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参考范文20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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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x月目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适用范围11.4工作原则21.5事故分级21.6应急预案体系32组织指挥体系32.1XX县层面组织指挥机构32.1.1 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32.1.2 县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42.1.3现场指挥部42.1.4应急工作组52.1.5专家组72.2乡镇组织指挥机构73风险防控与监测预警73.1风险防控73.2监测与预警83.2.1监测83.2.2预警84运行机制104.1事故信息报告104.1.1信息报告程序104.1.2信息报告内容114.1.3信息发布114.2应急响应124.2.1响应分
2、级124.2.2响应程序124.3应急处置与救援154.3.1先期处置154.3.2指挥协调164.3.3处置措施184.3.4救援暂停和终止184.4后期处置194.4.1善后处置194.4.2事故调查194.4.3总结评估205准备与支持205.1队伍准备205.2财力支持205.3物资保障205.4医疗卫生保障215.5交通运输保障215.6治安保障215.7通信保障216预案管理226.1预案体系建设226.2预案修订226.3预案评审与公布226.4预案宣传和培训236.5预案演练237奖励与责任追究237.1奖励237.2责任追究248附则249附件259.1危险化学品企业现状及事
3、故风险辨识与评估259.1.1我县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情况259.1.2主要事故类型及近期事故情况269.1.3重点防范区域269.2应急资源情况279.2.1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79.2.2 应急物资装备储备279.2.3 应急救援专家建设279.3县应急指挥部相关职责389.3.1 县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389.3.2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389.3.3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389.3.4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419.3.5应急工作组的主要职责419.4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点439.4.1火灾事故现场处置要点439.4.2爆炸事故现场处置要点449.4.3易燃、易爆物
4、质泄漏事故现场处置要点459.4.4有毒物质泄漏事故现场处置要点46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预防和处置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修订本预案。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9009-2015)、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
5、77-2013)、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培训及考核要求(AQ/T3043-201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AQ/T3052-2015)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修订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应对工作:(1)发生四级(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2)超出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3)跨乡镇级行政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4)县政府或县应急管理局认为需要处置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
6、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1.4工作原则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科学决策、规范有序;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1.5事故分级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1)一般事故: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下重伤,或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化学
7、品生产安全事故。(2)较大事故: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或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3)重大事故: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4)特别重大事故: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重伤 100 人以上,或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6应急预案体系(1)XX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为应对危险化学品
8、生产安全事故而特别制定的县级专项应急预案,明确规范了县级层面的应急行动,同时体现其指导性。(2)县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各负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职责的单位(部门)负责制定。(3)各乡镇人民政府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订。(4)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制定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组织指挥体系2.1XX县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1.1 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涉及跨乡镇或超出事发地乡镇人民
9、政府处置能力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承担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应对和指导协调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涉及跨县区或超出事发地县区政府处置能力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应对和指导协调工作。 2.1.2 县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协助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事发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工贸
10、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xx市XX生态环境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事故单位的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县总工会,xx海事局,县发改局,武警XX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派员组成,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指挥部职责:见附件9.3县应急指挥部相关职责。2.1.3现场指挥部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
11、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由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和救援工作的实际,指定相关成员单位、当地政府领导和危险化学品救援专家参与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统一负责现场指挥。现场指挥部职责:见附件9.3.4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2.1.4应急工作组当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一般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人员疏散安置、善后处置、新闻报道、危险物品专业处置、事故调查等 10 个应急工作组,具体设立的应急工作组的数量可根据事故现状增减,具体由现场指挥部确定。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如下:(1)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管理局、事故单位的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
12、部门、县公安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其他相关单位等组成。(2)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专业抢险队伍等组成。根据危险化学品事发生的不同类型、特征分别由不同部门的现场负责人任组长。具体是:火灾、爆炸类事故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负责人任组长;中毒类事故由县卫生健康局现场负责人任组长;道路运输类事故由县交通局现场负责人任组长;遇复杂或特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由现场指挥部指定组长人选。(3)警戒保卫组县公安局牵头,武警XX中队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等参加。(4)医疗救护组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乡镇级有关
13、医疗机构等参加。(5)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由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xx市XX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6)人员疏散安置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事故单位、红十字会等参加。(7)善后处置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由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等组成。(8)新闻报道组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等参加。(9)危险物品专业处置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由县公安局、xx市XX生态环境局和事
14、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事发单位和有关专家等组成。(10)事故调查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总工会、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等参加。各工作组职责:见附件 9.3.5 应急工作组的主要职责。2.1.5专家组专家组由xx市安全生产专家库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与救援方面的专家或其他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研究分析事故情况演变和救援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XX县要逐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专家库,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2.2乡镇组织指挥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设立和组建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
15、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3风险防控与监测预警3.1风险防控全县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制度,依法对危险化学品各种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监控。尤其对涉及国家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必须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防控措施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责令责任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危险化学品事发生的可能性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3.2监测与预警
16、3.2.1监测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要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建立健全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在内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重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监测。3.2.2预警(1)预警级别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发展态势,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各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与预测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17、标准相对应。(2)预警发布发布主体红色、橙色预警由自治区指挥部发布;黄色预警由市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发布;蓝色预警由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发布。跨市级行政区划的黄色、蓝色预警,须经自治区指挥部授权批准后,由相应市、县指挥机构对各自辖区进行发布。事故隐患难以控制且有扩大趋势等情况时,提升预警级别,并由相应级别的指挥机构进行预警发布。发布程序级预警发布程序:A.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经核实、分析, 符合级预警条件的,向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建议。B.市指挥部认为需要发布级预警时,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其授权人签发预警发布文件,及时对外发布警报。预警要报告市人民政府
18、及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预警内容应当包括: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预警起始时间、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级别、影响估计、警示事项、预警预防措施及工作要求、发布机关等。IV级预警由县参照以上程序制定发布程序。发布方式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 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釆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3)预警响应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方面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釆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增强监测力度,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
19、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釆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
20、共场所的活动。(4)预警解除当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已经解除,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4运行机制4.1事故信息报告4.1.1信息报告程序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发生后,事发生单位应1个小时内向当地县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事发地县应急管理局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报告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初判为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县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内分别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立即分别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应急厅报告。每级上报时限不得超过1个小时。情况特别紧急或
21、重大时,可越级上报。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信息至少每日一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4.1.2信息报告内容事故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初步原因、初判等级;事故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伤亡及被困人数;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进展、是否需要增援;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4.1.3信息发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1)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发生后,由事发生地人民政府的宣传部门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通报有关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救援工作的情况
22、、存在的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等,适时掌握社会舆论动向,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公众知情权。(2)对于跨地区、涉及部门较多、影响较大的事故,由市宣传部门协调主流媒体及时发布事故信息。(3)铁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情况需要向社会通报时,由铁路、水路应急部门负责。(4)各新闻媒体必须坚持新闻报道原则,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4.2应急响应4.2.1响应分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发生后,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基层组织和单位等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对于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
23、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发展情况及时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发生一般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县级层面根据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县级层面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 级、四级。原则上,一级响应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必要时组织指挥; 二级响应由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三级响应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四级响应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启动一级响应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二级响应由县领导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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