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公司登记听证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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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公司登记听证告知书(杭拱)市监撤(听)告字(2021) 006-3号宋积瑞:由本局调查处理的杭州研精图文制作设计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一 案,现已调查终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 出撤销公司登记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告知如下:经查明,杭州研精图文制作设计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5日经本局核准取得公司设立 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江华秀;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江华秀、宋积瑞; 住所:拱墅区祥符镇花园岗街121-1号3楼(杭州铭泰大酒店有限公司348室)。经住所地 现场检查,未发现当事人在该处经营迹象。
2、通过综合分析,当事人于2011年7月5日设立 登记申请时,所提交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杭州研精图文制作设计有 限公司章程等材料中“江华秀”签名与本人字迹不一致。当事人的上述登记材料中,授权委托证明、公司章程等材料中涉及“江华秀”的签名与 本人字迹不一致,无法体现江华秀在公司设立事项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 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利益,扰乱了公司登记管理秩序,情节严重。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 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
3、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撤销杭州研精图文制作 设计有限公司2011年7月5日的设立登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公司设立 登记,你(单位)及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 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 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地址:大厦903室。联系电话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2月2日送达回证送达地点送达方式邮寄送达收件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曰是否要求举 行听证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年 月曰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年 月曰备注请于收件人处签名、盖 手印并回寄此送达回 证。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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