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务(专业)分包企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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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劳务(专业)分包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劳务(专业)分包企业(以下简 称“分包企业”)管理,提升整合分包企业资源的能力,促进企 业健康持续发展,依照建筑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 股份公司劳务(专业)分包企业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 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分包企业是指为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 提供劳务(专业)分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企业。第三条基本原则(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纵 向构建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体系;横向构 建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助的职能管理体系。(二)从严审查,择优录用。要对分包企业的准入进
2、行严格 把关;要公平、公开、公正的采取竞(议)标方式进行择优录用; 要动态持续的进行考核和年审,优胜劣汰。(三)合法合规、强化管理。使用分包企业,必须遵守国家 的法律法规、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并依照本办法组 织实施。严禁非法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与分包企业合作要树 立互利双赢和长期合作的理念,要强化管理,控制好各类风险。第二十六条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对投标报名单位或投 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投标人承担分包任务的资质、能力、实力、信誉等有关 证明材料。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 起,半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分包项
3、目投标(和议标); 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终身禁止参加集团公 司范围内的分包项目投标(和议标)。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应在分包招标文件范本的基础上,结合 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应载明招标控 制价。招标文件应经公司主管部门或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第二十八条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组织开 标、评标,由评标组形成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应根据评标组提 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第二十九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在集团公司分包招标 平台上公示分包招标中标结果,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分包合同。第三十条
4、采取议标方式选定分包企业的,应符合集团公司 相关规定,并经子(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议标时,应尽 量采用集团公司分包合同范本,分包价格不应超出责任成本预算 价格。第五章合同签订和管理第三十一条 分包合同管理是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的组成部11 分,应执行集团公司现行合同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 分包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合同评审和成本测 算。分包合同发生变更或须终止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 协议。第三十三条 分包合同文本应优先采用股份公司或集团公 司公布的常用合同示范文本,住建部或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有特 别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分包合同用印申请应符合集团公司合同管理 办法要求,合同标的额在
5、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采用审批制,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采用备案制。分包合同用印需到集团 公司法律合规部加盖合同专用章,特殊情形需用行政章时应做 说明。第三十五条 分包合同的计价原则、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应 依照施工合同确定,禁止签订调价方式或付款比例等内容优于施 工合同约定的分包合同。第三十六条以集团公司名义签订的施工合同,不得对外以 子(分)公司或项目部名义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承包人需 与施工合同中承包人保持一致。第三十七条分包工程应先签订合同后进场施工,严禁先施 工后签订合同。第三十八条 项目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后应及时进行合同交 底,合同交底应由经营预算部、工程技术部、财务部、物资
6、设备12 部等业务部门及商务经理、生产经理等项目负责人参加,并形成 交底记录,作为分包合同管理资料留存。第三十九条分包企业出现严重违约或履约不能而严重影 响总包合同履行的情形时,应及时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应尽 快与分包企业核实工程结算,并妥善处理尾款支付问题,避免发 生经济纠纷及其他影响集团公司权益的事件。第四十条 项目部应建立分包合同资料档案及管理台帐,并 设专人负责保管和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连贯性。第六章作业过程管理第四十一条技术管理(一)项目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 应急预案,并负责方案的审核、专家论证、批准等工作。(二)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对分包企业进行技术交底
7、,对现 场施工的每道工序、每班作业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以书面形 式发至分包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同时进行交接签字。(三)分包企业接到施工技术资料及技术交底后,必须进行 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不得随意自行调整技术交底的相关内 容。分包企业要严格按照技术交底的内容组织施工,无技术交底 可拒绝组织施工。(四)分包企业要对施工过程进行自检自查、互检互查,并 做好记录,在自检、互检合格的基础上向项目部提出工序验收申 请,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质检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报监理、13 建设单位验收。(五)项目部负责及时收集、归档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和工程 管理资料,分包企业应及时将自查记录及相关资料报
8、送项目部。第四十二条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管理(一)项目部在分包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与分包企 业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绿色文明施工协议、职业安 全卫生协议、治安消防协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质量管理协议等责任书。(二)项目部应建立包括分包企业管理人员在内安全生产、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明确各自管理职责。(三)分包企业应全面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班前现场作 业环境排查,抓好班前、岗前教育和班组安全质量活动,提高全 员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意识,提高作业人员操作质量、安全操作 水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三违”行 为,切实提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
9、伤害“三不伤 害”能力。班前、岗前教育记录每周上报项目部。(四)分部分项施工前,项目部主管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 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总监、专职安全员负责向分包 企业各班组全体成员进行质量标准、操作工序工艺、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分包企业按照项目部 的书面交底,有效组织,并进行质量标准、操作工序工艺、安全 生产等方面进行过程控制与管理,确保落实到位。14(五)项目部应与分包企业共同开展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定 期检查和日常排查。分包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按照“定措 施、定人员、定资金、定时限、定验收入”的“五定原则”限期 整改完毕;总包方项目部必须按照“定人员
10、、定时限”进行复查 验收。对未能达到整改要求的,总包方有权采取经济处罚、停工 整顿、约谈分包企业负责人等手段进行处置,情节严重的有权解 除合同。(六)总包方项目部应根据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规定,以 及“三工”建设活动的管理标准对生产区、加工区、办公区、生 活区进行统一规划,做到布局合理,职责明晰,管理有序,及时 解决分包企业生产环境、生活住宿、文化生活等相关事宜,确保 施工生产顺利、员工生活健康、文化生活丰富,全面促进人文管 理和文明施工管理。(七)总包方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分包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工作。分包企业对发现的问题有义务及时上报项目部;遇有紧急 突发情况,有权紧急撤离,有义务采取必要措
11、施,防止事态扩大。(A)项目部应与分包企业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卫 生要求的劳动环境和条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并按国家 规定和要求,配备防护用品和保护用品,采取保护措施,提高职 业病防治水平,确保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项目部必须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上 报,并督导督办分包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疏散人员,开展自救,15 确保伤者在最短的时间得到最好的救治,最大限度降低财产损 失,最快速度消除社会影响,最大范围让员工得到教育。因分包 企业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一般事故,必须对其重新考核评价;因分 包企业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必须撤销其合格分包 方
12、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纳入合格分包方。(九)项目部必须根据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及行业、集团 公司管理规定对分包企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管理。分 包企业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 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严格履行自身主体管理和 操作责任,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施工内容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 量负责。对施工期间造成的自身伤害、他人伤害和经济损失承担 全部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分包企业必须服从总包管理,否则, 必须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进度管理项目部按照合同工期及业主需求编制总体、年度、季度、月、 周及节点施工进度计划。并下达到分包企业遵照执行。项目部对分
13、包企业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分析,找出施工进度滞后的原因,按照项目部要求限期整改,项 目部对分包企业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控制、督促、考核。第四十四条教育培训(一)项目部必须按照“先教育后上岗、先培训后作业”的 管理原则共同做好分包企业全员入场教育考核。教育考核应分工16 种进行,实行集中培训、集中考核,并满足培训学时规定。未接 受教育的人员严禁上岗,考试不合格严禁作业;对于特殊工种, 必须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才能上岗。(二)项目部必须对分包企业进场人员进行符合项目生产实 际的安全、质量及技术、技能知识的培训。对专业性较强和涉及安全质量等重要工作的工种,积极进行 岗前强化
14、培训,配合集团公司逐步开展劳务工技能鉴定工作,实 行持证上岗,切实提高劳务工的职业技能,维护劳务工的职业健 康安全。(三)培训需建立记录和台帐,其中要有学习内容、时间、 地点、授课人的详细记录以及受教育人的亲笔签名,并归档保存。(四)项目部负责分包企业铁路工程施工防护员、看护员等 特殊岗位的培训取证工作。第四十五条用工管理(一)项目部要全面实施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并按照以下要 求实施动态管理。1 .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分包企业人数和名单,建立人员名册。 对进场的分包企业人员,要求分包企业提供书面名单,经项目经 理批准,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作业。未经登记查验相关资料和岗 前培训的劳务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5、2 .分包企业人员的增减、变更应报项目部审批,未经同意不 得随意更换人员,尤其是具有较高技术等级的人员,未经同意随17 意更换人员,对施工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勒令其退场。3 .定期对分包企业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分包企业每月应上 报工作人员增减变动情况。4 .对于分包企业人员的进场、退场,要做好书面记录。(二)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务工工资支付。1 .项目部要逐步建立健全劳务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和 工资保证金制度。应结合项目实际,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 设劳务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劳务工工资。2 .劳务工进场施工前,分包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与劳务工签订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应优先采用工程所在
16、地要求的格式文 本,劳动合同中须明确规定劳务工的工资标准及支付日期,劳动 合同书一式三份,分包企业、项目部及劳务工各执一份。严禁未 与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不清的劳务工进场作业。3 .劳务工工资发放可以采取由分包企业自行发放或委托项 目部代支付的方式进行。劳务工花名册、考勤表、劳动合同及工 资单须在项目部保存一定期限,直到与分包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算 完毕。4 .劳务工工资支付完毕后,项目部须将劳务工工资单数据录 入中国xx分包企业使用管理信息系统,保证劳务工工资支 付数据更新的及时、准确、完整。5 .分包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务工工资标准及日 期按月支付劳务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
17、工资标准,不得无18 故拖欠或克扣。第七章分包结算管理第四十六条结算分类分包结算分为过程结算和最终结算。过程结算是支付分包企 业工程进度款的依据。最终结算是与分包企业办理封账协议及支 付尾款的依据。第四十七条结算原则分包结算应坚持“五不结算”原则,即:没有签订合同的不 结算、超出合同范围的不结算、超出合同价的不结算、超出交底 数量的不结算、手续不全的不结算。第四十八条结算程序分包企业在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任务并经项目部验收合 格后,及时向项目经营预算部报送最终结算申请资料(包含项目 业务部门出具的核定资料、分包结算申请书及必要的附件资料 等),项目经营预算部依据分包合同(含补充协议)及相应的核
18、 定资料,对分包单位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的结果经项目 管理团队审核无误后,报子(分)公司业务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第四十九条结算争议分包企业对结算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 则,先由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子(分) 公司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或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交人民法院诉讼或 仲裁机构仲裁。19第八章考核管理第五十条 各子(分)公司要建立分包企业使用管理的考核 评价体系。集团公司负责制定分包企业的考核标准并确定发布年 度最终考核结果;各子(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 拟定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考核工作;项目部按照考核实施细 则要求具体落实考核工作,负责分包企业
19、在履约过程中的考核评 价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撰写并留存评价报告,分包合同履行 完毕后由项目部对分包企业的整体履约情况做出综合考核评价, 形成评价报告后报子(分)公司主管部门核备。第五H一条 项目部对分包企业的考核评价分为综合情况 考核及目标完成情况考核两大类,每季度进行考核。(一)综合情况考核指对分包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情 况、基本情况、劳务工的管理情况等做出的评价。综合情况考核占15分,其中: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情况占 2分,基本情况占3分,劳务工管理情况占10分。(二)目标完成情况是指对项目部布置的工程任务的完成程 度,包括对资源配置、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环保、物 资设备等因素
20、做出的评价。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占85分,其中:资源配置占10分,进度 占15分,安全占15分,质量占15分,文明施工占10分,环保 占10分,物资设备管理占10分。第五十二条考核程序及权限20第四条 集团公司推行“中国XX分包企业使用管理信息系 统”软件,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实施分包企业使用管理信息化建设, 建立分包企业使用管理信息平台。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第五条集团公司将按照专业化建设要求,建立按照分包类 别和分包作业范围选用分包企业的工作机制,推进对分包企业的 专业化管理。第六条 集团公司分包企业管理工作体系分为三个层级,即 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和项目部。下级单位分包企业管理工作 接受上级单位的
21、监督、检查与指导。各项目部分包企业管理工作 按照实际隶属关系接受上级单位的管理。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分包企业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分包企 业管理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组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副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副总经理成员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经济管理部、工程管 理部、安质环保部、内控审计部、法律合规部、国际部、纪委(监 察部)、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分包企业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分别为劳务分包企 业管理办公室和专业分包企业管理办公室,劳务分包企业管理 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专业分包企业管理办公室设在工程管 理部。(一)项目部1 .按季度对所使用的分包企业进行考核评价,
22、填写分包企业 考核表,并分别计算出目标考核及综合情况考核得分。2 .目标考核得分与综合情况考核得分相加即为分包企业季 度总得分;年度得分为各季度平均分。3 .每年2月中旬前,项目部将所使用的分包企业的考核得分 及评价报告、证照复印件(扫描件)上报到子(分)公司。(二)子(分)公司1 .对项目部上报的分包企业考核得分及评价报告进行汇总, 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所掌握的信息,完成分包企业年度考核结果 的确认。同一分包企业在不同项目上的考核情况以平均分数为 准,只要有一处不合格,即列为不合格分包企业。2 .每年2月底前,子(分)公司将分包企业年度考核评价情 况汇总表及评价报告、证照复印件(扫描件)上报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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