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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单选题:(2023年)24.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对的的?()(2023年卷一单选第24题) A.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均实行严格责任 B.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产品缺陷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 C.产品缺陷导致损害规定补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 D.产品缺陷导致损害规定补偿的请求权在缺陷产品生产日期满十年后丧失 答案B 考点产品责任的规则原则、诉讼时效与请求权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对的。我国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对生产者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 选项C、D错误。产品质量法第45条
2、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损害规定补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损害规定补偿的请求权,在导致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25.某公司明知其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予以销售,导致消费者损害。关于该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23年卷一单选第25题) A.除按消费者请求补偿实际损失外,并按消费者规定支付所购食品价款十倍的补偿金 B.应当承担民事补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优先支付罚款、罚金 C.也许被采用的强制措施种类有责令改正、警告、停产停业、没收、罚款、吊
3、销许可证 D.如该公司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答案B 考点食品安全法律责任 解析 选项A说法对的。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规定补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规定支付价款十倍的补偿金。 选项B说法错误。食品安全法第9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补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局限性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补偿责任。 选项C说法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
4、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规定的;。 选项D说法对的。食品安全法第92条第1款规定,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6.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范围?()(2023年卷一单选第26题) A.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
5、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B.受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申请或者资本变更申请时,审查其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诚信状况等 C.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 D.接受商业银行交存的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金 答案D 考点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范围 解析选项A、B、C分别相应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17、18条,均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范围。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7条规定,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持有资本
6、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成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8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需要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业务品种,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并公布。 选项D不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范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2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一)规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27.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协议法规定?()
7、(2023年卷一单选第27题) 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协议的,后订立的协议不得影响先订立协议的履行 B.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 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答案C 考点非全日制用工 解析 选项A符合劳动协议法规定。劳动协议法第69条第2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协议;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协议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协议的履行。 选项B符合劳动协议法规定。劳动协议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选项C不符合劳动协议
8、法规定。 选项D符合劳动协议法规定。劳动协议法第72条第2款,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8.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23年卷一单选第28题) 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答案B 考点污染物排放标准 解析
9、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2023年)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对的的?()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C.
10、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选项A错误,选项B对的。反垄断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从这些职责分析可知,反垄断委员会的定位应当属于调研智囊型宏观协调机构而非直接执法机构。选项C、D错误。自
11、身不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也不也许授权其他机构执法。反垄断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规定饭馆补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对的的?()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规定,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C.饭馆应对顾客
12、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醒,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补偿责任D.饭馆应保证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补偿责任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和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规定。据此可知,经营者仅对自己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负有安保义务。本案中,饭馆为郭某提供的是饮食服务,而非保管财物的服务,因此,饭店仅就对自己为郭某提供的食品负有保障其人身安全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补偿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
13、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别人遭受人身损害,补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行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补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可以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补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补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拟定的除外。据此而可知,饭店应对消费者在自己经营范围内遭受的人身伤害承担安保义务。本题中,消费者郭某是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而非人身伤害。对此饭馆不承担安保义务。此外,根据上述规
14、定可知,饭馆没有为消费者承担保管财物的法定责任,除非双方事先有保管协议。本题中,郭某进餐之前并没有将其财物交给饭馆保管,两者之间没有达成保管协议,因此,饭馆不对郭某丢失的财物承担补偿责任。综上,本题的对的答案是B,ACD项说法错误。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增值税的税基是销售货品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品的增值额B.增值税起征点的范围只限于个人C.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免征增值税D.进口图书、报纸、杂志的,免征增值税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选项A对的。增值税税基为销售货品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品的增值额。选项B对的。中华人民共
15、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第37条第1款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合用范围限于个人。选项C对的。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品;(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选项D错误。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27.关于公司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在我国境内,公司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B.个人独资公司、合作公司不是公司
16、所得税的纳税人C.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两者的合用税率完全不同D.公司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都有权享受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所得税法。选项A对的。公司所得税法第1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公司)为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选项B对的。公司所得税法第1条第2款规定,个人独资公司、合作公司不合用本法。选项C错误。公司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合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合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合没有实际联系的,合用税率为20%.据此可
17、知,非居民公司中“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合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合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合没有实际联系的”,才合用20%的税率,除上述情况外是合用25%税率的。因此,两者的合用税率不是完全不同。选项D对的。公司所得税法第22条规定,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合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第26条规定,公司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公司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合的非居民公司从居民公司取得与该机构、场合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18、。据此可知,公司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都有权享受。28.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A.种植业、林业B.种植业、林业、畜牧业C.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D.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因此,本题的对的答案是C.(2023年)19.我国公司所得税法不合用于下列哪一种公司?A.内资公司B.外国公司C.合作公司D.外商投资公司答案:C解析:公司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和其
19、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公司)为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个人独资公司、合作公司不合用本法。”所以本题应选C.20.在计算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A.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B.为安顿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C.赞助支出D.职工教育经费答案:A解析:公司所得税法第30条规定:“公司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顿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顿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所以本题应选A.21.李某是个人独资公司的业主。该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到期不能缴纳税款。经申请,
20、税务局批准其延期三个月缴纳。在此期间,税务局得知李某申请出国探亲,办理了签证并预定了机票。对此,税务局应采用下列哪一种解决方式?A.责令李某在出境前提供担保B.李某是在延期期间出境,无须采用任何措施C.告知李某:欠税人在延期期间一律不得出境D.直接告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答案:A解析: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3条第(二)款规定, 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合用纳税担保。因此本题中A是对的的。22.某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城市商业银行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行有巨额非法票据承兑,也许引发系统性银行业风险。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应当立即向下列何人报告?A.该省人民政府
21、主管金融工作的负责人B.国务院主管金融工作的负责人C.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答案:D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8条第2款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也许引发系统性银行业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认为需要向国务院报告的,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并告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所以本题应选D.23.关于商业银行贷款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B.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数额以及贷款期限,自行拟定贷款利率C.商业银行贷款,
22、应当遵守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的规定D.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答案:B解析:商业银行法第35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所以A是对的的。该法第38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拟定贷款利率。”所以B是错误的。该法第39条第(一)项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所以C是对的的。该法第35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所以D是对的的。因此本题应选B.24.某美容店向王某推荐一种“雅兰牌”护肤
23、产品。王某对该品牌产品如此便宜表达疑惑,店家解释为店庆优惠。王某买回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瘙痒,苦不堪言。质检部门认定系假冒劣质产品。王某遂向美容店索赔。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对的的?A.美容店不知道该产品为假名牌,不应承担责任B.美容店不是假名牌的生产者,不应承担责任C.王某对该产品有怀疑仍接受了服务,应承担部分责任D.美容店违反了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所有责任答案:D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规定补偿。销售者
24、补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规定补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规定补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补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补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D项为对的答案,ABC三项排除。25.关于产品缺陷责任,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A.基于产品缺陷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属于协议责任,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补偿义务属于侵权责任B.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应当与受害者有协议关系C.产品缺陷责任一律合用过错责任原则D.产
25、品质量缺陷责任一律合用举证责任倒置答案:A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导致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补偿损失:(一)不具有产品应当具有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白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补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别人财产)损害的,
26、生产者应当承担补偿责任。”由以上两个法条可知,A是对的的。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别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补偿责任。可见,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不一定要与受害者有协议关系,所以B是错误的。产品责任合用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非是过错责任原则,因此,C项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六)项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据此,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的情形,也是法律规定的实行特殊举证责任的情况,但是,证据规定中规定的情况并非都属于举证责任倒置
27、的情况,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有:(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纠纷诉讼;(二)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补偿诉讼;(三)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不涉及产品缺陷责任纠纷的举证,因此D项说法错误。26.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关于土地权益的纠纷,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村民甲与村卫生所发生土地使用权争议,协商不成可找乡政府解决,对乡政府解决决定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B.村民乙与邻居发生宅基地纠纷,应先向县土地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的,可以土地主管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村民丙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村委会发生纠纷,协商调解不成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
28、以向法院起诉D.村民丁因擅自占地建房被县土地主管部门处罚,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答案:B解析: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解决。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解决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解决决定告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A项的说法是对的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可知,个人之间发生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政府解决,对解决结果不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里的诉讼是针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属争议,因而
29、是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所以B是错误的,应当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52条规定:“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以上两个法律条文可知,C项的说法是对的的。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
30、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这里的诉讼是对处罚决定不服而提起的,属于行政诉讼。因此,D项说法对的。27.关于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出让前,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具体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B.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
31、组成部分C.未拟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D.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前,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献,向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答案:D解析:城乡规划法第38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具体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组成部分。未拟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A项的说法是对的的。城乡规划法第39条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该国有土地使用
32、权出让协议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消有关批准文献;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导致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由此可知,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必须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组成部分。所以B是对的的。城乡规划法第38条规定:“未拟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C项的说法是对的的。城乡规划法第38条第2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献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以D项的说法是
33、错误的,应当选。28.由于某化工厂长期排污,该厂周边方圆一公里内的庄稼蔬菜生长不良、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河塘鱼类无法繁衍,该地区内三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受害的三个村的村委会和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D.环境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证明,受害方不负举证责任答案:C解析: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导致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补偿损失。补偿责任和补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34、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解决;当事人对解决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A项的说法是对的的。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补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所以B项的说法也是对的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三)项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补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所以环境污染案件由加害方对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因此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而D项的说法是对的的。(2023四川)19.对下列
35、哪一项应当征收营业税?A.装修公司承揽家庭装修业务B.红十字会募集救灾捐款C.某工厂加工一批零件D.小商店销售日用百货答案:A解析:营业税是以从事工商营利事业和服务业所取得的收入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营业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具体涉及:(1)交通运送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所以,A选项中装修公司承揽家庭装修业务属于应税劳务,应缴纳营业税。所以本题应当选A项。20.根据公司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划分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的标准?A.总机构所在地B.注册地
36、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D.重要所得的来源地答案:C解析:居民公司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公司。非居民公司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合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合,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公司。所以判断公司是居民公司还是非居民公司的标准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2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关于上述所得的应纳税额,应按下列哪一种方式计算?A.以年收入总额,按照与个人工资、薪金相同的税率计算B.以年收入总额,按照
37、与个体工商户相同的税率计算C.分为十二个月,按照与个人工资、薪金相同的税率分月计算D.分为十二个月,按照与个体工商户相同的税率分月计算答案:B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第(三)项的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第3条第(二)项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合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第6条第(三)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9条第4款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
38、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综合上述法律规定,本题应当选B项。22.商业银行在吸取存款的基础上发放贷款,在票据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在此存款不提取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增长了资金来源,可再次转为贷款,最后整个银行体系形成了超过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这体现了商业银行的下列哪一种职能?A.支付中介职能B.金融服务职能C.信用发明职能D.金融工具发明职能答案:C解析:商业银行有信用中介职能、支付中介职能、信用发明职能、发明金融工具的职能、
39、金融服务职能等五大职能。所谓信用中介职能是指商业银行从社会借入资金,再贷给借款人,银行在社会货币供需过程中起着一种中介作用。支付中介职能即货币经营的职能,是指将债务人客户账上的存款式货币转到债权人客户账上,帮助交易当事人实现支付与转移。信用发明是商业银行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最显著的特性,商业银行在吸取存款的基础上发放贷款,在票据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在存款不提取的情况下,就增长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可再次转为贷款,最后整个银行体系形成了超过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这就是商业银行的信用发明功能。发明金融工具的职能是商业银行在其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中不断地发明着各种金融工具,如可转让大
40、额定期存单,各种金融债券、银行支票、本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等可以代表一定货币的法律文献。金融服务职能是银行除了资产负债业务和汇兑、结算业务外,尚有一些基本上无经营风险的业务,由于这些业务不累如资产负债表内,并且不影响银行资产与负债总额的经营活动,这种被成为表外业务的种类重要有:钞票管理,代理保管,代理租赁,代客资信调查,信息征询业务,商业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贷款销售与资产证券化发行等业务。综上,本题题干所表述的正是商业银行的信用发明职能,所以本题应当选C项。23.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某些变更事项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下列
41、哪一事项无需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A.变更银行注册名称、变更注册资本B.变更银行总行或分支机构所在地C.缩小银行业务范围并相应修改银行章程D.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四的股东答案:D解析:商业银行法第24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四)调整业务范围;(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六)修改章程;(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因此,本题的对的答
42、案是D.24.在经营者有下列哪一种行为的情况下,消费者可对经营者请求“退一赔一”?A.进口的眼镜及说明书没有标注生产厂名和厂址B.出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农药C.速食品及包装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D.中国大陆制造的皮鞋标明为意大利原产进口答案:D解析:所谓的“退一赔一”是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规定增长补偿其受到的损失,增长补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从本题的题干中可以看出,D项存在有欺诈行为,所以根据消法第49条的规定,应当退一赔一。25.甲公司为了增长职工福利,从乙商场购买了一批丙公司加工生产的“红心
43、咸鸭蛋”。甲公司的职工及家属食用后,几十人出现了胃痛、呕吐等症状。经检查查明,该批“红心咸鸭蛋”系在鸭子饲养时使用了工业用苏丹红4号原料,具有毒有害成分。关于甲公司索赔,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公司可以向乙商场索赔B.甲公司职工可以向乙商场和丙公司索赔C.乙商场在进货时尽到了检查验收义务,可以免去补偿责任D.对丙公司应按无过错责任原则拟定其应当承担的补偿责任答案:C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人身、别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规定补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规定补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补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
44、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补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规定补偿。销售者补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根据以上两个法条的规定,乙商场和丙公司都要承担补偿责任,所以AB两项的表述是对的的,不应当选。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别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补偿责任。生产者可以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补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
45、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从该条可以看出,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损失,只是除三种情形以外,不管是谁的责任,生产者都要承担责任,所以D项的说法是对的的,不应当选。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人身、别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规定补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规定补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补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根据这个规定,商场假如尽到检查验收义务,但是仍不能免去补偿责任,只但是履行完补偿责任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所以C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应选。26.张某在工作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公司设备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张某的月工资为900元,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00元。现公司决定从张某的月工资中扣除设备损失补偿金,直到公司损失收回。下列扣款方案中,哪一项符合劳动法规定?A.按照本人月工资的20%计算,每月扣除180元B.按照扣除后的余额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每月扣除200元C.按照A、B方案平均计算,每月扣除190元D.按照张某与公司的五年协议期平均计算,每月扣除500元答案:A解析:工资支付暂行规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