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1∕T 58-2021 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技术规范(昆明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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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1.140.90CCS Q 78DB5301昆明市地方标准DB5301/T 582021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技术规范2021-XX-XX 发布2021-XX-XX 实施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301/T 582021I目次前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基本规定.45 申报与建设程序.45.1 分类与申报.45.2 建设程序.45.2.1 通用程序.45.2.2 A 类申报程序.55.2.3 B 类申报程序.56 规划要求与交通设计.66.1 规划要求.66.2 交通设计.77 建筑与结构.77.1 建筑.77.2 结构.88 公共设
2、施.88.1 一般规定.88.2 电气.88.3 通风和排烟.98.4 给排水.98.5 消防.99 节能、环保、装饰和景观绿化.109.1 节能.109.2 环保.109.3 装饰.109.4 景观绿化.1110 施工与验收.1110.1 施工与设备安装.1110.2 监理和第三方试验检测.1110.3 竣工验收.1211 运行与维护.12DB5301/T 582021II11.1 运营及使用条件.1211.2 维护管理.13附录A(资料性附录)适停车型尺寸及质量.14附录B(资料性附录)常用停车设备类别及相应单车进(出)时间.15附录C(资料性附录)机械式停车场(库)A 类申报流程图.16
3、附录D(资料性附录)机械式停车场(库)B 类申报流程图.17附录E(资料性附录)大型停车场环境敏感区.18附录F(资料性附录)环境噪声限值.19DB5301/T 582021I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云南正元安泰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云南昆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云南昆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4、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何毅刚、游苇、李昊、甘甜、李林澳、高威巍、唐翀、苏镜荣、张开基、杨洁、卢迤佳、彭刚、罗文兵、李照德、艾茗、曹祥、胥劲、周容、杨荣伟、曾涌、杨斌、陈朝晖、杨现、马璎、周伟、冯婷婷、帅春燕、张智勇、卯彦、黄艇、姜荣奇、王志德、杨海河、郑平。DB5301/T 5820211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对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中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申报程序、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做出了规定。本文件适用于主城建成区范围内新建及改(扩)建的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其他区域参照实施。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
5、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 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 1252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7907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 22337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26429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 3196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3082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与操作安全要求GB 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6、 50026工程测量规范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201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5301/T 582
7、0212GB/T 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5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4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64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 5066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3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JB/T 8909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8910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474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475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545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GJ 7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14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
8、准JGJ/T326-2014 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JGJ 100-2015车库建筑设计规范TSG 07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Q7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DB5301/T 59智慧停车联网技术要求及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3号)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2015版)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8-2010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15)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009)昆明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
9、案(2013)昆明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指南(2019)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1557号)昆明市规划局关于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审批暂行规定(昆规通201734号)昆明城市建筑色彩控制导则(2014)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2016)昆明城市园林植物推荐名录(2016年修订)3术语和定义JGJ/T 326-2014界定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部分术语定义。3.1DB5301/
10、T 5820213机械式停车场(库)采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存取、停放汽车的停车场(库)。来源:JGJ/T 326-2014,2.0.13.2机械式停车设备采用机械方法存取、停放汽车的机械装置或设备系统。简称停车设备。来源:JGJ/T 326-2014,2.0.23.3适停车型停车设备的设计存取、停放汽车类型。来源:JGJ/T 326-2014,2.0.53.4全自动停车库室内无车道,且无驾驶员进出的机械式停车库。来源:JGJ/T 326-2014,2.0.33.5复式停车库室内有车道、有驾驶员进出的机械式停车库。来源:JGJ/T 326-2014,2.0.43.6回转盘通过回转动作,改变所载车辆纵
11、轴方向的机械设备。来源:JGJ/T 326-2014,2.0.83.7辅助设施协助停车设备共同完成存取汽车的设施。来源:JGJ/T 326-2014,2.0.63.8配套设施独立于停车设备以外,具有自身功能,服务于停车库的设施。来源:JGJ/T 326-2014,2.0.74基本规定4.1停车场(库)建设选址应符合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的要求,经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停车场专项规划。4.2停车场(库)的建设规模应综合考虑周边用地情况、停车需求、交通出行特征、路网承载能力及城市交通管理等因素确定,原则上单个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规模应控制在 1 000 个泊位以内。4.3停车场
12、(库)配套商业用房面积应满足车库运营管理需要,原则上不宜超过停车设施面积的 10%,管理用房面积不应超过停车设施面积的 5%。4.4停车场(库)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方案和设计。停车场(库)的设计应符合 JGJ 100 和 JGJ/T 326 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a)过渡性停车场(库)不应建设地下室;DB5301/T 5820214b)适停车型尺寸及质量可按附录 A 确定。4.5全自动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可采用平面移动类、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垂直循环类、水平循环类和多层循环类;复式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可采用升降横移类和简易升降类。4.6停车场(库)设备选型应根据交通环境、用地面
13、积、空间布局、建筑物规模、设计泊位数等具体条件进行选择和设计,单车进(出)时间均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鼓励采用智能化较高的市场成熟合格产品。4.7设备选型应与建筑工程设计同步进行,并预留安装操作空间。4.8停车场(库)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 10%。4.9停车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测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向属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及监督手续。4.10停车场(库)不应停放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车辆。4.11新建停车场(库)应设置顶棚及外立面围护装饰,不应将主体结构及设备暴露在外。4.12停车场(库)应建设智慧
14、停车管理系统,联网接入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接入标准应满足DB5301/T 59 有关要求。5申报与建设程序5.1分类与申报5.1.1停车场(库)按建设性质分为永久性和过渡性两类,永久性停车场(库)的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过渡性停车场(库)分为 A、B 两类:a)A 类:以特种设备安装方式新建、改(扩)建三层以下的机械式停车场(库);b)B 类:设置三层(含)以上的地上机械式停车场(库)。5.1.2停车场(库)建设项目实行申报管理,原则上应由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作为项目业主进行申报。在住宅区自有用地和集体用地范围内建设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政府国有平台公司采用土地租赁等方
15、式建设的项目,可由政府国有平台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进行申报。5.2建设程序5.2.1通用程序5.2.1.1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应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第三方检测制和工程审计相关规定,向属地统计部门申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未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推荐项目业主建立工程监理制和第三方试验检测制。5.2.1.2利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及闲置土地建设的项目,项目业主向市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选址和建设方案,通过涉路安全、交通影响、环境影响评价(仅限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大型停车场(库),环境敏感区按附录 E 确定)后,由市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报经市政府原则同意选址建设后,按照项
16、目建设性质进行申报建设。5.2.1.3项目建成后,项目业主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同时,项目业主应按昆明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指南(2019)要求向属地市场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停车设备方可投入使用。5.2.1.4项目投入使用前,属于经营性停车场(库)的需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DB5301/T 58202155.2.2A 类申报程序5.2.2.1项目业主向市或区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备案。5.2.2.2立项备案后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报送属地政府(管委会),并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审核并出具同意建设的书面
17、意见。5.2.2.3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建设的项目,项目业主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选址申请,并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选址书面意见。5.2.2.4建设选址获批后,由项目业主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开工建设申请,并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同步抄送市级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管委会)。申报材料应包含:a)开工建设申请;b)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c)建设方案及施工图设计;d)土地有关证明文件;e)审图合格证或审图意见(含消防设计审查意见);f)环境影响评价表(仅限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大型停车场(库),环境敏感区按附录 E 确定);g)交通
18、影响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h)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安装的施工告知;i)涉及高速公路的应通过涉路安全评价及专家评审。5.2.2.5取得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开工意见后,项目业主应向市交通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申请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建设过程中接受其监督。涉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还应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5.2.3B 类申报程序5.2.3.1项目业主向市或区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备案。5.2.3.2立项备案后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报送属地政府(管委会),并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审核并出具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5.2.3.3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建设的项目,项目业主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19、建设选址申请,并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选址书面意见。5.2.3.4建设选址获批后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报规方案,报送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并由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并核发规划意见及附图,附图内容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一致,核发规划意见前须按附图进行放线。申报材料一般应包含:a)立项备案材料;b)选址意见;c)1/500 地形图;d)项目建设方案;e)土地有关证明文件;f)项目报规申请;g)环境影响评价表(仅限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大型停车场(库),环境敏感区按附录 E 确定);h)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i)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j)取得规划意见后,项目业
20、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自行委托审图单位并取得审图意见(含消防设计审查意见)。DB5301/T 58202165.2.3.5项目业主向属地住建部门报送开工建设申请,属地住建部门审核上述材料后出具同意开工建设意见。项目业主将规划、住建审批意见同步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材料一般应包含:a)规划审批意见;b)开工建设申请;c)施工图设计文件;d)审图合格证或审图意见(含消防设计审查意见);e)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安装的施工告知。5.2.3.6项目业主向属地住建部门下属质安站申请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建设过程中接受其监督。涉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还应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5.2.3.7
21、申报要件按自然资源规划及住建部门具体要求提供。6规划要求与交通设计6.1规划要求6.1.1停车场(库)的布局要因地制宜、区域均衡,300 m 服务半径内不宜重复建设。单个停车设施规模宜控制在 500 个泊位以内,片区停车供需差较大区域可适当扩大并应控制在 1 000 个泊位以内。6.1.2停车场(库)不应在以下部位选址:a)地块侵占控规蓝线、紫线、红线、绿线、黑线或侵占公共设施、教育设施、市政设施用地的;b)地块位于城市更新改造、城中村改造范围,属地政府已有近期改造计划的用地,确实需要使用的,须取得属地政府意见;c)地块占用现状建筑的消防通道、消防扑救场地、交通疏散空间(广场)等不利于公共安全
22、的;d)地块狭小,建设方案不能满足消防、日照等强制性规范要求的;e)地块紧临 4 000 m2以上的开敞式公园、绿地的;f)地块出入口不满足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地块出入口开口位置在主干道上距道路交叉口切角红线低于 80 m 的;开口位置在次干道上距道路交叉口切角红线低于 50 m 的;距离桥、隧道、立体交叉口起坡点低于 80 m 的;g)地块位于地质断层及可能产生滑坡的不良地质地带;h)其它经分析论证不宜选址的情形。6.1.3临道路和河道建设,退距难以满足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相关规定要求的,道路红线退距原则上可平齐周边现状建筑,且建筑退红线距离不小于
23、3 m;35 条入滇河道退距以滇管部门意见为准;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退距不小于 3 m。6.1.4停车场(库)与建筑周边间距应满足消防、日照等强制性规范要求;其总高度不应高于周边相邻建筑。6.1.5退让周边地界和现状建筑距离不满足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要求的,在不对相邻建筑造成日照、消防影响的前提下,应提供相邻权益人同意意见。6.1.6停车场(库)位于主干道及主要景观面的,其外立面应进行精心设计,色彩上应与周边环境、建筑协调统一,并满足昆明城市建筑色彩控制导则(2014)的相应要求,形式上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展示现代建筑的简洁、技术和艺术的美感。6.1.7停车场(库)应设置停
24、车楼标识,若立面设置广告应符合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第三十二条规定和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112 号)有关规定,并取得城管部门意见。DB5301/T 58202176.2交通设计6.2.1停车场(库)的出入口及车道设计应符合 GB 50352 的规定。6.2.2大、中型停车场(库)的基地宜临近城市道路,不相邻时应设置通道连接。6.2.3停车场(库)出入口不应紧临城市道路设置,不应直接从停车场(库)进出城市道路,应设有独立的候车区,经候车区缓冲后再进出道路。条件受限时,设置道闸应后退至场内,确保出入口不少于2 个候车位。出入口最近点距道路红线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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