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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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赣营商20212号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已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1年3月31日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
2、为核心,对标先进地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力争“十四五”时期全省营商环境进入全国一流行列,为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二、压实责任各指标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第一责任单位作用,加强组织领导,配齐工作力量,细化工作举措,完善推进机制,强化改革攻坚,指导和督促市县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对接落实,推动本系统合力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三、定期调度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建立每季度末统筹调度机制,适时将进展情况报送省领导并通报各地各部门,各指标牵头部门做好牵头调度工作,每季度最后
3、一周前向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报送本指标推进情况。四、 营造氛围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要会同相关单位,组织新闻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行动进展成效、典型案例等,大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附件: 1.企业开办及注销攻坚行动方案2.获得电力攻坚行动方案3.获得用水用气攻坚行动方案4.不动产登记攻坚行动方案5.纳税攻坚行动方案6.跨境贸易攻坚行动方案7.办理破产攻坚行动方案8.获得信贷攻坚行动方案9.保护中小投资者攻坚行动方案10.执行合同攻坚行动方案11.劳动力市场监管攻坚行动方案12.政府采购攻坚行动方案13.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攻坚行动方案14.政务服务攻坚行动方案15.知识产权攻坚行动方案1
4、6.市场监管攻坚行动方案17.包容普惠创新攻坚行动方案附件1企业开办及注销攻坚行动方案(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一、总体目标持续推进“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费用、优服务”提升企业开办及注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进一步整合优化企业设立、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等企业开办事项,2021年底前办理时间压缩在1.5个工作日以内,有条件的地区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二、 主要举措(一)优化开办企业环节1.线上“一网通办”。不断优化江西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整合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
5、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可在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企业开办数据在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间共享交换,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住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线下“一窗通办”。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自助服务区”和“开办企业服务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整合开办企业所需的申报材料,打造一套标准化表格,申请人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综合窗口人员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流转至相关部门审批。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实施审批,多部门联合办理事项
6、由最终环节审批部门负责归总核验并转交综合窗口。并向申请人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公章、发票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3.线上线下融合办。适应不同企业需求,对暂时不能实现电子签名的相关投资人或者其他企业,提供线上审批、线下取件融合办理模式。对全流程网上办理营业执照的新开办企业,可申领电子营业执照,并提供窗口自助打照、同城快递送达服务。(省市场监管局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4.“一次联办”全准营。从“办成一件事”出发,对流程进行革命性再造,打通营业执照、发票申领、印章刻制、企业参保、公积金缴存等业务全流程,整合食品、药品等审批事项,推进“一照含证”或“1+N”(一个营业执照和多个准营证
7、件)多证联办审批模式,实现准入、准营“一件事情、一次办好”。(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高开办企业效率1.减少材料。对相同材料、近似表单进行压缩整合、全程复用,仅需在企业登记环节进行业务数据采集即可。(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分时办理同质同效。新开办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领取公章后,间隔一定期限后办理“首次申领发票”“首次员工参保登记”的,相关业务全面整合在“线上一网、线下一窗”办理,在“线上一网”提供分时办理路径,“在线下一窗”提
8、供分时办理服务,各业务均实现即审即办,各环节办理时间合计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与“一网一窗全环节办理”确保同质同效。(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经营范围登记智能化水平。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不断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业务系统功能,减少“近似名称”人工干预,加强知名企业字号保护,提供经营范围和企业名称行业规范表述条目的搜索、查询、填报服务。(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三)提升流程环节服务水平1.提升公章刻制服务水平。实施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放开
9、公章刻制业市场,对公章刻制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引导公章刻制企业降低价格、提升服务。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首套基础公章。进一步简化办理公章刻制证明材料,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刻制公章,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的身份证明材料。(省公安厅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优化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服务。简化首次申领发票办理流程及申请材料,实现企业开办“一表集成”。自愿选择领用税控开票设备,新开办企业可选择“先买后抵”的方式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也可向税务机关免费领用税务Ukey。积极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
10、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省税务局负责)3.提高企业社保经办服务信息化水平。新开办企业社保登记纳入我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出社保网上服务大厅,推进高频社保业务网上办、手机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4.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依托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平台,丰富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办理种类,优化线下业务申请材料和流程,构建便企利民服务新模式。不断推动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推进全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有业务系统与全省“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赣服通”系统实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省住建厅负责)(四)提升企业注销效率1.优化提升
11、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和共享数据项,省级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海关等部门间实现注销信息共享共用。打通企业注销“一网”平台与银行间的信息共享通道,实现注销信息同步推送至相关银行。(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南昌海关、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升企业注销登记效率。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和免费发布清算公告,将普通注销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公告时间)。建立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3.全面提高清税办理速度。进一步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对符合条件的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解除非正常状态时,批量补办纳税申报;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申请,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省税务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4.简化社保、海关等注销程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平台共享的企业注销信息,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办理社保登记注销,无需申请人进行申请。办结各项海关手续后,海
13、关依法主动注销备案登记的,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申请人现场申请注销海关备案登记的,仅需一份注销申请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南昌海关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企业开办提升表指 标升级版办理环节线上1个环节:企业注册一网通办,集成办理。线下2个环节:企业登记1个环节;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等开办事项同步并联办理。提交材料1套表格。开办成本一套基础公章(2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首套基础公章由政府买单,实现企业开办0成本。企业免费领取税控UKEY,或通过“先买后抵”的方式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压缩在1个工作日以内
14、(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0.5个工作日,其他事项同步并联办理0.5个工作日)。 17 附件2获得电力攻坚行动方案(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牵头)一、工作目标2021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以下简称“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以下简称“三省”)服务;因地制宜提高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标准到160千瓦;全省城乡一体化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年均压缩8%以上,用电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获得电力”整体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二、主要措施(一)优化获得电力流程1.压减用电报装环节。对10千伏普通高压用户,取消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办理环节压减为
15、“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验收、装表接电”4个环节。对于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办电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对于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低压小微企业和居民用户,进一步压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省电力公司负责)2.全面推广线上办电服务。提供“赣服通”、“网上国网”APP等线上办电报装渠道,持续宣传推广应用,深入做好用电报装在线化、定制化、透明化“不见面”服务。(省政务服务办、省电力公司负责)3.推进政企办电信息共享。完善电力信息系统与政务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渠道,在线获取和验证营业执照、身份证件、不动产登记等用电报装信息,开展房产与电表联合过户。实行涉电工程行政
16、审批申请“一窗受理”,各相关部门线上并联审批,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企业,审批流程公开透明,用户可在线查询。(省政务服务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电力公司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压减获得电力时限1.实行业务限时办理。用户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供电营业厅、“赣服通”、“网上国网”APP等线上线下渠道提交用电申请,供电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手续完备后受理申请,对于低压小微企业,供电企业合计办理时间压缩到6个工作日以内;对于10千伏高压单电源、双电源用户,供电企业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到22、32个工作日以内。(省电力公司、省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2.压减涉电行政审批时间。各
17、设区市政府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原则,出台本地区简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具体实施办法,对电力接入工程规划许可、涉电施工许可、占掘路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实行线上申请、限时办理和并联审批,将低压、10kV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0个工作日以内。对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方式。(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降低获得电力费用1.优化接入电网方式。推广应用供电方案辅助编制,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生成最优方案,减少人为干预,实现供电方案编制公开透明。根据各地城乡电网网架结构情况,逐
18、步提高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标准,原则上城(郊)区等城市地区100千瓦及以下、工业园区或城市工商业聚集区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户,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省电力公司负责)2.延伸电网投资界面。各设区市政府与供电企业应共同推进,因地制宜适当延伸电网企业投资界面,对涉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项目可优先延伸。对于低压零散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将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红线(含计量装置)。(省电力公司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引导管沟廊道共建共享。各设区市政府统筹市政综合管廊建设,合理布局、提前预留电力管廊资源,供电力用户租用或购买。统筹区域用电需求,引导用户合建
19、电缆管廊、共享通道资源,减少用户一次性投入。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高供电可靠性1.加强配电网规划建设。各供电企业要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用电需求,深入诊断配电网网架结构和现状条件,科学制定配电网规划和建设方案,推动项目及时落地,持续提升供电能力。省级电力主管部门要加强配电网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市、县两级电力发展规划重点开展城乡电网升级改造、增量配电网等专题研究。(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负责)2.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加大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违规用电等行为的督查力度,减少因违规施工导致的
20、停电时间和次数。进一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用电保障,强化计划检修管理,推广不停电作业技术,提升配网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减少停电时间和次数,2021年底前,全省城乡一体化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年均同比压缩8%以上。(省电力公司、省能源局负责)(五)提高用电信息透明度1.实行办电信息透明公开。通过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政务服务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开电费电价、服务流程、作业标准、承诺时限等信息并及时更新。根据客户办电需求和相关规定,依客户申请提供所在供电区域内电网可开放容量等特定信息。(省电力公司负责)2.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各设区市行政审批相关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渠
21、道发布涉电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提供告知承诺书格式本文,通过负面清单、标准规范等形式明确准予审批的条件、技术要求、费用标准及应提交的名称、方式和期限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六)降低用电成本1.扩大市场化交易。有序开放发用电计划,扩大用户参与范围,丰富交易品种,持续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履约和交易事中事后监管。(省能源局、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2.提供用电成本分析。通过电力大数据技术为客户提供用能分析,提出综合能源利用改造等建议,并按照客户需求提供业务代办服务,降低用电成本。(省电力公司负责)3.规范转供电电费执收
22、。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加大政策宣传,确保各转供电主体及时将国家降电价政策红利足额传到至终端用户,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负责)企业用户办理用电业务环节和时限目标单位:工作日用户类型供电企业各环节办理时间涉电行政审批时间合计办理时间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验收装表接电低压小微企业132511高压单电源用户11032331032高压双电源用户12032331042注:1.低压用户指采用380V及一下电压供电的用户,高压用户指采用10(6)kV及以上电压的用户。2.对于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低压小微和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压减为业务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
23、节。3. 对于10千伏供电的非重要客户,结合典型设计推广应用情况,取消“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环节。 20 附件3获得用水用气攻坚行动方案(省住建厅牵头)一、工作目标以方便企业获得用水用气为重点,从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改进服务、规范行为等方面入手,不断优化企业用水用气办理流程,2021年底前,将城市用水用气报装环节均减少到3个(含)以下,进一步压缩报装时限,提高报装效率,精简优化审批事项,健全“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二、 主要措施(一)优化获得用水用气流程1.纳入审批系统。将工程建设项目的供水供气报装纳入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的供水供气报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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