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现实困境和对策检视.docx
《民事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现实困境和对策检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事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现实困境和对策检视.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民弱国谢行腐监督的现实困塌口对策检视现实中检察机关在推进开展民事非诉执行案检察监督工作中却面临着很多的困境。同时在检察实践中,民事非诉 执行检察监督的工作中存在配套法律规定不完善、监督的质量与效果不佳,检察人员的素质与职能存在不相匹配的情况。 现就结合民事非诉执行案检察监督的工作实际和最高检发布的民事非诉执行监督指导性案例,分析阐述工作中存在的现 实难题及提出相应的举措。、民事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存在的现实困境及分析(一)案件线索极少各级法院的民事执行案件数量巨大,法院一直都存在“执行难”“执行乱”的难题,但民事非诉执行案件进入检察监督 的却又是非常少的,形成该现象的原因如下:1.根据相关的法律规
2、定,检察院若要监督法院的民事非诉执行行为,需 当事人或案外人、利害关系人穷尽使用异议、复议等救济手段,否则不可通过申请检察监督来启动民事非诉执行监督。 然而现实中,由于大部分当事人考虑到诉讼成本与时间等因素,所以当事人即使认为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违法行为,也 基本上不会申诉到检察院。2.对民事非诉执行监督的职能宣传不够,大多数人都不了解检察院具备民事非诉执行检察 监督工作的职能,人民群众即使对民事非诉执行行为存有异议,知道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但却不知可去检察机关申请 监督。3.法检共享系统未联通及未上线,若对法院的民事非诉执行行为进行监督,只能通过查看阅读相关的卷宗,但 查阅卷宗需耗费大量的人力
3、与时间,并且内部监督机制只可消化存在小瑕疵的程序1。若仅仅通过依靠人力查阅卷宗去 监督,很难实现维护当事人合法合理权益的目的。(二)法律相关的配套规定不足第一,民事非诉执行权是强制实现权利人权利的国家权力,但是存在监督的方式单一且强制性效力不足的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运用检察建议的方式对包括执行人员在内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司法实 践中有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但检察建议仍是最常见的方式。当检察机关知晓法院存在相关的违法执 行行为后,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检察建议。但我国立法上并未明确规定法院需要回复改进工作的函件,也未制定强 制性的后续监督手段,因此监督的
4、质效不佳。虽然大部分法院会在三个月内依据检察建议改进执行工作且回函已整改, 但是法院基本是消极对待检察建议,具体表现在久拖或直接不回函或不整改。甚至有个别法院回函陈述不存在违法的情 形且拒绝回函予以改正。而对于建议的后续监督行为,除非有相关的会签文件,否则不能实施建议的后续监督行为。第二,法律关于调查核实权的规定过于宽泛。民事诉讼法对于调查核实权只有原则、宽泛性的规定,该规定 没有明确调查的范围、程序等相关的细节,那么就可能在实际案件的调查核实中,出现滥用调查核实权的情况。根据2016 年制定的民事执行监督规定,检察机关主要是通过:调阅、查阅执行卷宗;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向法院 书面了
5、解情况这三种调查方式。前两种是最常见的,检察机关监督案件过程中采用的调查核实方式一般就只有审查执行 卷宗和向申请人了解案件情况。但想通过这种查出法院的一系列的深层次违法问题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有时候检察人员 需要其他单位配合,否则会影响案件事实的查明。比如当面临法院消极执行,需核实财产线索,需要银行、证券交易所、 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的时候,缺乏相关的制度保障调查核实权,现实中会面临该部门不配合等情况。(三)人才配备不足民事非诉执行检察人才专业化的薄弱影响了非诉执行检察监督职能的拓展。我国民事非诉执行工作是属于执行工 作的新领域,但是起步晚,底子薄,再加上我国的民商事法律规定纷繁复杂,该项监督工作
6、也是专业性极强的,涉及非 诉执行民事法规和司法解释繁多,工作涉及面大,要达到较高质效的监督,就需配备专业素质较高的检察人员。然而现 实情况是检察机关一直都有“重刑事轻民行”的思想,思想上不够重视民行工作,配备给民行部门的人员少且流动性也较 大。因此人才配备方面不是非常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事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功能的发挥。二、做好民事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若干思考(一)启动机制方面1 .明确细化民事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启动方式目前民事非诉执行类监督案件数量是很少的,同时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未对民事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启动的方 式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是必须申请人用尽了复议等救济渠道,当其主动申请监
7、督的时候,检察机关才可以介入, 然而为了缓解案源少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坚持主被动相结合的原则,比如针对虚假民事非诉执行类监督案件,当存在 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时,应该明确可以依职权启动监督,而不是需群众申请启动才进行检察监督。2 .完善线索发现机制,破解案源少的难题对办案机关而言,案件是一切的根本,做强民事检察,必须保证有一定规模的监督案源。前几年,全国各地民行 检察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案源匮乏、人员弱化、职能虚化、机构边缘化等困境2。因此为了有效应对外部不利环境,破 解非诉执行案件案源少的问题。可通过加强案件来源机制建设为着力点,进行全体动员,内外联动,侧重从多角度、全 方位拓宽案源入口,使民行
8、部门回归监督主责主业,让民行干警有事做、有案办。案源线索发现的机制主要通过以下措 施进行:一是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设立宣传平台,常态化宣传检察机关民行职能,提高民行检察在基层的 知晓度;二是走访当地主要的律师事务所,摸底挖掘案件线索;三是加强与仲裁部门、信访部门、公证机关等的沟通联 系,畅通案件转办渠道;四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从代表委员的建议中发现监督切入点;五是灵活运用 宣传方式进而提升民事非诉执行监督的影响力与知名度,如拓展线上监督案源,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现监督案件 线索;六是检察人员提高敏锐性,要善于从关联案件或者书面材料中,比如询问笔录、过程及谈话记录中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事 执行 检察 监督 现实 困境 对策 检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