、。城区政府及城区指挥部应立即 成立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抢险。(4)工程出险地点的下游政府或防汛指挥机构应迅速组织 转移淹没区域或洪水风险区群众,并利用有利地形构筑二道防 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或减缓洪水推进速度,为抢险创造条件。(5)当水库溃坝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加强充实 现场抢险领导力量,明确行政、技术负责人,设立技术专家组、施工组、物资器材组、后勤保障组、灾民转移安置组等,调集人 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3.3.3 撤离疏散的组织领导城市堤防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按全市的统一部署,城区指挥 部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疏散撤离计划。各级指挥部要把本辖区低 洼地区人员、物资(
8、尤其是有毒、易挥发物品)的存放情况,转 移路线,安置地点提前了解、落实好,并上报城区指挥部备案。 做到心中有数,安全保险,避免临时慌乱误事。3.3.4 山洪地质灾害预警行动(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 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自然资源、 应急、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密切联系,按照职责分工,相互 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自然资 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 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 订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
9、机构的设置及职责。(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 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 镇、村、坡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 由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向周边群众发出警报。由当地人民政府 应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做出决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相关镇、 村、坡按预案组织人员和财产安全撤离。并报告本地防汛指挥机 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3.3.5 台风引发的洪涝灾害预警行动根据台风预警信息,城区指挥部应及时通知可能受台风影响 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好各项防 范工作。3.4预警支持系统. 1洪水风险图各级防汛指挥机构
10、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 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和水库洪水风险 图。防汛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 安全转移安置决策的技术依据。3.4 .2防御洪水方案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新的情况,修订和完善主要水库工程洪 水调度方案和江河防御洪水方案。江河、水库和城市的防御洪水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 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报批和备案。经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 必须坚决执行。4应急响应4.1总体要求汛期,防汛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 通,及时掌握天气、雨情、水情、工
11、情和灾情等防汛相关信息。 城区防汛办加强对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判,为城区指 挥部领导提供比较系统的决策参谋意见。根据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形势和应急响应条件,经城区指挥部领导批准,由城区指挥部启 动应急响应,并监督执行。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指挥、属地为 主、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和本预案规定的响应行动要求,迅速 行动,密切配合,尽责尽力,合力抗灾。在抗洪救灾过程中,各 级各部门应将执行应急响应情况与行动效果及时反馈城区指挥 部;城区指挥部应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和响应 行动,及时调整决策部署,确保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 效、科学进行。城区指挥部应将洪涝灾害防御情况及时报告城区
12、 人民政府及上级指挥部,并通报城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4. 2应急响应按照灾害的影响程度和防御工作的紧要程度,应急响应从低 到高依次分为ni级、n级和I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应根据会 商分析的结果,由城区指挥部领导决定,由城区指挥部发布。m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城区防汛办领导或以上级别的领导 主持会商,报请城区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批准;II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城区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 商,报请城区指挥长批准;I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城区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 城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4. 2. 1 III级应急响应(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气象部门启动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辖区内可
13、能发生局部较重以上的洪涝灾害。水文部门发布洪水黄色预警,辖区有1个水文站水位(流 量)重现期接近或超过5年。有1个以上的镇(街道)已发生洪涝灾害。某座小(二)型以上水库发生较大以上险情。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HI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 形。根据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的变化和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 及程序,城区指挥部适时提升应急响应等级。(2)响应行动城区防汛办主要领导根据雨水情实时信息以及预报预警 信息,及时组织应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召 开会商会,加强对汛情动态等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 告工作,及时发布防御警报;做好防汛指挥决策的参谋服务和贯 彻落实工作,督促、指导各有
14、关地区(部门)做好灾害防御和抗 洪抢险救灾工作;农业农村局带班领导应驻守值班,城区防汛办 增加值班人员,副指挥长驻守值班,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 城区各防汛抢险队做好队伍和物资调用准备工作;对重要防汛信 息,及时向城区指挥部领导和城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并通报相 关成员单位和人员;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武装部,做好支援抢险 救灾准备。应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文旅、教育等 部门落实工作组,并根据需要及时派出。水利部门部署做好水库水电站、河堤安全度汛及防洪工 作。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易发点的督促检查工作。教育部门部署受洪涝影响地区做好学校防洪准备工作,做 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的安全防
15、范。文旅部门部署旅游景区(点)做好防洪准备工作。住建部门开展排查并掌握低洼易涝地区人员的情况,部署 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交通部门组织做好交通线路的隐患排查,道路畅通保障, 利用交通宣传设施做好预警信息发布。消防救援队伍做好抢险准备工作。应急部门做好转移群众临时安置点的落实,救灾所需生活 用品、食品的准备等工作。宣传部门做好防洪防涝和抢险救援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供电部门组织力量对供电设施进行检查维护,负责提供防 洪抢险及排涝设施的用电,应储备有多套备用发电机组电源以应 急使用。城区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单位、本部门的防洪 预案要求,迅速部署落实防洪防涝各项工作。应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
16、住建、民政、交通、文旅、教 育、经信、供电等有关成员单位要将防御洪涝灾害工作情况及时 以书面形式报城区指挥部。其中,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 24小时内报送到城区指挥部。4.2.2 II级应急响应(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气象部门启动气象灾害(暴雨)m级应急响应,辖区内可能发生较大范围严重洪涝灾害。水文部门发布洪水橙色预警,辖区有1个水文站水位(流 量)重现期接近或超过10年。有2个以上的镇(街道)已发生洪涝灾害,且有1个以上 镇(街道)的灾情为较重以上。某座小(二)型以上水库发生重大以上险情。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n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 形。根据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的变化和应急响
17、应的启动条件 及程序,城区指挥部适时提升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2)响应行动在m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由城区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由应急、农业农村、 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文旅等相关成员单位代表参 加的分析会商会,研究部署各有关镇和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和抗洪 抢险救灾工作。常务副指挥长驻守值班室,实行多岗值班,加强 防汛值班和信息保障工作,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大型水库 (水电站)防洪调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防洪工程的防 洪减灾作用。加强与武装部的沟通和联系,必要时请求支援。宣传部门加强对防洪防涝和抢险救援行动的宣传报道工 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应急、水利、自然
18、资源、住建、民政、交通、文旅、教育、 农业农村等部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防御区域和已经发 生洪涝灾害或险情的镇,检查指导和协调帮助当地做好防灾抗灾 减灾工作。武装部做好洪涝灾害抢险准备工作。水利部门组织做好水库、堤防、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监控 工作,安排足够值班人员,加密监测巡查次数,做好应急抢险队 伍和抢险物资的准备。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督促检查,掌握地 质灾害易发区的动态,及时预警和报告,协助地方政府组织力量 安全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文旅部门适时关闭受暴雨洪水严重影响区域的旅游景区 (点),向社会公告关闭信息,并采取措施安全疏散在景区内的 游客。教育部门部署受暴雨洪
19、水灾害影响地区的学校适时停课, 落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暴雨洪水灾害对高考、中考的影响。住建部门做好暴雨洪涝灾害各项防范措施,及时转移居住 低洼易涝地区、切坡建房的群众。加强城市内涝防范工作,派出 人员对低洼地区进行巡查,对可能受内涝严重影响地带群众及时 发出预警信息。组织做好城市排涝工作。应急部门做好灾情统计,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受灾群众 的紧急转移安置与管理工作,确保灾民有坂吃、有地方住、有干 净水喝、有衣服穿、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交通部门落实措施保障交通设施的防洪防涝安全。供电部门加强监控,加强巡查,防止发生重大电力事故, 保障电力设施安全。以上城区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城区指挥部要
20、求加强4. 6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参与4.7 新闻发布应急结束5应急保障1通信与信息保障4.8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技术保障4.9 宣传、培训和演练6善后工作5. 1救灾防汛抢险物料补充5.7 水毁工程修复灾后重建6. 5防汛工作评价6.6保险与赔偿7附则1名词术语定义6.2 预案管理与更新奖励与责任追究6.3 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防御暴雨洪涝灾害信息报送,并形成报告工作制度。首次情况报 告要在启动响应24小时内报送到城区指挥部。6.4 .3 I级应急响应(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气象部门启动气象灾害(暴雨)II级以上应急响应,辖区内可能发生大范围严重洪涝灾害或较大范围特重洪涝
21、灾害。水文部门发布洪水橙色预警,辖区有1个水文站水位(流量)重现期接近或超过20年以上。有3个以上的镇(街道)已发生洪涝灾害,且有2个以上 镇(街道)灾情为较重以上。某座小(二)型以上水库发生垮坝或某座小(一)型以上 水库重大以上险情。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 形。根据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的变化和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 及程序,城区指挥部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2)响应行动在n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城区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全体成员会商会。根据会商结 果,城区指挥部加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指挥长坐 镇指挥,就进一步加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紧急部署。
22、应急、 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经信、供电、交通、住建、公安、武装部 等相关部门派员进驻防汛指挥中心联合办公开展工作。广泛动员 灾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视情况分别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到重灾区实行分片分类指导,随时调动抢 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抢险救灾,科学有效抗洪抢险救灾。必要时报 请城区人民政府进行部署,由城区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指导抗洪抢 险救灾。城区防汛办及时将防御洪涝灾害各类信息通报城区指挥 部成员单位和受洪涝灾害影响地区,并通过城区主要新闻媒体实 时滚动播报防御洪涝灾害信息,播报汛情。水利部门加强值班,严密监视水库、河堤、水电站等水利 工程的运行情况,做好水库防洪调度工作。发
23、现工程险情要迅速 报告和进行应急处理。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督查检查,协助地 方政府及时处置突发灾情。交通部门保障公路畅通,组织开展对公路进行巡查,对可 能发生的山体滑坡等阻碍交通障碍物迅速清除,发生公路路段、 桥梁坍塌等重大险情要迅速设立警示标志或封锁,并将出险路段 部位向社会发布。应急部门继续做好灾区救灾救助工作。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必要时对抢险路段实行交通 管制,协助转移受洪涝灾害威胁的群众。财政部门及时安排必要的抢险救灾资金。供电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一旦出现停电事故,全力投 入抢险,尽快恢复通电。对发生较大面积因灾停电超过12小时, 应将原因及预计可能恢复通电时间等
24、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武装部根据需要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各成员单位及时将防御洪涝灾害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城区指挥部。其中,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12小时内报送 到城区指挥部。4.3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4. 3. 1山洪灾害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自然资源、水 利、气象、应急、建设、生态环境等各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 好相关工作。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预报降雨量达到临界雨量,或者雨量观测 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 地防汛指挥机构或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各镇(街道)应 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相关镇或 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和
25、财产安全撤离。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 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人员后其他人员,先 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 的发生。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自然资 源、气象、应急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 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 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一级人民政 府请求救援。1.1.1 3.2水库溃坝当出现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 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
26、发出警 报。小型水库垮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城区指挥部,如西云江库垮 坝应由城区指挥部立即报告南宁市防汛办。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将情况 立即上报城区防汛办,同时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 组织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调度有关水 利工程,为实施抢险创造条件,并应明确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 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 口、抢护。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负责人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 指导。1.1.3 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强降雨、山洪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按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处置。
27、1.1.4 台风引发的洪涝灾害台风引发的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 按前述响应措施分别处置。4.4 信息报送和处理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 理,同级共享。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 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 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 本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由本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向上一级 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对重大险情、灾情,经本级防汛指挥 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抄报上一级防汛指 挥机构。凡经本级或上级
28、防汛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 抢险等方面的信息,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 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城区防汛办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后 应立即报告城区政府、市防汛办、自治区指挥部,并及时续报。4.5 抢险救援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的处置,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 理的原则,由相应的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各部门应各 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指 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启动本级的应急预案,采取 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根据险情和事
29、发地防汛指挥机构的请求,城区指挥部提供抢 险物资、人员和技术支援,必要时按程序协调部队参与抢险救援。4.6 6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各镇(街道)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 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药械等,以 备随时使用。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 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 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 污处理。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政府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 和疏散工作。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
30、 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 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政府应组织卫健部门加强对受影 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 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必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 紧急救护所。4.7 社会力量参与必要时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 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 力投入抗洪抢险。4.8 新闻发布汛情及防汛动态等信息,由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 涉及洪涝灾情的,由同级防汛指挥
31、机构办公室会同应急主管部门 审核和发布。4.9 应急结束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险情基本消除时,防汛指挥机构 可视汛情,依法宣布解除相应的应急响应。依照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 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防汛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恢复当 地的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 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5应急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 汛专用通信网络。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2、。发生洪涝灾害后,通信部门应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 设施,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 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 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5.1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对重点监控水库和在建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 抢险预案;当发生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 究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或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实施。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 单位,储备的常规防汛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5.1.1 应急队伍保障(
33、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 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 地方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 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地方专业抢险队 伍除全力参加抢险外,还担负技术指导任务。(3)防汛机动抢险队的调动:城区防汛指挥机构需要防汛 机动抢险队支持时,由需要调动抢险队的防汛指挥机构向市防汛 办提出调动申请,市防汛办协调调动。(4)部队参加抢险的调动:城区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 部队参加的,应通过同级防汛指挥机构部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 由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
34、可边行动边报告, 当地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5.1.2 供电保障供电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 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5.1.3 交通运输保障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防汛及抢险救灾用车保障;交通 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以及大 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渡口所在地的政府负责渡口的安全;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 车辆无障碍通行。5. 2. 5医疗保障卫健部门主要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 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疾 病防控等工作。5. 2. 6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洪涝
35、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 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抗灾救灾工作的 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 区的社会治安秩序。物资保障5.2. 7. 1物资储备防汛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 他单位应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城区防汛办储备的防汛物资,重点支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地 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5.2. 7.2物资调拨城区级防汛物资的调拨:由城区指挥部根据需要直接调用, 或由城区指挥成员单位向城区防汛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调 用。调用的防汛物资,由城区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经费补充。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
36、紧急调 运,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资金保障城区财政局根据城区防汛办编制的经费预算,及时统筹安排 防汛救灾资金。城区财政局设立专项防汛维修资金或抢险救灾应急资金,专 项用于水利工程、防洪工程以及其他规定的工程的维护和建设。社会动员保障在汛期,各级政府应根据洪涝灾害的发展,组织有关部门和 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做好防汛工作。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 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 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5. 3技术保障城区指挥部要依托市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城区防汛指挥系 统,并与市、各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互联互通,提高防
37、汛调 度指挥决策现代化水平。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洪涝灾害时,由防 汛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灾工作。5. 4宣传、培训和演练5. 4. 1公众信息公布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 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经本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 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防汛人1总则编制目的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有序、高效、科学 应对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确保人民 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1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
38、民共和国防洪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洪涝灾害应急预 案南宁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等。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兴宁区(以下简称城区)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 防和应急处置。洪涝灾害主要包括:暴雨洪水、水库、堤防、闸 坝失事等原因造成的洪水和渍涝灾害。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2组织指挥体系2. 1城区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城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各 镇(街道)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突发员培训。城区指挥部负
39、责各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防 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 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培训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成效。演练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检验、 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及应急响应能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业务特点和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 每年进行有针对性的抗洪抢险演习。城区防汛办一般每年组织举行一次多部门联合专业抗洪抢 险演练。6善后工作洪涝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 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 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40、。6. 1救灾受灾镇(街道)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应急部门负责 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困难群众,做好受灾困难群众 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 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 生活问题。卫健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 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 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6.2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 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6.3 水毁工程修复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 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遭
41、到毁坏的交通、供电、通信、气象、水文、农田水利以及 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6.4 灾后重建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灾后重建 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6.5 防汛工作评价应急响应结束后,城区指挥部应对本次防汛处置工作进行总 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形成评估报告报城区人 民政府。1.1 6保险与赔偿各级政府、保险机构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 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及 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1.2 1名词术语定义(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
42、、洪水特征 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 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2)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 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台风 暴潮引发的洪涝灾害等方案的统称。(3)洪水等级: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 洪水为一般洪水;1020年一遇的洪水为较大洪水;2050年 一遇的洪水为大洪水;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为特大洪水。(4)洪涝灾害:因降雨、溃坝及风暴潮造成的洪水、渍涝 灾害和由暴雨
43、造成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5)城区重点防洪区:三塘镇、五塘镇;城区重点监控水 库:西云江水库、石楞水库、那文水库、六六水库。(6)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 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规定,当 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 计洪水位,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台风、风暴潮、灾害 性强降水来临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 进入紧急防汛期,发布汛情公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 汛指挥机构。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可以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行使紧急处置权、调用权和决定交通管 制。对不服从紧急处置和调用
44、的,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强制实施。(7)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 不含本数。1.3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城区应急局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 估。一般情况下每3年对本预案评审修订,遇特殊情况可及时 修订。1.4 奖励与责任追究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 人,由城区人民政府或城区人社局、城区应急局联合表彰;对防 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 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广西壮 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5、,并予以处罚。1.5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城区应急局负责解释。1.6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 责本单位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 挥长:区长常务副指挥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副 指 挥长:城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住建、城管工作的副区长 城区人民武装部部长城区应急局局长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成 员:城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兴 宁分局、城区发科局、城区教育局、城区经信局、城区民政局、 城区财政局、城区自然资源局、城区住建局、城区交通运输局、 城区文旅局、城区卫健局、城区林业局、城区城管局、城区红十 字会、城区机关服务中心、市交警
46、支队四大队、兴宁消防救援大 队、兴宁供电分局和各镇(街道)的主要领导担任(城区政府办 公室、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指挥部领导及成员所在单位为城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城区指挥部在城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下,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领导、组织、 监督、协调全城区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其办事机构防汛抗 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办)设在应急局,承担防汛日常 工作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城区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城区应 急局副局长、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城区住建局副局长、城区 城管局副局长担任。城区防汛办职责:承办城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全
47、城区的防汛工作;组织 拟订全城区有关防汛工作制度;编制防汛抗旱救灾经费预算;组 织全城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负责防汛抗旱信息系 统的建设和管理;承办城区指挥部各类会议,传达贯彻城区指挥 部作出的各项工作决定和部署。城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城区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执行 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的急、难、险、重任务,协助 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转移危险地 区的群众。区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城区防汛工作的宣传导向,按照南 宁市、城区指挥部要求及时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 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雨情、汛情、灾情 等信息,宣传防汛抢险、抗灾自救知识。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 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 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洪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在紧急防 汛期,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工作,必要时对 防汛部门确定的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救 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城区发科局:指导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设施、重 点工程除险加固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和下达、计划实施的协调安 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 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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