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根据GB30871-2022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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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化工有限公司特殊作业安全规范部门:文件编号:文件名称: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版本:01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EHS部经理:基地总经理:修订日期:2022年06月20日 起用日期:2022年10月01日修改记录修改 次序修改 日期修订概述修订记录号2022. 6. 16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2022)修订;GJ20220620-01234567891011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目的为加强特殊作业环节安全风险管控,遏制特殊作业尤其是从事动火作 业和受限空间内作业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步明晰特殊作业的安全 管理要求,从而对特殊作业管理规定进行修订。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公
2、司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 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安全要 求。本文件适用于XX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以及为公司服务 的承包商等在公司内进行特殊作业的单位。三、规范性引用文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 (2018版);(三)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五)关于进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 监发(2015) 53号;(六)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鲁安监函字(2015) 79号。(七
3、)关于进步加强危化品特殊作业“十严格”的意见淄应急 函字(2020) 52号(A)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ZT3608高处作业分级(九)GB/T 5082起重机手势信号GB 6095坠落防护安全带(十)GB 15322. 3可燃气体探测器第3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 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Last changed by:EHS部Version:2.0Last changed on:7/8/2022Page:第3页共66页(H一) GB/T 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十二)GB 30077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十三)GB 3
4、9800. 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十四)GB 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十五)GB 24543坠落防护安全绳(十六)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 计标准(十七)GB 51210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标准(十八)DL 40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线路部分)(十九)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 因素(二十)GBZ/T260职业禁忌证界定导则(二十一)HG/T 21547管道用钢制插板、垫环、8字盲板系列(二十二)JB/T2772阀门零部件高压盲板(二十三)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2006
5、)四、术语和定义。()动火作业: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 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注:包括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二)固定动火:在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划出的专门用于动火的区域。(三)生产用火:指锅炉、加热炉、焚烧炉等生产性设备用火。(四)临时动火: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临时动火分 为特级动火、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主要包括:1 .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 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Last changed b
6、y:EHS部Version:2.0Last changed on:7/8/2022Page:第4页共66页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 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5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正常情况下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易燃易爆装置区。如果因特殊工作需要, 机动车辆需进入时按照临时动火管理,具体执行易燃易爆装置区行车单。 非载货机动车严禁进入生产装置;(五)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能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蒸 气、粉尘等介质环境以及在高温、受热、摩擦撞击、自燃等情况下可能引 发火
7、灾,爆炸的场所。(六)相关单位:除动火等特殊作业许可管理单位以外,其他可能受 特殊作业影响的单位。(七)监护人:在作业现场专职履行监护职责的人,包括属地单位监 护人和作业单位监护人,以生产单位监护人为主。(A)置换:用清水、蒸汽、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将作业管道、设备 内介质替换出来的种方法。(九)四不动火:指动火安全作业证未经有效签发不动火;制定的安 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内容与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符不 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十)受限空间:进出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 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 闭设施及场所。注:包括反应器
8、、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奢井、坑(池)管沟或 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十一)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十二)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管道上安装或拆卸盲板的作业。(十三)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管道上安装或拆卸盲板的作业。Last changed by:EHS部Version:2.0Last changed on:7/8/2022Page:第5页共66页(十四)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 进行的作业。注:坠落基准面是指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十五)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件、器具、材料等 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
9、十六)临时用电: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十七)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 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A)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 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十九)特殊作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 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 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可能造成危害或损毁的 作业。五、通用要求(一)作业前,属地单位应组织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 能存在的
10、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开展作业危害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风 险管控措施。(二)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采取措施对拟作业的设备设施、管 线进行处理,确保满足相应作业安全要求:(1 )对设备、管线内介质有安全要求的特殊作业,应采用倒空,隔绝、 清洗,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理;(2)对具有能量的设备设施、环境应采取可靠的能量隔离措施;Last changed by:EHS部Version:2.0Last changed on:7/8/2022Page:第6页共66页注:能隔离是指将潜在的,可能因失控造成人身伤害,环境损害、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的能进行有效的控制、隔离和保护。包括机械隔离、艺隔离电气隔离、放射源
11、隔离等。(3 )对放射源采取相应安全处置措施。(三)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满足GB 39800.1要求的个体防 护装备。(四)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 底,主要包括:(1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采取的具体 安全措施与应急措施;(2)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 进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3 )涉及断路、动土作业时,应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五)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组织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 及的设备、设施、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1 )作业
12、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 应清理干净;(2)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算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 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3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 施,并设警示标志;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 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Last changed by:EHS部Version:2.0Last changed on:7/8/2022Page:第7页共66页(4 )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 完好;(5)作业时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割)用具、手持电动 具等各种器具
13、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 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6 )设置符合GB 2894的安全警示标志;(7 )按照GB 3007y要求配备应急设施;(8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应在现场就近(30 m内頂己备人员应急用冲 洗水源。(六)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组织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由相关责任 人签字审批。同一作业涉及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作业时,应同时执行各自作 业要求,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 要求。(七)同一作业区域应减少,控制多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最大限度避 免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指
14、定专人统协调管理,作业前 要组织开展交叉作业风险辨识,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并保持作业之间信息 畅通,确保作业安全。()当生产装置或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 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九)特殊作业涉及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Last changed by:EHS部Version:2.0Last changed on:7/8/2022Page:第8页共66页证书,持证上岗。界定为G/T 260中规定的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十)作业期间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由具有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 员担任,并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佩
15、戴明显标识,持培训合格证上岗。监护人的通用职责要求:(1 )作业前检查安全作业票。安全作业票应与作业内容相符并在有效 期内;核查安全作业票中各项安全措施已得到落实。(2)确认相关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3)核查作业人员配备和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满足作业要求。(4 )对作业人员的行为和现场安全作业条件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作业 现场的安全协调与联系。(5 )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应中止作业,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进行 应急处置;当作业人员违章时,应及时制止违章,情节严重时,应收回安全作业 票、中止作业。(6 )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应擅自离开作业现场且不应从事与监护无关的 事。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
16、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十一)作业审批人的职责要求:(1 )应在作业现场完成审批工作;(2 )应核查安全作业票审批级别与企业管理制度中规定级别一致情况, 各项审批环节符合企业管理要求情况;(3)应核查安全作业票中各项风险识别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十二)作业时使用的移动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氧气检测仪应符Last changed by:EHS部Version:2.0Last changed on:7/8/2022Page:第9页共66页合 GB 15322.3 和 GB/T 50493 2019 中 5.2 的要求。(十三)作业现场照明系统配置要求:(1 )作业现场应设置满足作业要求的照明
17、装备;(2 )受限空间内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应超过36 V,并满足安全用电要求; 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不应超过12V;在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液 体等介质的容器内作业应使用防爆灯具;在可燃性粉尘爆炸环境作业时应采 用符合相应防爆等级要求的灯具;(3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周围,夜间应设警示 红灯;动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十四)作业完毕,应及时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算子板、扶手、栏 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使用功能,恢复临时封闭的沟渠或地井,并清理作业 现场,恢复原状。(十五)作业完毕,应及时进行验收确认。(十六)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安全作 业票
18、有效期限时,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十七)艺条件,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或作业环境改变时,应重新进行 作业危害分析,核对风险管控措施,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十八)安全作业票应规范填写,不得涂改。安全作业票样式见附件。附件:安全作业票样式及填写规范、检查表、安全交底及风险告知卡Last changed by:EHS部Version:2.0Last changed on:7/8/2022Page:第10页共66页GJ ZD-AQ 0016-2022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山东 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动火作业各环 节的安全受控,提高公司本质安全水平,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动火作业
19、分级(-)特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处于运行状态下的生产装置 设备、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 业);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二)一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 的动火作业,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级动火作业管理。(三)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 业。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 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总经理或装置经理或 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19: 00一次日5:00)
20、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 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即在原定动火级别的基础上升高级。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动火作业单位负责与生产车间共同制定、落实动火安全措施,严格按照动火安全作 业证,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 有责任及时终止动火作业。第四条 企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 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动火 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Last changed by:EHS部Version:2.0Last changed on:7/8/2022Page:第11页共66页第五条 企业设备(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
21、作业方案, 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 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 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第六条动火作业部位属地单位,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 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 监护等工作。第七条动火项目负责人职责(一)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二)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 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三)引领化验员对动火作业地点进行采样,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和风 险告知。第八条动火人职责(-)动火作业人应持证并具有相关资格
22、的人员进行。(二)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三)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四)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五)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六)应严格执行“四不动火”原则。动火作业人严格执行“四不动 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 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与动火作业票内容不相符不动火, 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第九条属地单位动火监护人职责(-)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 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 工作。Last changed by:EHS部Version
23、:2.0Last changed on:7/8/2022Page:第12页共66页(二)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并 携带动火作业票。(三)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其他作业人员起清理现场,消除残火, 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四)动火监护人应具有岗位操作资格;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 过程,熟悉艺操作和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 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五)应参加由安全科组织的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科 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六)在接到动火证后,监护人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基层单位负 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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