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724.23-20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3部分:建材企业(天津市).pdf
《DB12∕T 724.23-20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3部分:建材企业(天津市).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12∕T 724.23-20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3部分:建材企业(天津市).pdf(16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ICS 13.100 CCS C 65 备案号: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 12/T 724.2320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23 部分:建材企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23:Building materials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2021-01-21 发布 2021-03-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724.23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2、 评定内容.2 5 评定细则.31 附录 A(规范性)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32 附录 B(规范性)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33 附录 C(规范性)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45 附录 D(规范性)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51 附录 E(规范性)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97 附录 F(规范性)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110 附录 G(规范性)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121 附录 H(规范性)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138 附录 I(规范性)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147 附录
3、J(规范性)劳动防护用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152 附录 K(规范性)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154 DB12/T 724.23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12/T 724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的第23部分。DB12/T 72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第3部分:加油站;第4部分:石油库;第5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第6部分:食品制造企业;第7部分:饮料制造企业;第8部分:纺织企业;第9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第12部分
4、:纸制品制造企业;第13部分:机械制造企业;第21部分:烟草制品企业;第22部分:日化产品制造企业;第26部分:酒类制造企业;第31部分:瓶装工业气体经营企业;第32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第57部分:电子通信制造企业;本文件由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市天科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军、房慧辰、马璐、徐庆立、郝君立、薛坤、朱经亚、罗啸、曲放 DB12/T 724.232021 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DB12/T 724.232021 2 第 23 部分:建材企业 1 范
5、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本文件适用于水泥、水泥制品、干混砂浆、预拌混凝土、加气混凝土、保温材料、化学建材、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等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其他建筑材料企业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 GB 4053.2 固
6、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 GB 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及钢平台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T 5972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9237 制冷系统及热泵 安全与环境要求 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 25295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T 50033 建
7、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588 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规范 AQ 2047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 AQ 7004 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AQ/T 7009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TSGR 7001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DB12/T 724.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DB12/T 724.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DB12/T 724.232021 3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
8、义。4 评定内容 4.1 基础管理要求 基础管理要求应符合DB12/T 724.2的相关规定。4.2 场所环境 4.2.1 厂区环境 4.2.1.1 厂区布局 4.2.1.1.1 企业应存有厂区总平面图、动力管线布置图、厂区定置(区域)图等。4.2.1.1.2 厂区内各类厂房建筑、物料堆放点、交通道路应实现定置规划与管理。4.2.1.1.3 生产作业区和生活区应分开,生活区应远离生产作业区,且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生产、储存场所不应住人。4.2.1.1.4 工业垃圾(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应分开、定点存放,并有防吹散、防污染措施。危废物专库存放,专业处置。4.2.1.1.5 厂区出入口数量不应
9、少于 2 个。主要人流出入口与主要物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4.2.1.2 厂区道路 厂区道路应符合GB 4387和AQ/T 7009的相关规定。4.2.1.3 厂区照明 厂区照明灯应无照明盲区,照明灯具完好率应达到100%。厂区主干道和安全通道的照度均不低于30lx。4.2.2 建(构)筑物 4.2.2.1 企业应存有完整的各类厂房建筑设计图、工厂建筑平面图,以及各类厂房建筑的名称、建筑面积、耐火等级、消防设计和施工单位、实际用途、竣工日期、验收情况、房屋登记情况等资料。4.2.2.2 耐火等级和防火间距应符合 GB 50016 的相关规定。4.2.2.3 防雷接地设施应符合 GB 50057
10、的相关规定。4.2.2.4 煤粉制备车间宜独立布置,车间内不应设置与生产无关的附属房间。当附属房间靠近煤粉制备车间修建时,中间应加设防火墙。易燃易爆场所宜采用独立布置的方式,场所内不应设置与生产无关的附属房间。4.2.3 车间环境 4.2.3.1 车间通道应符合 AQ/T 7009 的相关规定。4.2.3.2 封闭楼梯间、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建筑面积超过 1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等处应设置应急照明。4.2.4 仓库 DB12/T 724.232021 4
11、4.2.4.1 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a)仓库耐火等级应与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匹配;b)甲、乙类仓库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其他类储存场所需设办公室时,其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且门、窗应直通库外。4.2.4.2 室内仓储作业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a)车行道宽度应大于 3.5m,专供叉车通行的单行道应大于 2m。人行安全通道宽度宜大于 0.8m,分隔线应清晰、准确;b)储存物品应堆放牢固、合理,便于移动,无超高堆垛。陶瓷制品及配件堆垛层数不应超过 4层托盘,堆放高度不宜超过 5.5m(不含货架),砂箱、料箱堆放高度不应超过 3.5m,其他物品堆垛高度不应超过 2m;c)人工堆垛时,储存物品
12、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梁、柱之间均留有 0.75m 的安全距离;d)电气设备与可燃物的间距不应小于 0.5m,照明灯具下方如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间距不应小于 0.5m;e)库房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周边 1m 范围内无障碍物;f)库房内不应存在临时线路,不应使用移动照明灯具。库房内敷设的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库房外应单独安装开关箱;g)甲、乙类物品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应为防爆型。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仓库,不应使用碘钨灯或超过 60W 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h)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应急疏散图,应急疏散通道和区域满足应急响应的需要。4.2.4.3 室外仓储作业环境应符合下
13、列要求:a)根据作业特点和储存物品的特性,对物品分类、分组、分堆(垛)储存,实现定置管理,定置图齐全,储存物品的数量和区域均符合定置图的规定;b)储存物品应堆放牢固、合理,便于移动,无超高堆垛;c)堆垛与堆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4m;d)储存区内不应存放可燃性(杂)物品。4.2.5 生产区域采光 4.2.5.1 采光窗(带)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厂房跨度大于 12m 的,厂房两侧应有采光侧窗;b)厂房跨度不足 12m,但屋架下弦低于 5m 的,厂房两侧应有采光侧窗;c)厂房跨度不足 12m,屋架下弦高于 5m 的,厂房单侧应有采光侧窗;d)多跨厂房相连,边跨厂房跨度大于 12m,厂房两
14、侧应有采光侧窗,相连各跨应有天窗(带),且跨之间不应有墙封死。4.2.5.2 混合采光应符合下列要求:a)侧窗白天室内的天然光照度应符合 GB/T 50033 的相关规定;b)天然采光不足时,应采用人工照明补充,使照度达到上述要求。4.3 生产设备设施 4.3.1 一般要求 4.3.1.1 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4.3.1.1.1 不应使用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4.3.1.1.2 应在设备设施的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DB12/T 724.232021 5 4.3.1.1.3 安全设备设施不应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需要临时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
15、完毕后试运行前应立即复原。4.3.1.1.4 设备设施验收、报废或拆除记录应归档保存。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还应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4.3.1.1.5 应设有主机设备集中监视和显示的防控信号中心。4.3.1.1.6 中央控制室、计算机机房和仪表间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4.3.1.1.7 自动化系统各项自动报警信号应长期开启,各类报警处理情况记录应归档保存。4.3.1.1.8 设备电路、各机械零件应完好,螺丝和螺栓等固定件应紧固。4.3.1.1.9 应根据使用条件或气候变化及时更换润滑油,并记录。4.3.1.2 安全标识 4.3.1.2.1 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
16、关设备的安全标识应置符合 GB 2894 的相关规定,安全色符合 GB 2893 的相关规定。4.3.1.2.2 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标识牌完好情况。4.3.1.2.3 检维修、施工、吊装检维修施工,临时用电、高处、有限空间、吊装、动火、动土等危险作业现场应开具作业许可证并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识。4.3.1.2.4 应设置安全装置的,不应以安全标识代替。4.3.1.3 工业梯台 钢直梯、钢斜梯、钢平台的结构及其性能应符合GB 4053.1、GB 4053.2、GB 4053.3的相关规定;便携式金属梯的结构及其性能应符合GB 12142的相关规定。4.3.1.4 除尘设备 4.3.1.4.1
17、除储库底、地坑及物料转运点单机除尘设施外,其余除尘设施的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 15m。4.3.1.4.2 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4.3.1.4.3 除尘设备应能安全运行,滤袋、振打装置、脉冲阀应定期巡检、维护。4.3.1.4.4 烘干系统用除尘器宜有超高温报警和紧急降温装置;除尘器布袋的耐温性能宜符合入口烟尘最高温度的要求。4.3.1.5 设备设施的防雷装置 4.3.1.5.1 防雷装置应符合 GB 50057 的相关规定。钢质气罐内外金属物品、管道、线槽应连接成等电位并接地。接地装置连接应可靠,连接处不应有松动、锈蚀、脱焊现象,接地装置应有防腐蚀和防机械损伤措施。4.3.1.5.2
18、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设备设施防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防雷接地网与电子设备接地、电气设备接地采用共用接地网时,电阻值应小于 1,采用独立设置的防雷接地网电阻值不应超过 10,当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设计值。4.3.1.5.3 低压配电系统及电子信息系统所采用的浪涌保护器、避雷器应能承受预期通过的雷电流和耐冲击过电压;必要时应采用等电位连接和屏蔽措施,避雷器应用最短的接地线与主接地网连接。4.3.1.5.4 防雷装置上不应挂靠通讯线、广播线或低压线路。4.3.1.5.5 排气烟囱高度超过 15m 时,如不在防雷范围内,应加装防雷装置,并每年检测 1 次。4.3.2 水泥企业生
19、产设备设施 4.3.2.1 破碎设备 DB12/T 724.232021 6 破碎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a)设备应有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设备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便于操作,并有预警装置;b)机械传动部位应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保险装置;c)给料或转运料斗及料槽开口位置应设安全防护装置和除尘装置;d)破碎设备周围应留有足够的操作和维修空间,操作位置应设置通道并具有良好的可视性,设备检修人孔门应坚固可靠,传动皮带应完好。4.3.2.2 粉磨设备 粉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a)磨机筒体各部件螺丝齐全,牢固可靠,衬板应完整无断裂,不漏灰。球磨机体上方应设置供检修用的检修安全平台或安全绳;
20、b)磨机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磨机体周围应设置防护栏和警示标识。球磨机两端磨盖与主轴承基础座之间,沿轴向全长两侧应设置隔离护栏;c)磨机机旁开关应能强制分断与隔离主电路,并应具有锁定装置和开关位置标识;d)轴承瓦润滑油冷却水管应完好畅通,油泵安装应平稳牢固,油管、水管、油箱应定期清洗;润滑油放置位置附近应有灭火器材;e)压力表、温度表应保持清洁,安全可靠,并在表盘检验有效期内使用。4.3.2.3 预热器 预热器应符合下列要求:a)设备应固定稳固,焊接处焊缝应无裂纹;壳体应无破损、无烧损;内衬材料应完好、密封;b)卡销、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不用时应锁紧,人孔门、捅料孔关闭时应无漏风、漏
21、灰现象;人孔门、捅料孔等处应设双向安全通道;c)预热器应有捅料和防堵措施及装置;d)设备平台、构件、护栏、检查孔盖应完整牢固,翻板阀应灵活好用;e)悬挂设备下及吊装孔附近应有隔离设施;f)预热器塔架的护栏高度不应低于 1.2m,塔架应设置主平台,还应在操作和维护处设置平台,并留有足够的安全操作空间;g)各级平台应设置淋浴器或洗眼器等应急设施;h)设备周围应设置相应可靠的隔热和防护设施,不应堆放易燃易爆或危险化学品。4.3.2.4 回转窑 回转窑应满足下列要求:a)回转窑窑头、窑尾密封设施应无漏灰、漏风现象;观察门(盖)、平台护栏、测量仪表仪器应完好,密封装置应完好无脱落;b)托轮支撑装置应无松
22、动,无剧烈震动、晃动,运行中无异常声响;托轮表面及轮辐应无缺陷、无破损。托轮轴应无拉丝、无划痕。托轮瓦温度应保持在 50以下,冷却水畅通,无漏水现象;c)筒体表面应无破损,无异物,焊缝应牢固、无裂纹,检查门应固定牢固,且密封良好、无漏料,检修人孔门应固定牢固;筒体冷却装置、筒体温度扫描设备应能正常工作,筒体温度应保持在380以下;轮带应固定牢固、无破损,两侧挡块应焊接牢固、无裂纹、无脱落;d)煤粉燃烧器、煤粉输送管路应无泄漏,调整机构应灵活好用,各部件应连接可靠;DB12/T 724.232021 7 e)点火升温用燃油系统设备设施应无泄漏,管路应可靠连接,压力表应在检验合格期内,各类阀门位置
23、应指示明确。放置储油罐的区域应设有灭火装置,并应设置明显、齐全的警示标识;f)传动装置中的高转速联轴器、开式齿轮等传动部件应设置防护罩;冷却水、润滑油应能够正常供应;托轮、挡轮测控仪表应完好;g)传动装置中,应设置辅助传动装置启动时能切断主电动机电源的联锁装置;h)辅助传动装置应另设应急独立动力源,还应安装可以在使用中切断辅助传动电动机、防止回转窑自行转动的制动装置;i)系统联锁、控制装置应完好,空气炮等气动元件应工作正常,压力容器应定期检验。4.3.2.5 篦冷机 篦冷机应符合下列要求:a)壳体应完好,并密封,无破损、烧损、漏风、漏料现象;焊缝应牢固,无开裂;内衬材料应完好,无脱落、烧毁现象
24、;人孔门、观察孔正常生产或不用时应关闭且密封,无漏风、漏灰现象;卡销、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不用时应锁紧;b)篦床传动系统运行时机体应无明显震动;主轴承在运行时应无震动,温度应保持在 65以下;传动连杆焊接应牢固,焊缝应无裂纹,连杆应无弯曲,运行时应运转良好,两端转动部分温度应在 65以下;电机对轮及传动链条等部位应安装防护罩;c)拉链机传动部分运行时应无异常震动及声响,轴承温度应在 65以下,油位应在中限以上;传动链与轮盘应啮合良好,并无异常震动及响声,链条长度应适中;传动链处应安装防护罩;正常工作时,壳体上部盖板及检查门应盖好且密封,并无漏风漏料现象;连接部件应牢固可靠,紧急停车装置应灵敏可
25、靠;d)冷却风机组应运转正常,机体及轴承应无剧烈震动,轴承温度应保持在 65以下;风机轴承安全防护装置齐全,轴承箱油位应保持在中上限,运行时风机应无异常声响。4.3.2.6 收尘设备 收尘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a)除储库底、地坑及物料转运点单机除尘设施外,其余除尘设施的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 15m;b)设备设施完好,人孔门、观察孔正常生产应关闭且密封,无漏风、漏灰现象;c)应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监测;d)除尘设备应能安全运行,滤袋、振打装置、脉冲阀应定期巡检、维护;e)对电除尘系统进行检查维修时,应确认静电接地装置完好,放电、验电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4.3.2.7 运载给料、装卸、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12T 724.23-20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3部分:建材企业天津市 DB12 724.23 2021 安全生产 等级 评定 技术规范 23 部分 建材 企业 天津市
链接地址:https://www.taowenge.com/p-68510409.html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