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消防法办法.ppt
《青海省实施消防法办法.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海省实施消防法办法.ppt(2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消防知识讲座作者:于海宁二00八年十月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八号)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八号)20002000年年9 9月月2222日经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日经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二十次会议通过)n n一、总则n n二、火灾预防n n三、消防组织与灭火救援n n四、法律责任n n五、附则第一章总则 n n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维护公共
2、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消防法消防法)的规定,结合)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n n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消防工作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城镇公共消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城镇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与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设施、消防装备建设与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会发展相适应。n n 第三条消防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第三条消防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县级
3、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消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分级负责实施。防机构分级负责实施。n n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域内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防火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员履行防火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员履行防火责任人职责。责任人职责。n n 第
4、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每年月日为全省消防安全宣传日。第二章火灾预防 n n 第六条城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规划纳入城镇第六条城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将消防队(站)、消防给水、消防通道等总体规划,将消防队(站)、消防给水、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统一建设和管理。公共消防设施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统一建设和管理。消防站及消防基础设施尚未达到国家标准的,消防站及消防基础设施尚未达到国家标准的,由城镇人民政府按消防专业规划逐步解决。公共消防由城镇人民政府按消防
5、专业规划逐步解决。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当地人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供水、供电、电信等有关部门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供水、供电、电信等有关部门负责增建、改建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公安消防机构负负责增建、改建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公安消防机构负责验收和使用。责验收和使用。n n 第七条乡(镇)、村在编制建设规划时,应当第七条乡(镇)、村在编制建设规划时,应当按照要求规划消防水源、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乡村按照要求规划消防水源、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乡村的工业和民用建筑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工业和民用建筑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有
6、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n n 第八条从事消防设施设计的单位和设第八条从事消防设施设计的单位和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资格证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资格证书。书。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建
7、设工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建筑工程设计人员、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建筑工程设计人员、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和品牌。的销售单位和品牌。n n 第九条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第九条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原报审程序报公安消防机构建设单位应当按原报审程序报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建筑工程消防设更。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施工
8、。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计图纸施工。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对国家现行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实施对国家现行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以前的建筑物,缺少消防设计或者消防设计以前的建筑物,缺少消防设计或者消防设计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建筑物的产权所有者或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建筑物的产权所有者或管理者应当进行技术改造。管理者应当进行技术改造。已投入使用的建筑,使用者改变建筑的已投入使用的建筑,使用者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结构,造成火灾隐患的,公安消使用性质、结构,造成火灾隐患的,公安消防
9、机构和有关管理部门应责令其停止违章行防机构和有关管理部门应责令其停止违章行为,恢复原状。为,恢复原状。n n 第十条新建居民区、成片开发区、重要易燃易第十条新建居民区、成片开发区、重要易燃易爆设施、高层建筑以及旧城改造等必须按照消防规划爆设施、高层建筑以及旧城改造等必须按照消防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消防设施。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应要求同步建设消防设施。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应有公安消防机构参加。有公安消防机构参加。居民小区建设、成片开发和单位投资建设给水居民小区建设、成片开发和单位投资建设给水管网的,应同时建设公共消火栓,其建设资金由开发管网的,应同时建设公共消火栓,其建设资金由开发或投资单位承担
10、,维护费用由管理单位承担。或投资单位承担,维护费用由管理单位承担。n n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公安第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确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消防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确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单位应当经常组织内部防火检级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单位应当经常组织内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n n 第十二条下列场所和活动,在开业或第十二条下列场所和活动,在开业或举办前天,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举办前天,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或举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或举办
11、。办。(一)歌舞厅、影剧院、录像厅等公共(一)歌舞厅、影剧院、录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娱乐场所;(二)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二)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公众聚集的场所;(三)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三)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等群众性活动;(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公(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所。n n 第十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商品交易市第十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商品交易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应当严格执行防火安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应当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12、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职工上岗全责任制,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职工上岗前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出现火灾险情时,前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出现火灾险情时,应当疏散在场群众。应当疏散在场群众。商品交易市场开办单位必须建立消防管商品交易市场开办单位必须建立消防管理组织,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合办单位负责理组织,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合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消防管理机构。各摊位经营人员有人参加的消防管理机构。各摊位经营人员有义务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参加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和扑救火灾。和扑救火灾。公共娱乐场所禁止超员营业,禁止带入公共娱乐场所禁止超员营业,禁止带入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集贸市场
13、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集贸市场经营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n n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装修和建筑第十四条从事建筑装修和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调试、检测和维修保消防设施安装、调试、检测和维修保养的企业及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养的企业及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其工程技术人员、操作的资质条件。其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消防专业技术培训合格人员,必须经消防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后,方可上岗作业。生产、销售消防器材、设备和防生产、销售消防器材、设备和防火材料,使用境外消防设施,产品质火材料,使用境外消防设施,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14、标准,并向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向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备案。n n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运输、第十五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储存、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品,必须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其从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准,其从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合格,持证上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和储存可燃物资的仓库,必须设置通风、储存可燃物资的仓库,必须设置通风、除尘、防静电、监测、报警、避雷、除尘、防静电、监测、报警、避雷、防爆等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防爆等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n
15、 n 第十六条单位、商品交易市场、寺观第十六条单位、商品交易市场、寺观教堂、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营运性客教堂、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营运性客车、单位通勤车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单位通勤车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辆,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车辆,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组织定期检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组织定期检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的单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的单位,应当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位,应当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
16、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每年至少进行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验,确保正常运行;其值班责任一次功能检验,确保正常运行;其值班责任人员应经岗位技术培训。人员应经岗位技术培训。n n 第十七条合用、出租建筑物的,第十七条合用、出租建筑物的,由产权所有者与使用者签订消防安全由产权所有者与使用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负责日常消防管理,明确各责任书,负责日常消防管理,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租赁等关自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租赁等关系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签订。未签系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签订。未签订的,由双方共同承担消防安全责任。订的,由双方共同承担消防安全责任。居民小区和物业管理单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青海省 实施 消防法 办法
限制150内