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修正案中有关权利的解读蔡华.ppt
《诉讼法》修正案中有关权利的解读蔡华.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诉讼法》修正案中有关权利的解读蔡华.ppt(2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有关权利的修正案中有关权利的解解 读读 主讲:蔡华律师主讲:蔡华律师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情况(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情况(一)一次修改:一次修改:1996年年(施行(施行16年)年)225条条增加增加61条条 二次修改:二次修改:2012年年290条条增加增加65条条 制定:制定:1979年年施行:施行:1980年年(施行(施行16年)年)164条条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情况(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情况(二)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鲜明特点鲜明特点弘扬了一个理念弘扬了一个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凸显了一
2、个重心凸显了一个重心发挥庭审功能贯穿了一条主线贯穿了一条主线尊重保障人权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情况(三)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情况(三)强强制制措措施施 证证据据制制度度特特别别程程序序 辩辩护护制制度度 侦侦查查措措施施 审审判判程程序序 执执行行程程序序 2012对刑事诉讼法的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补充多达修改和补充多达140多处多处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情况(四)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情况(四)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不仅关乎国家如何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而且还涉及司法机关的诉讼权力的科学配置。所以,其修改的复杂性、困难性、敏感性比任何一部法律的修改都要突出。检察检察检察检察法院法院法院法院公安公安公安公安刑法和刑事诉讼
3、法都是1979年颁布的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订时,刑法已经修改补充了20多次。1997年刑法大修以来,刑法又修改了10多次,比刑法早一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至今才修改一次。授课内容授课内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扩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扩充与变更充与变更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权利的扩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权利的扩充与变更充与变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扩充与变更权利扩充与变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扩充与变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扩充与变更(一)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提前(一)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提前(一)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提前
4、(一)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提前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第(第3333条第条第1 1款)款)(二)委托人的范围扩大(二)委托人的范围扩大(二)委托人的范围扩大(二)委托人的范围扩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第(第33条第条第3款)款)(三)获得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扩大(三)获得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扩大(三)获得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扩大(三)获得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扩大1、犯罪嫌疑人、
5、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第(第34条第条第1款)款)2、除了原来的盲、聋、哑人,对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除了原来的盲、聋、哑人,对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第(第34条第条第2款)款)3、除了原来可能
6、判处死刑的,现在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除了原来可能判处死刑的,现在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第(第34条第条第3款)款)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扩充与变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扩充与变更(四)增加了(四)增加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审
7、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及
8、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第(第(第(第5050条)条)条)条)(五)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五)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 1、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非法方法收集的证
9、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第(第(第(第5454条第条第条第条第1 1款)款)款)款)2 2 2 2、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作出合理解释作出合理解释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
10、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第(第(第(第5454条第条第条第条第1 1款)款)款)款)3 3 3 3、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第第第第54545454条第条第条第
11、条第2 2 2 2款)款)款)款)4 4 4 4、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
12、者材料。(第(第(第(第56565656条第条第条第条第2 2 2 2款)款)款)款)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扩充与变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扩充与变更(六)完善了监视居住制度(六)完善了监视居住制度 1 1 1 1、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概括为、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概括为、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概括为、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概括为6 6 6 6种:种:种:种:(第(第(第(第72727272条)条)条)条)(1 1 1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 2 2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怀孕
13、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 3 3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 4 4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 5 5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
14、施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6 6 6 6)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金的,可以监视居住。金的,可以监视居住。金的,可以监视居住。2 2 2 2、监视居住的执行概括为、监视居住的执行概括
15、为、监视居住的执行概括为、监视居住的执行概括为4 4 4 4种情形:种情形:种情形:种情形:(第(第(第(第73737373条第条第条第条第1 1 1 1款)款)款)款)(1 1 1 1)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2 2 2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3 3 3 3)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
16、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4 4 4 4)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不得在
17、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扩充与变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扩充与变更3 3、监视居住的通知、监视居住的通知(第(第7373条第条第2 2款)款)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24小时以内,通知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4 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折抵刑期(第(第7474条)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
18、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七)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应送往看守所(七)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应送往看守所1 1、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第(第8383条第条第2 2款)款)2 2、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第(第9191条第条第2 2款)款)3 3、犯罪嫌疑
19、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行。(第(第116116条第条第2 2款)款)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扩充与变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扩充与变更(八)规定了强制措施变更申请权以及获得答复权(八)规定了强制措施变更申请权以及获得答复权(八)规定了强制措施变更申请权以及获得答复权(八)规定了强制措施变更申请权以及获得答复权1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第(第9595条)
20、条)2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第(第9595条)条)(九)规定了在押期间不得延长(九)规定了在押期间不得延长(九)规定了在押期间不得延长(九)规定了在押期间不得延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第(第103103条第条第2 2款)款)犯罪嫌疑
21、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扩充与变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扩充与变更(十)规定了人、财、物强制性措施的申诉、控告权(十)规定了人、财、物强制性措施的申诉、控告权(十)规定了人、财、物强制性措施的申诉、控告权(十)规定了人、财、物强制性措施的申诉、控告权 1、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1)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2)应当退还取保候
22、审保证金不退还的;)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3)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4)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5)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第(第115条第条第1款)款)2、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23、人民检察院对申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第(第115条第条第2款)款)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扩充与变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扩充与变更(十一)规定了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十一)规定了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十一)规定了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十一)规定了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
24、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第(第117条第条第3款)款)(十二)规定了宽严相济政策(十二)规定了宽严相济政策(十二)规定了宽严相济政策(十二)规定了宽严相济政策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处理的法律规定。(第(第118条)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扩充与变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扩充与变更(十三)相对缩小了逮捕的适用范围(十三)相对缩小了逮捕的适用范围(十三)相对缩小了
25、逮捕的适用范围(十三)相对缩小了逮捕的适用范围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诉讼法 修正案 有关 权利 解读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