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权利一致:重塑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基本逻辑.docx
《责权利一致:重塑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基本逻辑.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责权利一致:重塑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基本逻辑.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责权利一致:重塑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基本逻辑独立董事制度是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康美药业案引发独董责任认定争议,凸显独董权责边界问题,独董制度亟待完善。适逢公司法公开征求意见,建议遵循责权利相匹配的基本原则,以客观履职为基础构建独董责任追究机制,辅之以市场声誉的软约束力,不断完善独董履职保障和正向激励,使独董责任、职权和利益相匹配,增强制度适应性和生命力。康美药业案引发独立董事责任认定争议康美药业案引发独董责任焦虑及其影响近日,康美药业案关于独董的巨额连带赔偿责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在一审民事判决中,五名年薪十万元左右的独董承担数亿元连带赔偿责任,惩罚和薪酬反差之下独董辞职公告明显增多,也给
2、近期市场带来一系列消极影响:独董和上市公司之间矛盾加大,公司治理问题显现。独董催促上市公司发布辞职公告,导致上市公司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独董密集辞职后,上市公司短时间内难以找到或不得不高薪聘请新的独董接任,未辞职的独董也可能采取对年报“不保真”“有异议”的方式以规避法律风险,上市公司及时披露定期报告难度加大。独立董事责任追究面临两难困境独立董事法律责任认定存在极大争议,陷入两难困境:一方面,有声音认为应强化独董的法律责任,如之前“不痛不痒”的处罚力度和极其有限的赔偿数额无法对独董形成有力的警示和威慑,倒逼独董勤勉尽责履职,恐再次回到“花瓶”独董时代;另一方面,随着新证券法实施和集体诉讼
3、运行,强责任背景下独董违法违规成本大幅提高:新证券法对财务造假的责任人员可以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广东榕泰案和中潜股份案中年薪仅为6万元的独董被开出50万元罚单,康美一案更是开出亿元罚单。在其他配套机制尚未跟进的背景下,单方面提高独董的勤勉义务和法律责任,会加大独董的职业风险,持久下去将可能导致独董队伍被摧毁的窘境。两难困境的根源:制度设计中的责权利不统一责权利的不匹配,导致独立董事客观上不能够,主观上不愿意,实际降低制度运行效果。第一,独立董事的行权缺少保障。我国独董除具有董事的一般职权外,还享有重大关联交易监督权、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责权利 一致 重塑 我国 独立 董事 制度 基本 逻辑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