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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全本)二九年五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华副主任委员:胡滨、王松波委 员:熊哲清、陈悦海、解绍璋、吴大元、潘晓东、李丁、冷曦晨、谢家全、 何通海、王登科、陈殿、朱青云、蒋振雄、王康臣、徐涛、王淑波、 杜会民、李小林、孙国富、孙旭东编写人员主 编:石国虎、胡滨、王松波、高会晋、李伟雄编写人员:袁静、彭耀军、王海臣、李镇根、韩涛、张海斌、阮明华、于光、王恒 斌、王林、鲍秀铎、肖颂鸿、刘月波、张鸿飞、程磊、白金岭、王秋 远使用说明、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作,交通运输部
2、公路局组织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国内专家编写并经审定形成了交通运输部公 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施工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是以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 件(200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为依据,考虑公路工程施工的招 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而成。标准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通用部分,公路工程标准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公路工程行业内容,两者结合使用,其中公路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了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 知正文、“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的文字用宋体表示,补充的公路工程行业内容 部分的文字用
3、隶书表示,两种字体具有同等效。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和桥梁、隧道 建设项目,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四、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编制项目资格预审文 件时,不得修改“申请人须知正文和“资格审查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申 请人须知”和“资格审査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申请人须 知”和“资格审查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五、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 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 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
4、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六、招标人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 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 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的所有媒介 名称。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 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 要选择适用。第三章“资格审査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审査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 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申请人不 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条款应以醒目的方式提示。、各使
5、用单位或个人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意见 和建议,及时反馈交通运输部。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总 目 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怀项冃 (项 目名称)已由(项 冃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 为,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6、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 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一个标; 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_(具 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一个标。3.4 具有投资
7、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 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 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16条和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招标人可在招投标方 面给予一定的奖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屮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级子 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 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4 .资格预审
8、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有限数量制)。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 .!请申请人于 年一月一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一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详细地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 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中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 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一月一日 时
9、一分,申请人应于当日时一分至时一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至 07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 地 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人:电 话:电 话: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只计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资格预审文件自开始发售之日起至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1
10、4 天。传 真: 传 真:年 月 日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地址: 联系人: 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日期:年月日计划交工日期:_年_月_|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 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资格:
11、见附录5 其他要求: a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 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务必做到与资格预审文件中其他章节的衔接,并不得与本章正文 内容相抵触。b”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对于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审查的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工程,招标人还应 增加附录6、附录7对申请人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 内 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 预审申请口不接受口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一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2.2.1申请人要求澄清 资格
12、预审文件的截止 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一天前2.2.2招标人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 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一天前2.2.3申请人确认收到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 时间收到澄清后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1招标人修改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 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一天前2.3.2申请人确认收到 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 时间收到修改后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 材料3.2.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年 年3.2.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3.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年一年3.3.1签字或盖章要求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
13、 本份数份,另加1份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如需要)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备提出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 内 容装订要求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全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申请人的地址:申请人全称:4.2.1申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一分4.2.2递交资格预审屮请文 件的地点4.2.3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否 口是5.1.2审查委员会人数审查委员会构成:共一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专家一人: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2资格审查方法口合格制口有限数量制6.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 时间6.3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 时间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小
14、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予以确认8.4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地 址:电 话:传 真:邮政编码:9.1.1申请人申请资格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本项目的个标段提出资格 预审申请,且允许中一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审查委员会应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 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 内 容多可对本项目的_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 允许中一个标。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如果每个申请人只允许中一个标,则同一个申请人在不同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项 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丄(以及备选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
15、基础上可以重复。附录附录1资格预审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 确定。附录2资格预审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 确定。例如招标人可对申请人近三年的平均营业额、流动比率、投标能力等提出要求,其中投 标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AWBC。其中A申请人所申请的标段中标后平均每年应完成的合 同金额;B 申请人近三年已实现的平均每年完成的合同金额;C一在本项目资格预审时,申 请人正在施丄和新承接的项目平均每年应完成的合同金额。附录3资格预
16、审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 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附录4资格预审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 确定。附录5资格预审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项目总备选人对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附录6资格预审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17、)人员数量资格要求本表仅适用于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审查的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丄程。对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 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附录7资格预审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本表仅适用于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审查的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丄程。对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 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1.1.1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
18、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 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19、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1.2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 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0、,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 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 资格预审;(5)联合体所有成员 数量不得超过 申 请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 数量;(6)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汇总后并 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
21、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 成员的真实情况;(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签约与 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
22、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査委员会认定不会 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 部门 取消 项目 所在地的 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 区 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 .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
23、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 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 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査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 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 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 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
24、,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 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 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4 .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
25、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近年财务状况表;(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9)初步施工组织计划;(10)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 .1.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 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 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接受联合
26、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 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1)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申请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 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经公证机关 对授权委托书中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申请人的单位章的 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之中。申请人无须 再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公证书出具的 日 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 日 期
27、同日或在其之后。(2)如果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 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申请人的单 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 书出具的 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 日或在其之后。(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须由联合 体牵头人按上述(1)目的规定出具并公证。3. 2. 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 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
28、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章)。“拟委任的项 目经理和项目 总资历表应附项目 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 目总 (以及备选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预审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 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还应附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 出其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 总工(以及备选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3.2.4 “近年财务状况表
29、”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 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 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 表格只填写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 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兵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 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3.2.6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 印件。每张
30、表格只填写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 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3 . 3. 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 1款和第3. 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 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以 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
31、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 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申请人 须知前附表。4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 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对于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审查的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丄程,还应要求申 请人按照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表44表4-7的格 式和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准。3. 3.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 目录、
32、 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 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 他要求见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 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4.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 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2
33、.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 审查委员会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査。审査委员会参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 资格审查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 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
34、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 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 .通知和确认6.1 通知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 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6.2 解释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 释内容满意。6.3 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 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 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7 .申请
35、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 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8 .纪律与监督8.1 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 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査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 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 过资格预审。8.3 保密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的审查、比
36、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 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直接招标是指直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下同。8.4 投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 的联系方式见 申 请人须知前附表。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 1申请规定9. 1. 1每个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和允许中标的标段数应杼合申请人须知 前附表的规定。9. 1. 2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初步施工组织计划除外)将作为施工 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报 的项目经理(以及备
37、选人)和项 目总工(以及备选人)不允许更换。9. 1. 3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等)熊及 时通知申请人,并館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坦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9.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撤回 申请文件或修改申请文件。如需修改申请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做出说明。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式函件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疟式要 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9. 3招标人的权招标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
38、文件进行核实和澄清的权,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 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并将其 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因素与标准2.1初 步 审 查 标 准(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资格预审申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 可辨;(4)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购买资格预
39、审文件的标段一致;(5)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所附公证书符合第二 章呻请人须知”第3.2.2项规定;(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逐页签署情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 定;(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3.2项规 定;(8)资格预审申请人如果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 有对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合格制”即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中规定的“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资格审查的方法、因素
40、、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 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 格审查的依据。条款号审查因素与标准2.2详 细 审 查 标 准(1)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2)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3)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4)申请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5)申请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6)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第二 章“
41、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7)申请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8)申请人在初步施工组织计划中承诺的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包括总工期、 节点工期)、安全目标均满足本标段的施工要求;(9)申请人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种情形;1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 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2 .审查标准2.1 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2 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 .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
42、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 审査。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项至第3.2.7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3.2 详细审查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 第2.2款规定的审査标准 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种情形:(1)不按审査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2.3 格
43、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 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査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 说明。4 .审查结果4.1 提交审查报告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
44、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 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通过资格预审 的人数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査的申请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名通过资格预审2审查因素与标准2.1初 步 审 查 标准(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资格预审申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 晰可辨;(4)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标段一致; (5)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所附公证书符合
45、第 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2项规定;(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逐页签署情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3.1项 规定;(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3.2项 规定;(8)资格预审申请人如果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第1.4.2项规定;(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 没有对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2.2详 细 审 查 标 准(1)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2)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3)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4)申请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5)申请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6)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第 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