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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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 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优秀毕业生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 的原则。第三条 评选对象为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应 届毕业生。第四条 优秀业生的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 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作风 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在校期 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1 .在校期间,曾累计
2、两次以上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 “优秀学生干部”中的一项荣誉;2 .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3. 0以上或按学分加权平 均成绩83分以上,单科绩点均在2.3以上或单科成绩均在 73分以上;.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B级考试成绩优秀;3 .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三)就业态度端正。(四)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第五条评比有关事项及奖励办法(一)每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组织评比。比例为应届毕业 生数的3%o(二)获评优秀毕业生的个人,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 荣誉证书并按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有关材料存入学生 本人档案第六条评选要求(一)学校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 准,保证质量。(二)各班级必须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开展评选推荐工 作,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三)班级初评后所推荐的学生,经学生工作处复核 不符合条件者,退回所报材料,不得再补报。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联合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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