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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档尺寸:A4字体:仿宋 标题字号:20正文字号:12】【合同范本】民间个人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借款合同一抵押人:抵押权人:为确保 年月一日签定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 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 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 一并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 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 区 街(路、小区)号 栋 单元 层 户号,其房屋建筑 面 m2,占地面积 m2。第二条根
2、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抵押期限自 年_月 至 年一月o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根据主合 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大写),(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o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 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 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 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在抵押期间 因
3、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 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O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 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
4、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 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 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 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 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 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 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
5、给甲方。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 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 门登记,方为有效。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 理部门存档一份。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甲方(签章):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 托代理人:地 址:地 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合同签定地点:合同签 定时间:年 月日借款合同二借款人(债务人):抵押人:贷款人(人):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 定,本着平
6、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 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借贷条款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 日起到年月 日止。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年/月)利率为(大写)即 (小 写)。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1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2 .按(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3 .其他: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 同意借款人提
7、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 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第七条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 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 或全部贷款本息:L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2 .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 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3 .其他: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1 .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2 .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3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第九条贷款
8、人的权利和义务:1 .保证资金来源合法;2 .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3 .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4 .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第二部分抵押条款第十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号楼单元户的合法房产 (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 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 的担保。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 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
9、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 同约束。第十一条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 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估价报告编号:字第号)。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 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 债权是否拥
10、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第十四条第二住所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 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 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种约定:1 .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2 .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 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第十六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第十七条违约责
11、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 责任:1 .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 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2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 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 全部费用;3 .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 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4 .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 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 注销手续的;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5 .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 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 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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