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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台县乡村建设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确保到2025年全面完成乡村建设各项目标任 务。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 开展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的指导意见(甘农领发20214号)、省委农办等 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甘农领办发2021 12 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张掖市创建乡村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市委办 字20214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房质量安全管控和建筑风貌提升的指 导意见(市委办发2021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
2、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 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以乡村建设为引领,加快乡村产业快速发展,全面提升农村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构建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集 中力量打造省级乡村建设示范镇、示范村,为全面推进乡村建设探索成功经验和 有效模式,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不断提高农民群 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先行,集中建设。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实现资源统筹优化配置, 空间合理开发利用。按照城郊村向县城集中、周边村向集镇集中、边远村向中心 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为,公室负责具体协调推进、督促指导、 验收总结等工作。各镇党委、政府是落实乡
3、村建设五年行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 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方案制定、项目落实、整村推进等工作, 确保高质、高效推进。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5个工作专班、12个专责工作组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抓好乡村建设 各项工作。各示范镇(村)严格按照全县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文化 振兴、生态振兴工作方案开展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抓责任制和部门单 位帮扶责任制,每个示范镇确定1名县委常委、每个示范村确定1名县级领导 和2个以上部门单位联系包抓。同时,县发改、工信、住建、商务等部门单位要 组织引导县内企业主动联系帮扶示范镇、村对接项目、共同创建,县城投
4、、农投、 担保公司要主动介入乡村建设五年行动,提供资金支持和项目联建。(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可优先使 用有关行业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重点用于支持 乡村建设示范镇、示范村建设,其中:50%用于示范镇、村产业发展。严格遵循 中央和省级各类资金管理规定,科学统筹使用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地方政 府债券、土地增减挂、土地出让收益以及各类到县可统筹使用的行业资金等。根 据镇村实际,盘活闲置宅基地、厂房、废弃地等建设用地,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结合起来,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权益价补偿后收回土地使用 权,再按规划统一组织入市,增
5、力哆村建设投入。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从出 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中调配资金,重点用于农村人 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县直相关部门要积极 向上衔接争取项目资金,根据乡村建设行动内容,在行业系统安排基础设施、公 共服务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资金时,向示范镇、村倾斜。各镇将整合的各类乡 村建设示范项目,以镇为单位向发改部门备案立项。(三)注重宣传动员。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乡村建设五年行动和示范创建 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动员农民群众投工投 劳,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把各方力量、各种资源汇集到乡村建设中来。认真 总结和宣传
6、推广探索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营造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 村的浓厚氛围,各镇、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报送工作信息。(四)严格督查考核。县上将各镇、各部门单位落实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纳入 全县党政领导班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年度考核范围,县委农办要联合县直有 关部门,加强对乡村建设五年行动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思想不重 视、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镇村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虚报基础数据、冒 领财政补助资金的镇村进行严肃处理。工作进展实行季报告制,各镇每季度要向 县委农办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村集中和连片集中建设的原则,打破镇、村、社界限,推动有条件的村(
7、社)居 民点归并整合,打造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美好、管理规范的示范样板。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整合各方资 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建设行动,整体合力推进。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不 增加农民负担,引导农村群众自觉投身建设绿色生态家园。坚持统筹推进,融合发展。综合考虑镇村区位、人口、土地、资源等因 素,与农业产业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 项目规划建设相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相统筹,生态环境保护相统筹,乡村功能完 善和服务提升相统筹,系统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坚持
8、集约节约,合理配置。按照方便群众、适度集中,节约资源的原则, 不同层级明确不同建设重点,科学确定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满足农民不同层面 的需要,实现功能衔接互补、科学合理配置,避免重复、低效建设。三、目标任务2022年底,全面完成发展类村庄和9个镇规划编制,完成省级乡村建设示 范镇(南华镇)和20个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任务。到2025年,全县8个 镇全部创建为省级乡村建设示范镇,108个行政村完成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建设任 务,示范带动全县新建房屋7700户以上,改建房屋16500户以上,拆除空置 房5000户以上。乡村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农 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
9、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乡村面貌 发生明显变化,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重点工作(-)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步伐。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 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 护、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因村制宜、精准施策,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结合乡 村建设工作实际,分年度高质量完成发展类村庄和9个镇规划编制工作。(二)加快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围绕县级抓带、镇村抓点,以点带面,点 面结合、示范引领、梯次推进的思路,坚持以沿路沿线(312国道、红色大 道、高铁大道、通景道路、天合公路、高罗公路、高石线、骆明路、元红路、顺 新路、巷宣路、巷蓼路、巷
10、正路)、集镇周边、景点景区”为重点,集中连片建 设各具特色的风貌改造示范镇村,全县每年打造1个省级乡村建设示范镇,每个 镇每年打造2个以上以水乡韵味、丹霞彩虹、产业融合(种养加一体)、田园风 光、古城村落、城郊一体、文旅康养、红色文化传承等为主的各具风貌特色的生 态宜居村庄,示范引领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开展。(三)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级乡村建设示范镇、村关于公共基础 设施(道路、给排水、供电、通信、物流、燃气、洗澡、取暖、改厕、保洁、绿 化、管护)、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培训 就业、综合服务)、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引导、纠纷调解、权益维护、 安全保障
11、、村民自治)等3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和创建指标,采取填平补齐、完善 功能、改造提升、全面配套的方式,集中安排县级财政资金、衔接资金、涉农整 合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增减挂、土地出让收益和各类到县可统筹使用的行 业资金,用于示范镇、示范村绿化、亮化、硬化、美化、给排水、养殖小区、水 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一体 化发展,同步推进卫生厕所、排污设施、保洁车辆、公共浴室、日间照料中心等 配套建设,持续改善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四)加快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认真组织实施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 划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行动,坚持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彰显特色,
12、稳定 粮食生产面积,发展壮大制种、蔬菜、草畜三大主导产业,优化马铃薯、中药材、 小杂粮等产业布局,持续抓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打造一批“一村一品”专业示 范村和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基地(集群),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推动乡村产业提 质增效、提档升级。结合乡村建设示范行动,按照小规模、大群体养殖模式 和人畜分离的要求,统一规划建设养殖小区,扩大养殖规模,带动农户发展养殖 业。引导农户以土地、资金、资产等入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探索长期猾荒地村 集体托管经营模式,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乡村产业的集约化水平和经 营效益。通过采取强化产销对接、技术服务、扩大农业保险覆盖等措施,防范农 业风险,让农民群众稳
13、定增收。深入研究和挖掘农村资源,发展电子商务、乡村 旅游、健康养生等新业态,拓宽群众的增收渠道。每个示范村培育形成1-2项能 够带动本村群众增收致富的特色产业。(五)健全完善农业全产业链。立足农业现有发展优势,以农头食尾作 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切入点,聚焦粮食、蔬菜、制种、畜禽四大优势产业板块,延 伸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接二连三,壮大农产品生产供应链,培育引进农业 产业龙头企业,布局建设国家级种子基地、粤港澳大湾区蔬菜供应基地、北山现 代畜牧产业园等核心示范区,打造连片规模化产业基地。强化农产品主产区功能, 延伸农产品精深加工链,推动制种、蔬菜、畜禽为主的农畜产品向高端价值链延 伸,协同推进农副产
14、品产业链向高端市场聚集。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链,做大做 强祁连葡萄酒、高台辣椒干、黑番茄等优势产品,开发高附加值衍生系列产品, 加快构建完善农产品线上+线下经销网络,谋划建设农产品物流园及农产品 电销(直销)中心,支持农产品经销企业在省内外大中城市建立销售渠道。力争 通过五年努力,建成面向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以及一带一路沿线的绿 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走出一条符合高台实际的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新 路子。(六)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 续发力,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统筹 乡村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确保农村孩子就近入
15、学(园)。按标准配套建 设有文体活动场所、农家书屋、乡村舞台等场所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满足群 众文体娱乐需求。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 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妇幼、老年人、 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深入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 务行动,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特困人 员供养服务质量。建成具备办公议事、活动组织、教育宣传、金融服务等功能的 村级综合服务场所,提供为民办事全程代理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宣传阵地作用, 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农村常用法律法规,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
16、德治为先,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强化道德教化 作用,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工作体系,提 高乡村治理水平。(七)综合提升生态宜居环境。按照集中攻坚、短期见效、持续巩固、确 保长效的整治思路,综合考虑农村空心化、居民点搬迁、空置房拆除等因素, 以农村垃圾清理、生活污水治理、粪污综合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为重点,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加快补齐短板,推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 发生根本性改变,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推动废 旧地膜、秸秆、尾菜等实现资源化利用。坚持一户一宅建新必须拆旧”的 基本原则,严控违章建设
17、、违规用地,严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结合农房改造工 程,对拆旧拆危腾退的建设用地和房前屋后的空地,规划建设”小菜园、小果园、 小花园和优化配套休闲景观、循环水系、民俗风情”基础设施,提升村居环 境。加大美丽庭院创建力度,发动广大群众坚持每天打扫庭院内外卫生,做 到室内院落清洁,用具摆放整齐,杂物清理彻底,邻里友好和谐。五、建设标准及扶持政策以村为基本单元,以农民为主体,按照省市创建内容和标准,打破村、社界 限,统筹规戈怖局,强化乡村原生植被、古树名木、历史古(遗)迹等自然景观 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抓好四旁绿化、村庄亮化、庭院美化、道路硬化等工作,全 面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水平、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水
18、平,将示范村建设成为布 局合理、环境优美、风景独特、功能完善的具有江南水乡韵味的美丽宜居村庄。(-)房屋建设1 .新建房屋。新建房屋按照五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政策、统一 指导、统一监督)要求,结合群众意愿,体现民俗风貌,建设安全、实用、经 济、美观的村居民宅。示范创建必须整村推进,新建宅院每户占地面积不超过330 nf ,住房建筑面积由各镇合理确定。住房建设应符合基本抗震标准,设置上 下圈梁构造柱。房屋室内完成地板铺设、采暖安装、洁具配置。院落墙面按照设 计要求,统一色调进行粉刷。2 .改建房屋。房屋改建要根据各村不同的地域特点和民俗特色统一进行规划 设计,示范村建设需要改建的房屋必
19、须要与新建房屋统一协调,整体推进,并完 成对房屋门面、前后院落的改造。整社需要改建的房屋,前院改建按照美观大方 的原则,统一庭院硬化、统一墙体涂覆,统一前沿装饰、统一门窗颜色;后院改 建按照整村整社拆除、人畜分离的要求,统一规划建设。3 .拆除旧房。示范村内需要拆除的宅院要在规定时限内全部拆除,并将建筑 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腾退出的宅基地及建设用地由村集体统一管理,村委 会可按照示范村规划建设的内容进行布局并安排建设,但需保留农民群众一户一 宅的土地使用权。(二)产业发展1 .养殖小区建设。对产业融合型的示范村,要结合村社实际,按照整村整社 统一建设养殖圈舍的要求,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做到
20、既有利于生产管理、消防 安全,又便于动物防疫和卫生健康。对示范村需要集中建设养殖场区的,按照规 模化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人畜分离的原则,在规定区域内统一安排建设并配 套附属设施。集中建设的规模养殖小区和居住区距离要达到500米以上,户均 圈舍面积60 nf以上,且每户要配套建设面积不少于20 m?的粪污堆积棚(地坪硬化、带棚顶,四周砌0.5米的围墙)o2 .其它产业发展。围绕蔬菜、制种、草畜等主导产业,制定奖补政策,鼓励 农户发展支柱产业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采取签订订单、 保底收购、吸纳就业、股份分红、参与经营等经营主体+基地+农户”模式, 带动全县建成一批质量优、效益好
21、、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的专业村镇,形成竞争力 强、特色鲜明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格局,促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 富,助力乡村振兴。具体扶持政策按照当年县委一号文件执行。(三)扶持政策1 .新建房屋户。对列入示范村建设整村整社贷款新建房屋的,每户自筹3 万元,贷款12万元,贷款期限15年,农户从第4年起每年偿还本金1万元, 政府全额贴息对列入示范村建设整村整社新建二层住宅的农户自筹3万元, 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15年,农户从第4年起每年偿还本金1.67万元,政府 全额贴息;对列入示范村建设整村整社新建房屋但不需要贷款的农户,验收合 格后,县财政给予5万元的资金补助(第一年补助2万元、第二年补助
22、2万元、 第三年补助1万元);从2022年开始,对列入示范村建设拆除旧宅后无意愿 新建房屋,符合初次新购入住小康住宅楼或在县城购买住房的农户,经镇、村和 住房建设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后,可享受12 + 3贷款贴息政策或给予5万元 的资金补助(第一年补助2万元、第二年补助2万元、第三年补助1万元)。2 .改建房屋户。对列入示范村建设整村整社改建房屋的,每户可享受4万 元的贷款政策,贷款期限8年,农户每年偿还本金0.5万元,政府全额贴息; 对列入示范村建设整村整社改建房屋但不需要贷款,在养殖小区自建圈舍并入驻 养殖小区或不愿入驻养殖小区的农户,按照统一规划改建前中院、拆除后院,验 收合格后,县财政一
23、次性给予每户2万元的补助资金。3 .房屋拆除户。对列入示范村建设整村拆除房屋并按要求完成宅院腾退且 一户一宅的,验收合格后,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每院房屋4万元的奖补资金;对 列入示范村建设整社拆除房屋并按要求完成宅院腾退且一户一宅的,验收合格后, 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每院房屋3万元的奖补资金。4 .房屋拆除补助政策。对列入示范村建设有意愿拆除旧宅新建房屋和拆除 旧宅不新建房屋的,县财政给予每院5000元的建筑垃圾清运、复垦(复绿)和 垫方费用,该补助资金由各镇村负责统筹管理使用;对列入示范村建设整村整 社拆除房屋并按要求完成宅院腾退且一户一宅的,验收合格后,县财政给予每院 5000元的建筑垃圾清运、复垦(复绿)和垫方费用,该补助资金由各镇村负责 统筹管理使用。5 .基础设施配套政策。对列入示范镇、示范村创建的镇、村,由县上统筹安 排县级财政资金、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增减挂、土地 出让收益和各类到县可统筹使用的行业资金对绿化、亮化、硬化、美化、给排水 等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建设。六、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机构统 筹协调的工作机制,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上下贯 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全县乡村建设五年行动在县委农村工作领 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委农村工作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