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专利代理采购项目谈判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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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顺”32合研究院 必久学国际际“ V G 唐隆品代理发购项目灰判文件曲疵号 GZ效SDMFT3048家-南限公卅顺为招米2014年8月第一部 分:诙判 邀请 函1-3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家4-6第三部分:诙判须知7-16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17-22第五部 分:诙判响应文件格式23-42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谈判邀请函各(潜在)供应商: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的委托,对广东顺 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专利代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SD14FT3048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
2、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专利代理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需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有谈判内容进行谈判,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谈判。四、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8日(办公时间内,公休节假日除外), 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地)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以上资料 均需加盖公章)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谈判文件,请另付特快专 递费用人民币60.
3、 00元,并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 失均不承担责任。)注:标书款账号信息户名: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南门支行帐号:01078800027349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2日上午09时30分(注:2014年9月2日上午09时开 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 七、谈判时间:2014年9月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八、谈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九、本次谈判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4、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参加 谈判,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十、信息查询(在以下媒体中发布公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 gdgpo. gov. cn);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 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卜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GZSWSD14FT3048采购人联系人:曾小姐电话:0757-29898608传真:邮箱: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9号邮编:528300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4年8月广东顺德中山大
5、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专利代理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小姐 电话:0757-22120222传真:0757-22366178邮箱:swbcsd163. com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邮编:528300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具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专利代理资质”,并合法正常经营;3、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专利代理采购项目;2、项目内
6、容:提供国内外专利申请的代理服务;3、项目预算及报价要求:本项目所有种类的专利代理费预算单价均为7500元,供应商应以此标准作 出报价,不能高于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为全包价,包括专利代理费、国家官费、数 据分析处理、资料传递、通讯、交通、验收、售后服务、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 预见等全部费用;4、服务期限:一年(以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计算);5、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确定3-5家成交供应商,不少于3家,不高于5家(如对谈判文件作出实 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采购人可以按照符合采购 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已选出的候选供应
7、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6、合同要求:采购人与各成交供应商分别签订专利代理委托合同,合同金额统一以成交供应商的成 交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确定;7、专利代理数量安排:成交供应商的专利代理数量由采购人合理分配。三、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委派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代理人作为采购人的专利代理人,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开展 专利申请或办理其他专利代理业务。2、成交供应商需严格遵守专利代理条列,秉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做好专利事务代理工作。3、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II内做出响应,提出申请方案和申请进 度计划。5、代理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随
8、意更换代理人,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著录项变更)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成交供应商需慎重对待招标人的专利申请要求,并对其授权可能性进行评估。7、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缴纳规费,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来文和收费收据邮寄采购人。采购人收文地址 发生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收文地址邮寄相关文件及收费 收据。8、采购人可随时向成交供应商询问专利申请当前的进度事宜。由成交供应商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作为 上述采购人的询问对象。9、成交供应商应指定专人任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采购人的专利代理服务事宜。10、成交供应商应免费协助采购人
9、申请佛山市和顺德区两级政府部门有关“专利事务的资助和奖励”, 并及时告知相关最新政策。11、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专业、优质的代理服务,不得拖延或推迟采购人下达的专利代理工作。12、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各专利申请人充分沟通,且按专利申请人的具体项目服务要求提供专业服 务,确保专利申请高效、及时。1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过程中应认真评估采购人专利申请的授权可能性,给出指导性意见,提高采购人 专利授权成功率。四、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送顺德区财税局备案后生效;2、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完成专利代理的数量支付费用;3、合同签订生效后,按季度支付,采购人于下
10、一季度头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一季度的 应付费用:4、采购人支付每笔款项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收费文件;5、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6、本项目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的审查的时 间)。第三部分谈判须知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 “监管部门”是指: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财税局监督与绩效科。2.4 ”响
11、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2.5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2.6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2.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 实质性响应文件。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 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 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
12、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 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 .谈判费用4 . 1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 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 1980号)执行,采用定额
13、收取,合共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 整(13, 500. 00元)。成交服务费由各成交供应商平均分摊。二、谈判文件5 .谈判文件的构成5. 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谈判邀请函(2)采购项目内容(3)谈判须知(4)合同书格式(5)谈判响应文件格式(6)在谈判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
14、有可能导致 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6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7 . 1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1.1 2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 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1.4 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
15、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谈判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 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7 .计量单位7.5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四、谈判报价要求8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 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9 .报价不是固定唯一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0 .响应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写明有关报价的单价(或明细报价)和总价,如果大写金额 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16、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对其 错误的更正,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1 .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谈判文件及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五、谈判保证金12 .谈判保证金12. 1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 分。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12.2 谈判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银行转帐及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提交。(1)以电汇、银行转帐形式交纳保证金的,直接存入如下帐户(交款时响应供应商向银行提供项目编 号,由银行开具收款单盖章交给客户留底,作为保证
17、金收取依据。并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之前一天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上。)收款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帐号:7443200182800014002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递交谈判保证金请注明:项目编号GZSWSD14FT3048)(2)投标保证金银行划帐后,请把划帐单传真到代理公司(0757-22366178),并注明项目编号,以便 统计之用。12.3 凡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12.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
18、后不计利息原额退 还。12. 5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 还。1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谈判文件规定,将 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递交和谈判有效期1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13. 1响应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分别密封包装,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若副本与正本不符
19、,以正本为准。13.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1)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2)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3)谈判货物、服务名称;(4)响应供应商名全称;(5)日期。13.3响应供应商应同时提交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技术部分的正本内容相同(图片及印刷文件可除 外)的电子文件一套(以光盘形式),文件格式要求采用Office中文版本WORD软件制作(其中 报价表以excel制作),如果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符时,以书面文件为准。13 . 4采购代理机构对因谈判响应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3.5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损坏、丢
20、失不承担任何责任。1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有效期14.1 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可以撤I可报价,但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 撤回报价。14.2 迟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 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14. 3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的要求所作的报价修改和最终报价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14 . 4谈判响应文件应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典天内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
21、 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成交人谈判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 理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响应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表示。 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报价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响应供应商原有效期内应 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七、谈判的步骤15 .谈判文件的澄清15.1 任何耍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 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书面的形 式
22、发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5.2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 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 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16 .谈判评审16.1 谈判小组(1)谈判小姐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 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谈判小组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3)谈判小姐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
23、意 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谈判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技术、商务和价格等) 的谈判及评审。(5)谈判小组依法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与响应供应商进行谈判及对最终形成的谈判响应文件和最终谈 判结果进行详细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16.2 谈判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评审由依法组成的谈判小组负责完成。评审基本原则:评审 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2)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评审采用最低评审价法。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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